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的创新实践值得关注
作者:李军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9-01-25
编者的话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对更好实施消费扶贫给出了具体指导,正意在于此。
当前,不少地方在消费扶贫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其中,海南省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宝贵经验。借鉴海南经验,将有助于各地更好实施消费扶贫,切实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如何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是当前扶贫工作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海南省以“坚持党政强力推动,做到全保障”“坚持各方积极联动,做到全覆盖”“坚持线上线下高效互动,做到全服务”“坚持贫困户自觉主动,做到全参与”这“四动四全”为抓手,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作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扶贫工作从输血式扶贫转为造血式扶贫、从单向受益扶贫转为双向受益扶贫、从不可持续扶贫转为可持续扶贫,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
消费扶贫具有多重价值
消费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创新举措,通过线上和线下多元渠道购买贫困户的农特产品和服务,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有机结合,是一种“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模式。消费者既可通过网络线上平台或从线下贫困村、扶贫合作社、乡镇集市等处购买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也可以通过参与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形式购买旅游产品、劳动服务,以市场消费的形式帮助贫困户拓展收入来源,从而切切实实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从海南的实践看,消费扶贫具有多重价值。
对消费者而言,消费扶贫是一举多得的好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人们都愿意参与扶贫公益事业,为贫困户做一点事、献一份爱心。但很多人跟贫困户接触的机会不多,对贫困户的需求也不了解,不知从何帮起。消费扶贫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式,让更多人有机会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消费者购买贫困户的产品,既能满足生活消费需求,又献了爱心、帮助了贫困户。可以说,消费扶贫给人们的日常消费行为赋予了良好的道德价值。
对贫困户而言,消费扶贫可以提供稳定的增收渠道、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消费扶贫最大的优势就是在贫困户和消费群体之间建立起一个便捷的交易渠道,把销售渠道打通,解决贫困户会种不会销的问题,让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贫困户通过销售自己的农产品获得收入,实实在在感受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从而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生产中来,其脱贫致富内生动力自然增强。可以说,消费扶贫作为一种造血式扶贫,比直接给钱给物的输血式扶贫更能有效激发贫困户的参与热情,提升扶贫的质量和效率。
对产业发展而言,消费扶贫可以倒逼农村产业升级、促进产业兴旺。随着消费扶贫的不断推进,城市消费者会更多地选择贫困地区农产品,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会有力推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消费扶贫主要是以销促产,市场需要什么,农户就生产什么,能满足订单农业、农产品认种认养、到乡村租赁“微田园”自己生产等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这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将更好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化和调整。还要看到,消费扶贫是一个全产业链行为,涉及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不能缺位,这将促使农产品“种养加供销”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对扶贫事业而言,消费扶贫是一种持久稳定的可持续扶贫方式。脱贫攻坚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仅要如期脱贫,更要防止返贫,让贫困户走上稳定的脱贫增收致富道路。当前,社会扶贫、定点帮扶工作中存在“一捐了之”“一送了之”“一派了之”“一问了之”的现象,难以实现持久稳定扶贫的效果。消费扶贫则探索了一条持续帮扶的路子,是对传统帮扶方式的有力提升。
坚持党政强力推动
做到全保障
消费扶贫有自发的因素,更取决于有力地引导。迅速打开消费扶贫新局面,必须更好发挥党委政府的作用,为消费者和贫困户建立供需对接渠道。基于发展实际和现实考虑,海南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推动消费扶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有力抓手,充分发挥体制和组织优势,力争尽快把消费扶贫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
