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胜 简介

名誉院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副所长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 常务理事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论坛 主席、理事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中心 理事长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 副会长
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问题、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王立胜:从“社会基础”的独特视角透视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王立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官网    发布时间:2019-04-09

从“社会基础”的独特视角透视乡村振兴战略
王立胜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曾用这句生动而深刻的话表达他对中国乡村振兴的关注和重视。乡村振兴被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乡村振兴战略也已上升至国家战略的层面,乡村问题正受到学界专家乃至全社会的热切关注。近日,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研究力作《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研究》由山东城市出版传媒集团·济南出版社出版发行。本文为该书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王立胜撰写的“修订版前言”。在此刊出,以飨读者。
       《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研究》
         王立胜 著
          济南出版社2018年再版

     《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研究》2009年出版时,我在“前言”里把这本书称为我十年心路历程的阶段性总结。到现在,又一个十年即将过去了。在这十年里,我从山东青州到了新疆喀什,先是担任山东省援疆指挥部副总指挥,然后留任喀什地委宣传部长、喀什行署常务副专员,2016年初调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在这十年里,从事行政工作的同时,陆续又出版了四五本专著,发表了几十篇学术文章,涉及新疆问题研究、区域经济研究、农村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有些成果在学术界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有些成果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在国家政策层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十年前出版的这本书,于我而言最为看重。原因大概有三:一是这本书由我在田克勤先生的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修订而来,从个人情感上来讲有纪念意义。二是在这本书中提出的“社会基础”概念,是1998—2008这十年研究思考的“结晶性”成果,也是2008年以来十年间开展进一步研究的核心概念。无论是从事哪一个领域的研究,事实上都是在围绕这个概念进行“体系性”展开,这也正是在这本书第一版“结语”中所谈到的“总论”性质所在。三是这本书所阐发的理念、方法和主要观点,在十年以后的今天看,也还是有现实意义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这一战略写入党章,意味着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进入新时代。十年前写就的这本书中诸多观点与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非常契合,作为研究者来说,有着发自内心的兴奋与激动。第一版出版时,人民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曲阜师范大学山东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一个研讨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编译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一些学者参加了这个研讨会,给了比较高的评价。这本书的第一版印数不多,近几年来不断有相识与不相识的朋友通过各种渠道索书,我手中也只有一两本了。友人建议再版,我不揣浅陋,把这本旧作拿出来求教于各位师友,也希望能以这本书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一点贡献。
     这本书围绕“社会基础”概念展开。19世纪以来中国社会问题的实质,是一个超大型农民国家在实现赶超型的外生型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诸种社会矛盾的总和。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是由乡土性质、儒家伦理、宗族组织、乡绅力量和国家意志几方面的综合作用而形成的,形成了特定的农民与农民个体之间、农民与农民组织之间、农民及农民组织与国家之间的稳定的连接关系与模式,这是中国传统政治与社会体制长期保持稳定状态的社会基础。近代以来,这种社会基础受到强烈的冲击与破坏,随着以西方模式为导向的现代化过程的展开,分散小农与国家之间、农民与市场或者资本之间的关系始终处于无法化解的紧张状态之中,不能够实现良性的对接,农民不能够在保证自身基本福利的前提下支持国家的现代化战略。近代以来进行的所有社会改造和革命的努力都可以视为解决这一根本问题的实践过程。而实践方式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基本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建构以及现代化道路的现实走向。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将农民间的连接关系、农民个体与国家的连接关系以及由农民个体经由特定的形式组成的农民群体与国家的连接关系模式作为影响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方向、模式和形态的重要因素,并以“社会基础”概念来概括这一组关系模式。相应地,我们也可以把调整和改变这种关系模式的努力称为“社会基础再造”。在这本书里,以“社会基础”概念为核心,从市场化战略对中国农村既有社会基础的双重消解、重建中国农村基层基本连接模式、发展农村合作组织、重构农村金融、重构乡村秩序、重建农民观念世界,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等方面,对以村民自治为特点的农村基本政治制度、以农村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一致行动能力的形成、良性农村金融环境的生成、多元化的乡村秩序构建道路、作为价值基础的农民观念世界的建构、农村税费改革对乡村政治生态的深刻影响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质的规定性分析和着力点,这些影响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方面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分析。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创造了党的意志与农民福利之间的良性对接关系,有效实现了农民“组织起来”的战略目标,实现了“翻转基层”的社会基础再造。新中国成立后,又通过土地改革、统购统销、合作社等进一步的行动,构建了农民的阶级意识和国家观念,农民作为有意识的、自觉的阶级的一分子成为新生的中国的公民,结成了前所未有的紧密关系,新中国的现代化有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使农民的组织化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农民与国家间的对接成本因此降到最低,党的意志和国家战略在这种社会基础条件下得到了顺利贯彻和推进,以重工业为导向的快速工业化目标得以实现。1978年以后的改革,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理想取向,但由于渐进式的或者目标开放式的改革模式,相对于前两次而言,社会基础的重组和再造模式是比较模糊的。一方面,前一阶段的影响极大地延续下来,农民的连接关系并未实现转型,国家权力的运作方式没有多大改变;另一方面,总体目标实际上已经彻底改变了,进而导致市场化的目标与既定的社会基础之间都不兼容,小农与市场化目标无法实现对接。任何一种社会理想目标的实现,必须有相应的社会基础相对接,而在我国市场化条件下的农村现代化实践中,迄今为止的社会基础并不能与实际上的发展目标相契合,由此必须进行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在发展模式和路径上要实现与社会基础的契合;另一方面,要再造社会基础以实现与总体目标之间的对接关系。
