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困境与路径!

作者:    来源:一诺农旅规划    发布时间:2019-03-25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又一重大战略性举措。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在城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 乡村文化面临城市文化的冲击, 日益呈现出衰落之势。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和未来维度的视角分析, 乡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显而易见。重塑乡村文化应从重塑农民的文化价值观、促进乡村文化发展、培育乡村文化建设者的主体意识、建立“四位一体”的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等方面着手。
     乡村振兴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的系统性工程。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文化迎来了新时代。但在城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 乡村文化面对城市文化的冲击, 日益呈现出衰落之势。如果农民对乡村文化失去信心, 乡村社会丧失文化强有力的支撑, 承载着农民美好愿望的乡村振兴是难以实施和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 如何重塑乡村文化、建设好乡村文化, 理应成为当下乡村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与价值诉求, 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具体行动。
     一、乡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
     乡村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农业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带有地域性乡土性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称。乡村文化作为有别于城市文化的文化类型, 有其产生的经济基础、文化生态环境、传播途径和建设主体。乡村文化是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内生力量。近代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乡村社会的巨大变迁促使我们对乡村文化进行再梳理、再认识。对乡村文化的重塑, 体现了对农耕文明的尊重与敬仰。重塑不仅是对乡村文化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肯定, 也是保护与传承农耕文明的一种方式。
     (一) 历史维度———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
     在五千年的农业生产生活实践中, 中华民族以其勤劳、勇敢、智慧创造出历史悠久、灿烂的乡村文化。在五千年的乡村文化里有“天人合一”的自然主义情结, 趋福避祸的民间信仰,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道德观,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良善交往原则, 平和淡然的生活态度, 充满希望的未来期冀。基于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所形成的乡村文化, 其包含的价值认知、价值追求与价值评判构成了乡村文化的价值观。乡村文化所体现的价值理念、思想观点、伦理道德、处事哲学等正反映了儒家文化所倡导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人文精神和价值追求, 乡村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正如梁漱溟所说:“中国文化以乡村为本, 以乡村为重, 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就是乡村”。乡村不仅孕育出农民的精神家园, 也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和心灵归宿。
     乡村文化历经时代的变迁、时空的转换, 其文化精髓始终植根于广袤的乡土之中。乡村文化不仅是农村居民的精神之源, 也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这其中既包括农业生产遗迹、古宅民居、木雕、石刻、剪纸等物质文化遗产, 也包括节庆、民俗、礼仪、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 中国共有15个农业项目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在数量和覆盖类型上均居世界首位。这些充满生存智慧和生命哲理的文化遗产至今都熠熠生辉, 它们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中华文明, 源源不断地为中华文明提供精神营养, 使中华文明以独有的方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乡村文化独特的形成条件造就了乡村文化在表达形式和具体内容上的差异性、多样性。人们用智慧在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创造出了多种多样的乡村文化样式, 这其中包括春节庙会、端午龙舟、重阳登高、中秋赏月等民俗活动;舞龙、舞狮、秧歌、民歌等民间文艺活动;年画、竹编、刺绣等民间手工艺品等。乡村文化不仅满足和丰富了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 也构建起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 形成了抹不掉、忘不掉的文化记忆, 成为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现实维度———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智慧之源
