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胜、陈健、张彩云:深刻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政治经济学视角的解读
作者:王立胜、陈健、张彩云 来源:《理论经济研究》2018年第4期,第40-56页 发布时间:2019-04-09
摘要: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农村有其特殊表现:“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讲,解决这个矛盾,需要重新定位城乡关系,确立城乡融合理念,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依据。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要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来破解“三农” 难题,这是一个必经过程。具体来说,要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关键词:乡村振兴;三农问题;城乡融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探索”(16ZDA002)
DOI编码:10.13962/j.cnki.37-1486/f.2018.04.004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10(2018)04-0040-17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农村有其特殊表现:“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这反映在“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1]解决这个矛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把乡村振兴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部署。对于乡村振兴的意义,正如习近平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2]解决好“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未来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总体目标的必然要求。研究乡村振兴战略问题有很多角度,本文试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予以解读。
二、城乡关系的新认识:城乡融合理念的确立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站在新时代的高度对城乡关系问题形成了新的认识成果,这个成果就是城乡融合理念的确立。
城乡融合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解决城乡关系问题的基本主张。在1847年《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写道:“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3]。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认为,城乡关系演进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人类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革,由此带动城乡关系不断演进;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城乡关系要依次经历城乡依存、城乡分离、城乡融合三个阶段(白永秀、王颂吉,2014)[4]。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和畜牧业所提供的剩余粮食和劳动力不断增加[5],分工以及紧密的协作关系形成了城市,但是在前工业社会中,农业文明处于中心和主导地位,城市尚处于农业文明母体之中的发育雏形期,城乡关系呈农强城弱的浑然一体状态(林聚任、王忠武,2012)[6]。城乡分离(对立)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结果。马克思指出城乡分离和对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城乡对立,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发展仍然不足[7]。农业出现了剩余劳动力为农业和工业分离提供了条件,但是由于工业生产力水平发展不足导致了乡村农业人口分散和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进而出现城乡对立(董济杰,2017)[8]。随着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城乡将趋于融合,因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3]。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首次提出了城乡融合的概念。他认为:“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9]芒福德也认为:“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与乡,同等重要;城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5]在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实践经验,剖析中国国情,可发现城乡关系不断处于变化之中,且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城乡关系这一本质问题集中表现为“三农”问题。解决城乡对立问题,就必须要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又必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城乡关系的阶段性变化不仅体现在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上,还体现在一系列针对“三农”问题的政策设计上,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则是方法论范畴。首先,“三农”问题是一个什么范畴的问题?这是认识城乡关系的核心和突破口。“就‘三农’论‘三农’,已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只有跳出‘三农’抓‘三农’,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理念,才能切实打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体制性制约”(习近平,2004)[10]。这意味着,“三农”问题是一个整体,表面上看三农分别涉及农业、农民、农村三个方面,一种思路是农业遇到什么不足,可以出台关于加强农业发展的意见,农民遇到什么状况,可以出台改善农民状况的意见,农村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出台改进农村工作的意见。但这种思路是对三农问题分割的、孤立片面的认识,在认识论上犯了机械论和形而上学的错误[11]。“三农”问题的表象是农业效益低,农民收入低,农村发展水平低,而这种低是有比较对象的,是与工业、城市居民、城市相比较得到的结论。因此,“三农”问题本质上是这一发展过程中工业农业、农民市民、城市乡村发展的失衡,即城乡对立问题。由于工业和市民集中在城市,“三农”问题本质也就是城乡关系和矛盾的不平衡。就“三农”本身论“三农”问题,解决不了“三农”问题,而应该把焦点放在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上[12]。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特定出现的现象[13],出现城市中以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化部门和农村中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的农业的并存。就中国而言,城乡二元结构也出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而体制性因素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结构。