     在这本书里,我从把握农村地区诸种社会关系模式和社会连接模式出发,力图揭示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含义。一方面,新时期国家已经不再具有控制全部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因而也就失去了按照自身的逻辑规定农村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能力,依靠单线的方式,无论这种方式脱胎于革命的理论,还是渊源于西方的经验,都不可能在合法性的层面上完全解释农村现实,依据这种理论和经验创造出的简单化的政策体系也就无法解决农村地区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国家必须重新定位自身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必须在确定现代化发展道路,制定具体经济社会政策时,充分考虑这种道路和政策在“嵌入”农村社会时,在遭遇农村社会各种复杂关系体系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且将这些问题作为制定宏观战略时极其重要的参考因素。这要求国家不再追求某种“纯粹”的、标准化的理论预设和政策系统,而采取更为务实的态度,构建更具弹性的政策框架,不断地吸纳和整合农村社会本身所具有的各种积极因素,使之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国家制度的一部分。这样,在保证国家低成本治理效果的同时,基层国家建设也就更为有力地展开,国家的力量将更进一步地深入基层,近些年来国家不断从农村撤出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另一方面,分散的小农无法支撑任何一种现代化发展战略,既无法保障自身的福利,也不能支持国家战略的有效展开,在市场化改革面前由于无能为力而会产生越来越强的抵触情绪。这就要求农民之间必然要以特定的方式紧密组织起来,以一致行动的名义,而不是以农民个体的名义与国家和市场进行对接。这需要调动各种资源,包括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观念,包括基于契约基础上的市场意识,也包括基于传统价值的联系纽带。市场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的农村社会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以往的任何时期,希望像曾经有过的那样,或者以宗法礼教,或者以革命理想,以一种方式一揽子地解决所有的问题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必须介入到农村各种关系资源中去,作为主导的力量和因素协调其他的因素,而不是试图“官退民进”,也不能指望以自身的性质完全改造和淹没其他因素的性质。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在农村金融活动中,在农村地区社会秩序构建过程中,在农民观念的重新塑造过程中,都在反复提醒着这种现实主义态度的极端重要性。国家通过吸纳与整合民间的资源与积极因素而进一步增强对农村基层的控制和指导能力,农民经由国家的指导而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形成密切的连接关系,并以这种集合体的形式与国家实施良性互动,国家战略与农民福利也就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国家与社会之间也就能够达到较为协调的关系状态。有了这样的现代化社会基础,那么,正如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反复强调的那样,就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推进中国农村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并且写入党章,是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2018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我们看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两个加快”,即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本书的题目和主旨与这个要求非常契合,“社会基础”概念和研究路径,应当可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的独特视角。
     第一,从“农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角度出发,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大意义。
     “社会基础”概念具有鲜明的总体论理论品格。我们必须十分自觉、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城乡本就是一体的、融合的,哪怕在二元结构最为典型、最为牢固的时代,城乡也是“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一个统一的有机体。换言之,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的“农村问题”,之所以有这个问题,是由于研究者出于研究的方便,出于操作性的可能,从总体当中构建出这样一个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在具体工作中,也是出于工作的方便与可能性,划分出工作领域和分工分管的职能,并进行相应的部门设置。非如此不可能进行研究,也无法推动工作。但是在研究分工和工作分工长时间体制化之后,总体性的前提往往被悬置或者忽视,原本被“构建”出来的问题占据所有的视野而成为问题本身,研究领域、学科分化、工作推进、机构设置都在切割现实,最终无论是在研究中还是在工作中,完整的现实都消失了,成为从学科视角、研究兴趣和特定工作任务所造就的零碎的、片段化的现实。农村成为与城市相分割甚至相对立的区域,农村研究和农村工作随之成为独立领域,这样,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往往就颠倒过来,为解决总体性问题而存在的学科划分和工作分工成为阻碍解决问题的重要障碍。因此,在思想认识上,要将悬置的总体性清晰明确地找回来,要在自觉的总体性原则下开展研究分工和具体工作。这种总体性的要求也正是“战略”的本意。战略即为总纲,纲举目张,才能建立内在统一、逻辑自洽、相互支撑、形成合力的政策体系。战略即为核心,在以往的实践当中,政策打架的现象屡见不鲜,重要原因在于战略不清、核心不明,各个具体政策背后都有隐含的理论前提,而理论的背后又有特定的价值前提,源于不同的,甚至相冲突的理论和价值前提制定的具体政策,不可能不是内在冲突的,政策之间、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内耗严重、效率低下成为常态。有了明确的总体性的战略,就有了明确的核心、明确的指针、明确的道路,才可以据此构建完整的政策体系。从这个角度来讲,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城乡融合”而非“城乡统筹”,就不但是工作上的具体要求,同时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