     礼俗文化是凝心聚力的重要力量。费孝通先生认为, 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 通过“差序格局”构建起乡村社会的礼俗文化和礼俗秩序。礼通过内在的力量得到推行, 以非制度性、非强制性的方式促使人们对自我思想和行为进行选择、调整与规范, 进而形成了具有共同认知与约束力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精神信仰、宗族文化等。礼俗文化所包含的伦理道德、价值追求、处世态度、行为规范等不仅是乡村文化价值理念的体现, 更是五千年来乡村社会得以良性运转与和谐发展的文化基础。可以说, 礼俗文化具有调节、约束、整合和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 维护乡村社会秩序, 引领乡村社会风气和鼓舞人心的重要作用。在乡村振兴实践中, 通过对礼俗文化的解读与运用, 促使礼俗文化中所蕴含的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讲人情重情义、崇德向善等道德思想在新时代得以继承与发扬。通过发挥礼俗文化的教化功能, 培育文明的乡风、良好的家风、淳朴的民风。通过礼俗文化激发每一位村民内在的活力, 将广大村民凝聚在一起, 自觉地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形成建设乡村的强大合力。
     生态文化是乡村振兴的价值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如何搞好生态建设, 需要以生态文化作为价值引领。生态文化蕴含着历代农民所共同尊重、顺应和敬畏自然的生态道德、生产习惯、生产经验与生产禁忌等, 是古人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工业化时代, 自然资源枯竭, 环境污染, 生态恶化。生态问题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与思考, 从生态文化中找到解决生态问题的钥匙, 以生态文化解决生态危机已成为人类的共识。生态文化不仅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乡村振兴中生态建设的文化基石。要通过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资源, 唤醒人们的生态意识, 倡导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践行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共存的生态理念, 让拥有深厚群众基础的生态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价值导向作用。
     乡村文化产业是乡村经济振兴的推动力。乡村经济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而乡村经济振兴必须依靠乡村产业的发展。通过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 推动乡村经济发展, 是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途径。我国乡村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 不仅具有文化价值也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乡村社会可以利用自身独有的文化优势, 将文化资源转化成经济效益, 在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 扩大乡村文化的影响力。展望未来, 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经济效益明显。乡村文化+经济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在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文化支撑的同时, 一定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扩展乡村振兴实现的路径。
     (三) 未来维度———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强大支撑力
     改革开放以来, 乡村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据此, 一部分人认为乡村文化已失去了存在的根基与价值, 其最终结果会被城市文化所替代。现代化是乡村社会发展的目标, 但实现现代化并不意味着乡村社会和乡村生活的终结。只要乡村社会存在, 乡村文化就不会消失, 作为中华文化根脉的乡村文化不会轻易地被城市文化所替代。即使乡村社会变迁, 乡村文化也会以新的姿态、表现形式应对城市文化的冲击, 适应新的环境。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发展目标, 这些目标无不与乡村文化有关, 可见, 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实现的灵魂与价值指引。我们在考量乡村文化价值时, 不应带着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的眼光。乡村文化作为人类文明中的一种文化样态, 不仅给农耕文明时代的人们带来了精神滋养, 也给工业文明时代的人们以智慧启迪和哲学思考。在盲目抛弃传统, 一味地追逐现代的今天, 乡村文化的价值是否发挥到了极致, 需要在实践探索中给出答案。但乡村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所具有的文化价值、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等必然在未来的乡村社会发展中得到释放和彰显, 其独有的文化内涵、文化特质和文化魅力必然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得以体现和证明。
     二、乡村文化重塑面临的困境