一方面,挖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团消费潜力,调整采购结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消费扶贫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机关单位在员工食堂举办扶贫爱心集市活动,并明确每年以不低于20%的采购量采购贫困户的农产品;鼓励商贸企业在超市、供销点设立扶贫农产品专区专柜,在市县乡镇定期组织消费扶贫专场集市。同时,研究制定相关激励办法,鼓励单位或个人以单位长期定向认购、单位临时团购、订单式生产认购、个人爱心认购、参与贫困地区“共享农庄”、协助购销对接等模式参与消费扶贫。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把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作为他们履职的主要工作,要求他们积极对接产销两头,千方百计保障贫困户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帮助贫困户在海南爱心扶贫网发布产品信息,核实产品信息,确保产品货真价实、情况真实可信;做好产品宣传,让更多人了解贫困户的产品;对接物流、电商等,打通消费扶贫“最后一公里”,等等。
坚持各方积极联动
做到全覆盖
消费扶贫是社会行为,不能只靠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参与和推动,必须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真正把全社会的热情和积极性激发出来,力争形成领导带头、党员紧跟、大众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购代捐”。动员领导干部参与到消费扶贫中,每人每月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及其他渠道购买贫困户的农副产品,推动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难题,起到示范作用。二是号召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消费是个人自愿行为,不宜强迫要求,但可以倡导。目前,海南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很高,很多人定期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和其他方式参与到消费扶贫活动中。三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对消费扶贫的意义和好处有进一步了解,同时定期在报纸发布“海南爱心扶贫网订单排行榜”等,对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目前,海南社会各界纷纷响应号召,参与消费扶贫。2018年10月16日,海南爱心扶贫网正式上线,200多款贫困户或扶贫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上线销售,受益贫困户共计1.69万户。截至2018年12月中旬,海南爱心扶贫网网上注册人数6.2万人,农产品种类450个,销售金额1807.74万元,受益贫困户数2.1万户。在线下,各类消费扶贫活动也陆续开展,各市县组织线下消费扶贫集市679场,交易金额1992.8万元,受益贫困户数4.6万户。
坚持线上线下高效互动
做到全服务
“网购”已成为大众消费的重要方式,推进消费扶贫也要高度重视“网购”的渠道。从此前的经验看,部分消费扶贫实践很难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市场行为,关键就在于贫困户和消费群体之间没有建立起常态化、规模化、便利化、规范化的交易机制。为解决这一问题,海南省打造海南爱心扶贫网,并将其作为开展消费扶贫最重要的载体和抓手,为广大消费者和贫困户搭建起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贫困户农产品的上架、销售、配送、售后服务都可以在爱心扶贫网实现。
应该看到,高质量的线上消费扶贫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要不断完善网站功能设置,精心做好产品组织、上架、销售、配送、售后服务工作,提升用户体验,并同步上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购物;要做好贫困户农产品的信息汇总、资源调度等工作,同时根据消费扶贫的推进情况,指导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丰富品种、增加产量、提升质量,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品牌和产品;要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销售、流通环节的各项工作;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检疫检测,完善农产品追溯机制,依法加强市场管控,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等行为。同时,在传统集市、商贸点推进线下消费扶贫活动,比如,供销社就可以发挥有人力、有网点的优势,积极策划组织各类爱心扶贫集市活动,与爱心扶贫网密切配合、相得益彰。
坚持贫困户自觉主动
做到全参与
贫困户既是消费扶贫的帮扶对象,也是消费扶贫产品的供应者。要重视并且做好引导工作,激发贫困户参与消费扶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创造条件,推动贫困户全参与。
一是要深化产业帮扶,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要千方百计提高贫困户的产业覆盖率,2019年要达到100%。目前,海南省各市县正结合消费扶贫活动,根据市场和爱心人士的需求,组织贫困户大力发展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受消费者欢迎的特色产业,争取每个贫困户都有自己的特色产品。
二是要加强培训指导,提升贫困户参与消费扶贫的能力。通过电视、报纸、帮扶责任人政策宣讲等方式让贫困户了解消费扶贫活动,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同时,根据贫困户的需求组织好各种技术培训,争取让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技之长,都有能力参与到消费扶贫活动中来。
三是要创新思路,帮助贫困户解决在参与消费扶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总之,要想方设法畅通供销渠道,把贫困户的供应和消费者的需求更直接、更便捷地对接起来,让大家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推动消费扶贫中实现多方共赢。
(作者系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指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