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文明乡风 建设美丽乡村——解读自治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19—2020年工作推进方案

作者:刘毅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1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日,自治区制定“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19—2020年工作推进方案,就落实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新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避免千村一面、一刀切。”自治区党委农办常务副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徐涛介绍,推进方案指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过程中,各地要针对盆地、山区等不同地区典型自然气候特征,结合发展水平、经济能力,明确本地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因村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做到规划先行、依规推进。
    徐涛介绍,全区将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分三档梯次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第一档是开展“万村整治”工作,全区所有行政村做好改厕、整治庭院环境、整治居住环境、排污、清垃圾、清淤六件事,实现农民有卫生厕所,庭院干净整齐,文明生活方式得到普及,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处理,沟渠黑臭水体及时清理等目标。
    第二档要求在“万村整治”工作基础上,在不同区域选择1000个行政村开展“千村示范”,主要在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道路硬化、污水垃圾治理等方面提档升级。重点开展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等工作。
    第三档是深化提升,在开展“千村示范”的基础上,选择100个基础条件比较好、农民收入比较高的村庄,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农业等产业,按照“村美、户富、班子强”的要求,以“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为标准,打造宜居宜游宜业的农民幸福家园和城市居民休闲乐园,建成“四美两园”、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要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做起,从农牧民群众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产生活便利性。”徐涛介绍,推进方案要求,各地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示范引导等,重点解决单靠一家一户、一村一镇难以解决的问题,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完善农牧民群众参与引导机制,激发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徐涛介绍,为了更好地保障“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有序开展,方案提出,全区将创设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管、护经费筹集分担机制,形成国家投入、自治区财政补助、对口援疆省市援助、社会资本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体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同时,自治区住建、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科技等相关部门将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加快出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着力破除关键技术瓶颈,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研发适合农村实际的改善人居环境新技术、新产品,引导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适宜的建设模式,有效解决建设运行难题。
    建管并重转变观念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工作要取得实效,还需要完善的管理机制。”徐涛说,推进方案提出,要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坚持硬件与软件建设同步进行,建设与管护同步考虑,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监督治理机制,实现环境整治与乡村文明相互促进,同步提升。
    徐涛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美化村庄环境,还将通过逐步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培养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广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实现教育引导、移风易俗的目的。
    推进方案提出,鼓励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创建、文明示范户评比等活动,激励引导群众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培育农民关心环境卫生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