     乡村振兴不仅需要经济的富足, 生活的美好, 社会的和谐, 还要有乡土文脉的传承, 乡村文化的自我更新。这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需要, 更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需要, 但当下的乡村文化重塑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 价值困境———农民文化价值观的改变
     乡村文化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地域的不同而发生改变, 但核心价值深植于经年累月的乡村文化发展之中, 烙刻着无法言语的价值认同。在漫长的小农生产和生活实践中, 人们形成了善良淳朴诚信的人格观, 热爱敬畏自然的生态观, 勤俭节约的消费观, 和谐共处的人际观等, 这些共同价值观构成了乡村文化的价值体系, 成为区别于其他文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 乡村由熟人社会转变为半熟人社会, 由农耕生产转向半耕半农, 由乡土中国转向离土中国, 农民自由地游走于乡村与城市。农民的“离土离乡”改变了过去以土地为中心的生产生活方式, 破坏了传统乡村文化存在的基础。现代性经济和异质文化大量地进入乡村社会, 传统小农经济和文化被边缘化, 礼俗秩序瓦解。现代性文化极大地冲击着农民的内心世界、文化选择和价值判断, 市场化、物质化的价值导向成为农民的生活追求。农民主观上盲目地舍弃乡村文化, 摆脱传统风俗习惯、乡规民约对个体的约束, 伦理道德对自我的要求, 家庭观念和集体意识淡化。同时, 过度地追逐城市文化, 强调自我意识和个性发展, 盲从于现代性文化和行为, 拜金主义、消费主义、个人主义等现代性价值观在乡村社会蔓延。在异质文化的强大冲击下, 乡村文化原有的价值观念被挤压, 日益失去其统治地位。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大量的商业资本进入乡村。资本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同时, 也改变着农民的文化态度和价值共识。资本逻辑使农民产生了功利化、理性化的价值认知和认同, 农民对自然的敬畏日益淡薄, 生态伦理遭到破坏, 道德底线失范, 因利益冲突带来乡村社会关系的矛盾与紧张, 人际关系呈现出冷漠化、疏远化。一个包含了价值取向、身份认同、行为规范和道德评判的价值系统得不到人们的集体认同, 带来了比经济诉求更为剧烈的价值冲突与重塑危机。
     当下, 我国乡村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乡村文化价值体系尚未构建起来。在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开放环境下, 农民对自我身份和文化丧失了自信, 在过度追逐现代性时, 乡村文化原有的价值理念显得苍白无力。农民已不知用什么样的文化来引领自己的精神世界, 这不仅极大地冲击着乡村文化的地位, 也导致乡村文化失去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存在意义和既有的文化凝聚力。
     (二) 现状困境———乡村文化的日益衰落
     伴随现代性的推进、市场经济的渗透、人口的外流, 乡村社会呈现不同于传统乡村的景象。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 一些传统手工艺品销售市场日益萎缩, 技艺传承人面对生活压力, 主动放弃传统技艺, 技艺传承出现了断层。受演出市场萎缩, 资金投入不足, 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等因素的影响, 地方传统戏曲种类急剧减少。一些历经岁月洗礼的祠堂、戏台、古院落等蕴含着浓厚乡村文化的建筑物由于过度商业性开发而失去原始风貌。随着文化市场的开放, 一些不良文化、宗教文化等进入乡村, 抢占乡村文化建设阵地。在人口“空心化”“老龄化”的当下, 一些过去为农民所喜欢、愿意参与的民俗、年俗、节庆活动日益减少, 农民不再愿意在乡村文化活动中找寻共同的情感场域和交流载体, 甚至内心开始排斥这些具有历史感和归属感的文化活动。在传统与现代的时空碰撞中, 现代性文化活动和消费成为其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选择。
     村庄不仅是村民生产生活的场所和空间, 也是乡村文化活态载体。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 村庄数量大量减少。调查显示, 2000年, 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 到2010年已锐减为271万个, 这意味着每天要消失200多个。村庄的消失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与人口的消失、土地的荒芜, 古建筑的荒废, 也意味着传承悠久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生产技艺、民间信仰、风俗习惯等的消失, 更意味着乡村文化的地域性、多样性和丰富性的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 由于人口的流动, 文化传播媒介和手段的变化, 以祠堂、戏台、集市等为代表的传统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逐渐走向衰败。很多文化活动通过私人空间完成, 文化交流的私人性扩展和延伸, 改变了乡村文化交流与传播的途径。由于乡村公共文化资源匮乏, 基础设施不够健全, 文化活动内容单一、形式简单, 导致农民缺乏参与的兴趣和意愿, 许多公共文化活动无法组织与开展, 公共文化所依赖的群众性基础日益瓦解, 以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活动室等为代表的现代乡村公共文化功能失效。乡村文化公共空间的式微带来了农民对乡村文化的情感疏离, 造成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传承的断裂与消解, 乡村精神秩序的坍塌。
     (三) 主体困境———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流失与缺失
