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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解读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摆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位置。2025年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具备了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的厚实基础。站在新起点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向全党全社会再次发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
当前,我国正处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这一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纲领性文件,在农业农村领域将发挥管全局、管长远的战略导向作用。规划将为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行动指南、注入强大动力。
二、政策内容
规划着眼2027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三个时间节点,提出农业强国建设的分阶段目标。明确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具体来讲,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持续强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
围绕目标,规划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等七方面重点任务。
为了确保任务落实,规划从压实责任、保障要素等多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如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农业强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强化规划、项目、资金、要素间的有效衔接;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分类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等。
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具体来讲,要实现“七个更加”:粮食产能稳固、供给更加安全;乡村产业链升级完善、融合更加充分;乡村设施完备配套、生活更加便利;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更加安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发展更加协调。
三、我国农业强国建设成效
粮食安全方面,全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粮食产量连续4年稳定在1.35万亿斤以上,2024年首次突破1.4万亿斤。深入实施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预计全年大豆面积稳定在1.5亿亩以上、产量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冬油菜产量1581万吨,实现连续8年增产。棉油糖、肉蛋奶、水产品、果菜茶等供给充裕,越来越多绿色优质农产品摆上了老百姓饭桌。
农业科技方面,着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攻关,科技装备支撑能力不断强化。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引领,扎实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挖掘一批优异基因,成功研制具有自主产权的超小型基因编辑器。圆满完成种业振兴行动“三年打基础”目标任务,构建较完善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自主培育的白羽肉鸡品种市场占有率超过25%。大型谷物联合收割机、六行采棉打包机等实现国产化替代,自主研制的密植精量播种机、丘陵山区适用播种机具等逐步推广。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步开展,在安徽、湖南、广西启动整省试点。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15.3万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1万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109.4万个经营性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年服务面积超过21.4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400多万户,促进小农户迈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农业竞争力得到提升。深入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7.8万个。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长江水生生物恢复向好。统筹做好进出口调控,推动农产品贸易稳定发展,2024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3181.6亿美元,其中出口1030.0亿美元,增长4.1%;进口2151.6亿美元,减少7.9%。
四、银行业务指引
(一)银行业务发展机遇
农业生产核心环节支持。银行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长期大额资金需求,设计结构化信贷产品,将项目建设周期与还款期限科学匹配,并运用项目融资模式,以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保障,确保资金稳定投入。在种业振兴方面,针对种业研发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突破性新品种培育。
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拓展。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银行可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金融平台。通过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息系统对接,实时获取上下游企业的交易数据、物流信息等,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原理,为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货质押融资等服务。例如,在农产品收购旺季,为下游经销商提供预付款融资,保障产业链资金流顺畅,拓展信贷业务覆盖广度与深度。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发力。在农村交通运输网建设中,银行可参与PPP项目融资,联合其他金融机构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提供银团贷款,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与资金实力。对于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项目,如分布式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结合绿色金融政策,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并通过项目收益权质押等方式控制风险,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规模增长。
绿色农业金融创新。银行可开发基于碳减排量的绿色信贷产品。对于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的企业,根据其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核定贷款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同时,探索建立农业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吸引国际绿色资金流入,拓展绿色金融创新业务版图。
(二)银行业务建议
《规划》中多次提到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这无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还不够广,融资渠道也比较单一,很多农户难以获得贷款支持,而农业保险的赔付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覆盖范围和险种类型有待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可从以下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农业保险服务三方面着手改进,以落实规划要求。
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网。银行应综合考虑农村地区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金融需求等因素,在金融服务薄弱的偏远地区增设固定网点或服务站点,在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农业产业化园区等金融需求旺盛的区域增加网点数量或设立自助服务终端,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合理布局网点基础上,银行可以积极拓展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完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平台,推出适合农村用户的简洁易用的操作界面和功能模块,为农村用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贷款申请、理财购买等一站式服务,让农户和农业企业可以随时随地办理金融业务。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需求,银行应开发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如推出“农机购置贷款”,支持农户购买先进农业机械设备;设立“农业科技专项贷款”,为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的企业和农户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农村电商贷款”,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扩大抵押物范围,包括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林权等。同时,积极推动政府、保险机构、担保公司等合作,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此外,除传统存贷款业务外,商业银行可以为农村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如代理收付、投资理财、金融咨询、保险代理等。根据农户和农业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帮助其合理规划资金,提高资产收益。
改进农业保险服务。商业银行可通过深入了解农村市场需求,开发出针对不同农作物、养殖品种、农业生产环节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不仅要覆盖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还要延伸至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等环节,为农业全产业链提供风险保障。日常宣传活动方面,银行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知识,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保积极性。让农户了解保险条款、理赔流程、保险责任等内容,增强其利用保险工具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