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玉明:推动乡村振兴需防止八种倾向

作者:肖玉明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02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各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应当遵规律而循之,不可盲目作为,需要防止八种倾向:
     要避免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对立起来。乡村振兴,经济发展是基础,生态环境是重要支撑点,二者相辅相成。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既科学开发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又建设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时代乡村,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要避免把城乡建设割裂开来。推动乡村振兴,不能走过去城镇建城镇、乡村建乡村的老路,而要着眼于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协调联动、融合发展。同时,也不能简单套用城市化的理念和模式,使城乡建设格式化、同质化,而要让城镇有城镇的气质、乡村有乡村的风情,既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又和谐一体、美美与共。

     要避免大拆大建。推动乡村振兴,应做到规划先行、科学有序,切忌大拆大建。要吸取大干快上搞建设的历史教训,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珍惜乡村的地域特色、民族差异、文化个性,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注重体现乡土风情,保留原生态,不因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人文资源,留住农村之“形”,护好乡村之“魂”,让人们有乡味可思、有乡愁可品。
     要避免搞“一刀切”。推动乡村振兴,总的目标和要求是一样的。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千差万别。无论是乡村振兴规划设计、时序安排,还是主导产业、发展模式选择,都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整齐划一“一刀切”,不能搞千村一面“一模式”。不然,最后付出的代价很大,成果却有限,甚至可能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要避免搞“一窝蜂”。乡村振兴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宏伟战略,同时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要深刻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自觉遵循乡村发展基本规律,立足本地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宜快则快、宜慢则慢,确保不变形、不走样,切忌一哄而上搞成运动,或层层加码追求进度。

     要避免见物不见人。推动乡村振兴,不能重物不重人、见物不见人,忽视人文关怀。要坚持以人为本,“硬件”“软件”一起抓,多考虑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满足老百姓多方面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乡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兴盛和美来吸引人、感化人、留住人,让农村成为人人向往的地方,从而为乡村振兴攒足人气、广蓄人脉。
     要避免吊高胃口。乡村振兴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一盘大棋,必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与完成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政府投入既要做到尽力而为,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各项事业需要;又要做到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可能,更不能为了所谓的政绩乱开空头支票,把群众胃口吊得过高。否则,将会带来很多后患。
     要避免“剃头挑子一头热”。乡村振兴,政府相关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农民是主体。既要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防止政府相关部门代替农民、包办一切。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组织发动等工作,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政策支持、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辛勤劳动改变落后面貌、创造美好生活,避免出现“政府急、农民闲”“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作者系湖北省委政研室二级巡视员,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