     农民流动已成为当下乡村社会的常态, 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 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7岁, 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 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5%。从年龄结构上看, 这些人正是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和精英, 但他们长期游走于城市与乡村。农民流动改变的不仅是他们的生存空间和自我存在方式, 也改变着他们的文化选择和文化情感。受异质文化的影响, 他们不愿主动承担起建设乡村文化的重任, 参与意识淡化, 曾经给予他们以快乐、温暖、乡愁的乡村文化成为被否定、被抛弃的对象。
     大量的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从乡村流向城市, 导致在乡村形成了留守群体。乡村人口结构的变化, 使留守妇女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角。由于多数留守妇女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和接受教育的年限有限, 无法完全理解乡村文化在乡村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因而主观上会排斥乡村文化。由于丈夫在家庭中处于缺席的状态, 留守妇女要承担农业生产、家务劳动及照顾老人和子女的重任, 使得留守妇女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并且, 留守妇女所需要的文化资源和产品供给不足,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动性。
     留守儿童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 但受城市文化的影响, 留守儿童把城市文化作为其文化追逐的对象, 视乡村文化为非主流文化。学校对乡村文化教育的缺失, 也成为改变留守儿童文化认知的重要因素之一。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家庭中的缺席, 使留守儿童无法从父母的为人处事、日常言行、生活点滴中感受到乡村文化的魅力和价值, 体会不到乡村文化独有的文化品质和特点。当留守儿童无法从家庭中获取正确的教育导向时, 就容易产生错误的文化认知和价值判断。手机、网络、电子游戏等现代化传播手段和媒介的广泛使用, 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着留守儿童的乡村文化认知和心理, 推动其逃离乡村走向城市的文化行为。
     由人口流动带来乡村空心化, 进而衍生出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空心化。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流失与缺失, 使曾经记忆中的鸟语花香、炊烟袅袅、田园牧歌的乡村成为寂寞萧条的场所, 乡村文化建设失去了内在的动力与生机。
     (四) 治理困境———行政化的乡村文化治理模式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 并将其列入乡村社会发展的规划中, 为发展和繁荣乡村文化做了大量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国家在乡村文化建设上所做的投入和努力, 对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和推动乡村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现有的乡村文化建设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
     政府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导者, 长期对乡村文化建设采取“格式化”的管理, 过度地强调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以行政命令的方式, 借助国家力量推进国家文化意识, 忽视农民作为乡村文化建设者的主体性。在文化建设中, 由于缺少良好的互动与交流, 使政府主导的一些文化建设工程和文化活动未能真正地迎合农民的内心需要, 一些文化资源未能得到有效的利用, 一些公共文化政策失效, 未能实现文化建设工程效能的最优化。“一刀切”的文化政策, 标准化的改造方式, 抹杀了乡村文化地域性、多样性的特点, 造成同质化结果。
     采取自上而下的送文化下乡建设方法进一步挤压了乡村文化的生存空间, 一定程度上为城市文化进入乡村开辟了道路, 也坚定了农民对城市文化的选择和认同。在送文化下乡的过程中, 农民无法亲自参与到乡村文化活动之中, 一些文化形式和活动远离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由于农民无法参与到国家组织的送文化下乡活动之中, 造成了农民游离在乡村文化建设之外, 成为国家主导的乡村文化建设的看客和旁观者。
     基层组织是国家文化治理的保障, 国家文化政策、措施、方法等需要通过乡村基层组织才能得以落实与实现。但在实践中, 一些乡村基层组织在执行国家文化政策时, 不能及时准确地加以贯彻。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思想, 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关系, 忽视文化建设在乡村社会建设中的支撑与动力作用。在畸形政绩观引导下, 部分基层干部把文化建设放在经济建设之后, 甚至把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唯一目标。即使抓文化建设也是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应付上级的检查与考核。部分领导过度地追求乡村文化的商业化, 将乡村文化建设视为纯粹的经济行为, 忽视文化本身具有的内涵和人文精神, 使乡村文化发生异化。
     这种脱离农民建设主体, 以俯视姿态看待乡村文化, 对乡村文化采取改造的方式, 由政府单方面主导的行政化治理模式, 不仅使文化政策和活动难以落实和实现, 也影响和改变着农民的文化认知。

     三、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路径
     乡村文化重塑并不意味着回归复古和重新构建乡村文化的价值体系和行为体系, 而是在保持自身传统和特质的基础上,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将现代性因素融入到乡村文化之中, 找到新的生长点, 实现其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以重塑的方式留住农耕文明, 留住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文化记忆和文化情感。
