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
作者:刘贤春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9-03-28
原标题:村民垃圾“随手扔”该怎么办?
中央农办、农业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将“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改变不良习惯)作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由此看来,改变村民不良习惯将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硬任务。
村民不良习惯突出表现是垃圾“随手扔”,生活垃圾随手扔在房前屋后、污水随手泼向门前马路。一些地方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只重视建污水处理设施、拆旧房刷白墙、修乡村道路等硬件工程,忽视了对村民不良习惯的改变。而要保证乡村环境整治效果长远,不仅要完善硬件,更要改变村民不良习惯,才能实现标本兼治。
第一,要让村民垃圾有扔的场所。对交通便捷、居住集中、实行小区化管理的村,可实施家庭垃圾分类、定点投放,村(居)管理、乡(镇)收运、县处理,或推行社会化管理模式;对交通比较方便的村,可增加垃圾箱数量,方便农户就近倾倒垃圾;对居住分散的村庄,可统一划定垃圾投放场所或建设垃圾房,由村民小组负责管理,村委会安排专人及时清运,做好与乡镇垃圾处理工作的衔接。
第二,订立规矩,约束村民不良习惯。乡镇政府应将村庄人居环境管理纳入村(居)委管理事务,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和村民公约。村(居)委应将垃圾管理纳入其职责,将此项工作与村委的年度工作考核奖惩挂钩。同时,加强村民自治,开展相互监督,推选有责任心的村民担任垃圾管理监督员,劝导、制止村民乱扔垃圾行为。积极创新引导方式,将农户遵守垃圾处置管理制度、规范投放、分类回收等行为纳入“文明村居”、“五星级家庭”、“环保之家”等评比内容,引领卫生、环保、文明的现代新风尚。
第三,加强宣传,逐步提高村民文明素养。要采取适合农村、符合村民特点的宣传形式、内容和方法,少讲大道理,多用村民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宣传最忌热一阵冷一阵,需要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改变村民行为习惯,作为乡村文明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不断强化村民的规范意识和文明素养。同时,还要做好垃圾分类的知识传播工作。解决了乡村垃圾分类回收难题,村民“随手扔”的习惯才会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