     第二,从“农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角度出发,可以更深刻理解“城镇化与逆城镇化相得益彰”的重要论断。
     本书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空定位”命题,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间和空间定位问题上的不同认知,不是要求速度快慢、范围大小的差异,事实上反映的是在理论预设、价值取向、发展战略方面的重大差别的观点。认为时间定位方面的激进取向会导致政策体系的制定和供给不会考虑和照顾农村地区的独特性而倾向于以城市生产生活内容为标准,会以工业化的甚至是后工业化的观念框架和概念系统去定义和解释农村社会的现象;提出了空间定位包括统一的中央政策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非常巨大,同时地域文化差异也十分明显的不同区域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设单位在空间上应当定位于具体的“村庄”还是县域视野中的“农村”的观点。我们知道,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形成了牺牲农村福利、以农村为发展代价的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发挥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独特优势,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实现“中国奇迹”提供了几乎无限供给的低成本土地和劳动力要素资源,释放出惊人的生产力,但是要素资源持续流出,城乡鸿沟差异仍然明显。近年来,随着户籍政策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功能丰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农村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很多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而选择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往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二元结构依然存在,但是性质发生很大变化,正在从原先带有“剥夺”意味的城乡二元结构向学术界称为“保护性二元结构”转化,城乡关系结构特点发生质的变化。习总书记讲的“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就是对这一变化的形象归纳和前景展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应对这一变化的重大举措。如果说,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城乡差距所导致的“推力”和城市二三产业快速扩张形成的“拉力”共同构成强烈的“推拉效应”,农村人口、资源、资金持续流出,许多地方“村庄空”“产业空”“组织空”现象突出,那么在经济发展新阶段,这种状况将会有明显改变。一方面,二三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工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与产业就业结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城市生活成本也上升很快,近两年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增幅都不超过0.5%,达到历史低点,城市“推力”开始出现;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大量农村人口流出并稳定在城市使一些农村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显著增加,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使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因此农村的“拉力”也开始显现,形成新的“推拉效应”。这样分析,农村将会快速消亡的认识是不正确的,采取政策手段加速农村消亡的做法,无论其初衷如何,也是有很大片面性的。即便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70%,也还有超过4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我们必须牢记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城镇化与逆城镇化要相得益彰”,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指针。
     第三,从“农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角度出发,可以更深刻理解“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要求。
     在本书中,“组织起来”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并且提出农民能够“组织起来”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基本前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逻辑主线,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到2015年,我国农村承包地流转水平超过30%,这意味着将近70%的农村耕地仍然由小农户耕作经营,“家家包地、户户务农”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常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所要求的市场体系、金融体系、法律体系、科研体系之间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并且实事求是地提出应对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味地推进土地流转,扶持规模经营。一方面,小农户经营在我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国情下有天然的合理性。实践证明,在当前普遍较为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和低下的管理水平下,较大规模经营几乎无法做到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往往导致单产下降,浪费宝贵耕地资源。而“半耕半工”的家庭生计模式,在解决农村中老年人就业的同时,充分发挥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优势,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作用巨大。因此不能在观念上将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立起来,贴上绝对的落后与先进的标签,必须立足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道路。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水平其实是城镇化水平在农村土地上的投影。换言之,有多少农村人口永久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生活,决定了农村土地流转水平。因此,提高农村土地流转水平,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而决定于城镇化水平这一基本约束条件。必须以大力发展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多种创新形式来缓解小农户经营导致的土地细碎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但是也必须要以城乡人口结构、农村人地关系结构作为建立政策体系的依据和出发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切中要害。