     (一) 重塑农民的文化价值观
     培育农民的文化意识。将文化自觉作为培育农民文化意识的前提, 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 明白它的来历, 形成过程, 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农民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理应主动地去了解、明确自身文化形成的社会基础, 特点及未来走向。在对自身文化认知、评判和反思的过程中, 辩证地看待不同的文化, 清楚地知晓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乡村文化所具有的特点、优点及缺点。通过文化自觉使农民体会到乡村文化历史的厚重感, 情感的温度感, 人文的情怀感, 唤醒记忆深处的文化情感, 为乡村文化找到通往未来的发展道路。唤起文化认同是文化价值观重塑的出发点。乡村文化重塑的过程就是对乡村文化“具有涵养身心的生命价值、接近自然田园的生活价值、支持绿色发展的生产价值、维护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优化人格心态的教化价值、升华乡愁德性的人文价值以及促进公序良俗的社会价值”的再认同。以文化价值观的重塑创造良好的乡村文化生态, 在价值认同的前提下, 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乡村文化的重塑之中, 使其成为乡村文化重塑实践的参与者与推动者。通过文化意识的培养与养成, 使农民充分认识到自身文化的价值, 重拾文化自信, 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形成共同的文化认知, 推动乡村文化的蜕变、成长与发展。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乡村文化价值观的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下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价值观, 引领着乡村文化的发展, 其价值理念与乡村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相同。如礼俗文化中涉及到的仁、义、礼、智、信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表达的价值理念相似, 家庭观、道德观、人际观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有相似之处。乡村文化“既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文明’‘和谐’相贯通的因素, 也有与社会层面的‘公正’‘法治’相融合的要义, 更有与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相一致的精髓。”由此可见, 乡村文化所承载和传递的价值观并没有因工业文明而失去自身的价值, 其核心价值跨越了时代的藩篱, 在快速变革的现代化发展中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大力宣传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乡村、深入农民头脑的过程中, 也使农民重新认识和审视乡村文化, 理解乡村文化价值观的时代性和重要性, 增强农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通过实践活动重塑农民的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 必须融入社会生活, 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为此, 基层政府应开展以农民需求为出发点的乡村文化活动, 让农民在参与文化活动中去感知、了解乡村文化所传递出的价值。例如, 举行“和谐家庭”“好家风、好家训”的评比, 宣传乡村文化中的孝道观、家庭观和婚姻观;开展科学养殖和种植生产竞赛, 让农民体会“天人合一”的生态观;组织民间曲艺、手工艺品的培训, 让农民感受到乡村文化中包含的审美取向、艺术价值;通过参与婚丧嫁娶组织、互助合作组织等, 让农民重温熟人社会的情感, 唤醒记忆中的温暖乡村。以日常化、直观化的文化体验让乡村文化之美、之韵、之情深入每一位农民的内心, 在实践活动中提升对乡村文化的认知与理解。
     (二) 促进乡村文化的发展
     发展乡村经济。我国乡村分布广泛, 地域差别较大, 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为此, 在发展乡村经济时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规划, 充分发挥地域优势, 科学地推进产业布局, 发展适应当地条件的生产项目, 推动乡村企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 提高其生产技能和水平。政府应以优惠的政策和条件吸引外流的农民回乡创业, 给农村青年提供在本地创业的机会, 在项目的审批、贷款、技术、生产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与帮助。通过发展乡村经济, 解决农民就业、增收问题, 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增强乡村的吸引力, 让农民看到乡村的未来与希望。以此, 留住年轻人, 吸引外流的农民重新回到乡村, 减少因农民流动所带来的乡村文化建设主体流失和缺失问题, 夯实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基础, 这是保护、重塑和发展乡村文化的关键所在。
     扩大乡村文化的公共空间。政府应充分发挥现代公共文化空间的作用, 加大乡村文化建设财政投入, 将资金用于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上, 为农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创造条件。组织开展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联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愿意参与、能够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 扩大群众基础和现代乡村文化公共空间。这方面不乏成功的案例。例如, 近几年, 浙江在乡村进行了文化大礼堂的有益探索, 不仅为村民提供了互助合作的平台, 更重要的是塑造了公共精神和共同价值观, 促进了农民精神家园的形成和乡村文脉的传承。针对手机、互联网所带来的文化空间私人化的特点, 政府应加强对文化的管理与监督, 积极应对高科技、新媒体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影响。引导农民合理、科学地运用高科技, 构建起以手机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媒介的虚拟公共文化空间, 利用科技推动乡村文化的传播。
     走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走出一条“以文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推动文化保护”的乡村文化产业化道路。在文化产业化发展中, 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乡村旅游, 借助旅游平台, 展现乡村社会的田园风光、村落建筑、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手工艺品等。当然, 在开发乡村旅游时, 要平衡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避免盲目性、过度商业性的开发, 确保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 又望得见山、看得见水, 记得住乡愁。以乡村文化产业化方式, 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增强其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彰显乡村文化的生命力。
     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文化资源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对乡村文化资源的挖掘不仅是对乡村文化资源数量、存在状态的了解与掌握, 更是对乡村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再认识。文化主管部门和乡村基层政府应高度重视乡村文化资源的普查和调研工作, 通过深入乡村, 及时了解散落在民间的传统村落、古祠堂、曲艺、手工艺以及农业生产技艺等具体情况, 分门别类地梳理文化资源, 制定科学性、系统性、差异化的规划和保护措施。在挖掘和保护地方性文化资源的过程中, 让农民参与其中, 促使农民去了解、理解和认同那些曾经给予他们心灵寄托、生活意义的文化, 用自己的力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三) 培育乡村文化建设者的主体意识
     教育是培育主体意识的直接方式。在广大乡村, 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 要加大对乡村教育资金和资源的投入, 改善乡村地区的教育条件, 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 采取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 增强其文化意识和主体意识。由于人口流动带来了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变化, 所以, 要根据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教育路径。针对留守妇女, 应利用农闲时间、开办文化补习班, 开展适合其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 使其在参与中提高文化水平, 提升文化自觉意识。针对留守儿童, 一方面要加强家庭教育, 让其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和感受乡村文化, 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其对乡村文化的情感与认知, 另一方面通过学校教育, 培养留守儿童的乡村文化认同感。在课堂教学中应加大乡村文化教学内容, 开设乡村文化课程, 开办民间技艺兴趣小组等, 重点突出乡村文化的特色, 避免教学内容与城市教育的趋同性。同时, 将课堂上的乡村教育扩展到实践教育之中, 让广大儿童走出课堂, 走进田野, 亲身实地去感受乡村文化。
     宣传是培养主体意识的有效方式。立足乡村, 建立以村为基础、以农民为主力的文化宣传队, 以宣传栏、文化墙、广播等为载体的宣传方式, 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宣传活动, 让乡村文化活起来。借助网络、电脑、手机等现代工具, 建立以QQ群、微信公众号、乡村文化网站等为平台的宣传新方式, 以网上的交流与互动, 带动农民文化主体意识的形成。通过宣传内容的生活化、通俗化和具象化, 形式的多样化、现代化, 使农民产生心灵上的共鸣, 情感上的共振。以此, 培养农民了解、热爱、学习乡村文化的情感和意愿, 达到以文化人、以文塑人的目的, 最终使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之中。