长期以来,从资金投入上看,由于“项目制”的国家扶持政策和产业资金投放方式,决定了能够承接项目的只能是大户、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导向上将大户、新型主体作为先进的、正面的、积极的评价标准,基层政府为了获取项目资金只能扶持大户,作为“大多数”的小农户很难获得直接的政策资金支持;从政策供给上看,努力建立的现代农业体系,包括法律体系和金融、农业科技、市场流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体系,多数是以规模经营为指向,以满足新型经营主体需求为目的,较少考虑小农户的需求,客观上损害了小农户的利益。同时要注意到,产业资本承接政策项目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不能够留在农村地区实现循环拉动,对更直接、更广泛的农民增收作用有限,“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国家支农资金投放力度与农村面貌改变程度不相匹配。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衡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关系,设计制定更加符合小农户利益的国家支农资金投放方式,建立能够更好地回应小农户需求的政策供给模式,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小农户与国家政策的承接对接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从“农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角度出发,可以更深刻理解“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
     “社会基础”概念有着鲜明的社会治理导向,认为经济结构是嵌入在社会结构当中的,农村社会结构的良性变化、农村社会治理绩效的提高,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因此,乡村振兴必然带有强烈的良性社会变迁的含义。近些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以财政高额投入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以物质配备水平为评价标准的倾向,对由于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组织方式变化所带来的社会治理内容的剧烈变化应对办法不多,依旧以行政村为社会治理单元,却忽视了在行政村层级上,行政边界、社会边界和经济边界往往已经不能够统一,以行政村为单位发展集体经济也不是唯一的形式,而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由于功能定位单一,生产与生活相分离而不能有效发挥社会治理的功能。因此要研究探讨一种新的农村基层基本治理单元模式,形成新型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这种新型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将带有鲜明传统乡村特色的舒适生活方式,实现“三产”融合的发达产业中心和治理有效的社会基本治理单元三者有机统一,消除了城市和农村在性质上非此即彼的对立,创造了一种既非城市也非农村的新型模式,不是简单化的城市吃掉农村,而是实质意义上的城乡融合。新型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打破行政村界限进行空间重构,统一建设高标准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统筹使用耕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依托高效农业和先进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产业重构,在高度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工农商学研一体化,实现职业农民在本区域的充分就业和稳定增收;通过多种纽带达成农民的再组织化,实现社会空间重构,农业生产过程与农民生活过程相统一,企业与社区互为内在,形成农民之间,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集体组织之间的新型联系。
     因此,从“社会基础”视角来看,要同时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发挥集体经济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功能的同时,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担负一定的为本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使农民共享集体经济的基础设施,以各种类型具有集体主义色彩、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经济体,重塑农村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心理结构和精神面貌,使生产组织与生活共同体在空间上高度融合,利益诉求方面高度一致,实现物质、人口和精神三个再生产的统一。这将是乡村振兴的理想图景,也是全面提升治理绩效的理想结果。二是政策导向上应当从鼓励“资本下乡”转向大力支持外出农民返乡创业,扎实开展好正在进行的“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推动建立城乡相互吸纳机制和城乡精英循环机制。实践证明,资本下乡这种“资合”方式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成本高昂和“道德风险”等问题,资本逐利和流动的基本特点也在切割农村原有社会关系结构,容易引发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一系列问题。外出农民返乡创业,可以将他们多年积累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管理经验与乡土资源、信任关系很好结合,将经营成本、道德风险降到最低,实现地缘、血缘、业缘纽带的充分联结,实现“资合”与“人合”的内在统一,实现企业与农村社区的高度融合,同时很好地发挥农村精英的“组织员”功能。
     中央提出,要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有相应的社会基础与之相对接,并且作为这一战略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在最近的研究思考中,我逐渐认识到,社会基础概念和理论取向,以及这种研究进路,不但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积极的理论支持,同时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成为构建中国的大国政治经济学的一块理论砖石。如果以十年为期来划分我的实践和研究阶段的话,这将是我在下一个十年主要努力的方向。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希望以这本书的再版,作为我的下一个十年的坚实出发点。
      王立胜       
      2018年6月1日
      图书介绍
      该书从“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这一概念出发,运用跨学科的原理和方法构建分析框架,深入探析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问题,揭示中国当前三农问题的实质,进而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策略和推进方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是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研究力作。本书共分九章,对于在市场化、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如何使农民形成一致行动的能力,在保证自身福利的前提下,实现与国家战略之间的对接,为中国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