     保障是培养主体意识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 保障乡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改善, 为农民参与乡村文化重塑创造条件。乡村文化重塑的关键在人, 核心在人才。要努力建设一支热爱乡村、理解乡村、扎根乡村、服务村民, 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文化建设队伍, 为乡村文化的重塑提供智力支持。要利用返乡精英、大学生村官、文化能人等群体的智慧和力量, 为乡村文化重塑献计献策, 发挥其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温暖故土, 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价值引领、传递正能量的作用, 以人才保障推动农民主体意识的形成。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实施, 乡村文化重塑得以科学、高效、有序推进的有力保障。通过基层党组织可以有效地贯彻国家的乡村文化政策, 有效地将农民发动起来, 组织起来, 推动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 促使农民在文化的参与过程中对乡村文化形成新的认识。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 制定维护农民文化权益的法律法规, 使农民文化权益保障做到有法可依, 通过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 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文化权益, 以文化权益保障增进农民的主体意识。
     (四) 建立“四位一体”的乡村文化治理模式
     通过现代乡村文化治理模式的建立, 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 农民的广泛参与, 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促进乡村文化的良性发展。为此, 结合乡村文化的现状, 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市场为载体、文化组织为纽带的“四位一体”的现代文化治理模式。
     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在领导乡村文化重塑中既不能缺位、错位, 也不能越位, 应明确自身在乡村文化重塑中的角色。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要求, 政府应加强对乡村文化的领导, 做好乡村文化重塑的顶层设计工作, 深刻把握乡村文化的发展规律, 树立“为农、惠农、利农”的文化建设理念。制定相应的文化政策、法律、法规, 做好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宣传工作, 整合文化资源, 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文化权益, 以制度保障文化建设经费的有效落实。通过走访、调研, 了解农民内心的想法和愿望, 实现公共文化产品和资源供给与农民文化需求的平衡, 加强村一级文化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提高乡村文化基础设施使用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 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政府应协调城乡文化的关系, 构建城乡文化交流互动机制, 创新送文化下乡的方式, 以城市文化的现代性因素引领乡村文化发展, 推动城乡文化的融合[22]。在乡村社会变迁、价值多元、环境开放的语境下, 政府通过对乡村文化的科学治理, 通过对基层文化的领导、管理与监督, 给予乡村文化足够的关注、产品供给和价值引领, 为乡村文化在乡村社会变迁中适应变化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创造条件, 实现乡村文化的社会转型、重塑和发展。
     重塑农民的主体性。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 也是乡村文化重塑的主体。为此, 必须提高农民自身对乡村文化的认知能力, 深刻理解把握乡村文化的内涵、特质与价值。改变过去“等、要、靠”的错误观念, 明确自己在乡村文化重塑中的主体身份和作用, 实现由旁观者到建设者, 由局外人到局内人的角色转变。以文化意识的主体性带动行动的主动性, 将乡村文化融入到乡村振兴之中, 自觉地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 主动挖掘身边的优秀文化资源, 积极表达自己的文化关切与需求, 创新文化表达方式, 充分发挥农民作为乡村文化创造者和创新者的主体作用, 用自己的声音、语言、方式讲好乡村故事, 传播乡村声音, 传递乡村情感, 使自己成为乡村文化的传承者、建设者和传播者。
     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在乡村文化重塑中, 要鼓励在乡村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的经营等环节引入市场机制, 使市场成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承包、合作、股份制等方式, 将资本、技术、人才等引入乡村, 使乡村文化转化成“文化资本”参与到生产要素的流动与聚集之中, 推动乡村公共文化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树立开放、法治、竞争的观念, 将乡村文化从保守、封闭的环境下解放出来, 积极地面对市场、融入市场, 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应的乡村文化市场机制, 以市场的效能整合乡村文化资源, 汇集文化力量, 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需要。当然, 在市场化的环境下, 必须避免市场的逐利性, 防止过度性开发, 消除市场的负面作用, 加强乡村文化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坚决打击与治理黄、赌、毒, 以行政力量净化乡村文化的生态环境。
     培育乡村文化自治组织。乡村文化自治组织除了可以协助政府和基层组织提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特别是乡村文化创作, 文化知识传播和文化传承外, 还可以利用其自治机制, 发掘并整合地方性的公共文化资源。为此, 基层政府可以根据乡村人员的流动情况、喜好、年龄等组织成立留守妇女文化组织、老人文化组织、读书会、文艺队、秧歌队等公共文化组织。发挥农民文化自治组织的力量, 开展符合民意、表现民情、满足民需的公共文化活动和民俗活动, 扩大乡村公共文化空间, 以公共文化活动带动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通过参与公共文化活动, 提高农民建设乡村文化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