1949-1978年中国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农业快速发展并为工业化奠定基础和提供保障。如果从1978年以前的中国经济看,城乡关系实质上是工农业关系的更广泛表现,工农业关系是城乡关系的核心问题。在推行农村经济体制由个体经济、合作经济再向“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转变过程中,城乡分隔的壁垒也逐步形成,农民被束缚于既有的土地和社区内不得自由流动。这就是所谓的城乡“二元结构”(武力,2007)[14]。具体而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为此采取农产品统销统购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以农业剩余实现对工业化的支持。为了保证支持的效果,国家采取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包括城乡分割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农村以人民公社体制为标志的城乡二元社会就业、教育、福利保障等治理机制。这种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使农民在既有的土地和农村中不得自由流动,既集中力量于农业积累为国家的工业化服务,又减少了对城市的就业、粮食供应等各方面的冲击。应该说,改革开放前的“三农”状况的主导因素是国家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形成的工业农业关系,工业农业关系决定了农民的身份和农民市民关系,也决定了城乡关系的实质,从而形成了“三农”问题的体制因素。中国的农业、农民、农村在改革开放前为中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工业成就和相应的城市发展为改革开放积累了良好的物质基础。这一时期农业、农民、农村对工业化的支持主要是通过提供农产品剩余来支持,改革开放后则转为以提供农村劳动力和土地来支持[15]。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乡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过去完全由政府控制的城乡关系开始越来越多地通过市场来调节,但是农业支持工业、乡村支持城市的趋向并没有改变(武力,2007)[14]。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首先是农业生产上的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维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取代了原来的人民公社,加上以化肥使用和农作物品种改良为代表的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粮食产量得到了极大提高,很快解决了温饱问题。改革开放后的农业对工业的支持除了农业生产迅速提高对工业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剩余支持,更重要的是改革开放引入了市场经济,农民开始以转移劳动力的方式参与工业化,包括农民创办乡镇企业和作为农民工进入城市。这表明,改革开放后二元分割的城乡壁垒开始松动,特别是农民进入城市打工与创业使原来严格的户籍制度开始松动。
在这一时期,农民的劳动力转移开始以市场的方式实现,但市场化的经济发展本身也会存在市场经济惯有的拉大发展差距的倾向,相比农村发展,城市产业的聚集效应使高生产率的产业都集中在城市,这会拉大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农村的乡村工业和乡镇企业也必须适应这种聚集的过程。农民可以从农村移居城市加入城市化和工业化浪潮,但对农民工来说,由于之前在农村受到的教育层次低导致的知识水平限制,高生产率和高收入水平的职业机会难觅。并且,城乡二元体制只是松动,城乡分割的体制仍然存在,“三农”仍是处于为工业化城市化服务的附属地位,农业成为工业的附属,农村与农民成为城市的附属,只不过表现形式有所变化。一系列数据可反映这一时期的城乡对立关系,改革开放后的城乡发展差距拉大,这成为全国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成因。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2.37倍,1985年缩小到1.72倍,但随着1980年代中后期改革重心开始转向城市,城乡收入差距又开始扩大,1995年扩大到2.47倍,2004年则扩大到3.21倍[16]。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并实现共同富裕。“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三农”问题不解决,共同富裕也实现不了,而且就扶贫工作而言,我国贫困人口基本在农村,无论是扶贫还是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都是系统性、整体性的。党中央历来重视农业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1986年连续发布了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当时农村以承包制为核心的体制改革和农业发展做了部署,当时中央关注“三农”问题的核心在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央农业政策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发展取得了极大的成效。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城乡发展差距继续拉大,“三农”问题更加突出。“三农”问题不再只是农业落后于工业的问题,更在于“三农”问题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变化,因农产品附加价值低,农民仅从事农业生产,使收入增加缓慢,这又导致农村发展缓慢。这个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有所认识。1991年的十三届八中全会是改革开放多年后召开的一次专门讨论农业及农村问题的重要会议,与以往会议不同,这次会议不再只关注农业,而是把农业与农村发展联系起来。之后,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2001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其中的关键。至此,十六大跳出了传统的以农业论农业、以农村论农村,工作重点只是在于农业粮食增长的思路,提出了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首次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解决“三农”问题的方式。十六大还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反映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新要求,十六大还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为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入城镇做了部署。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发展的目的进一步界定为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此国家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入,对在城市有稳定职业住所的农业人口,放宽了户籍管理的规定。
之后,中国发展进入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时隔18年后的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重新聚焦“三农”,指出农民增收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并加大了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提出了三项补贴政策,即粮农补贴、良种农机具补贴、最低收购价补贴。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这意味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从此不复存在,对农民减负具有典型意义。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意味着“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2006、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支持“三农”工作的力度,提出了各种强农惠农的政策。总的来说,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断取得巨大成就和日益暴露出的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党中央逐步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新世纪以来中国发展理念层面上的一次重大变化,其要求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提出的“五个统筹”,其中第一位的就是统筹城乡发展,这也反映了新世纪以来党把“三农”工作提高到关系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这种发展不同于过去单纯的农业增产,而是关注社会民生和协调发展的农村全面发展,农民全面增收,最终实现消除城乡二元差别。这也表明,相对之前农业为工业化服务,中国城乡关系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新阶段,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发展的巨大成就使得这种反哺与支持既有可能,也更为必要。
具体到“三农”问题与城乡一体化的关系,这一阶段对这对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城乡二元体制,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从城乡一体化着手综合布局,而不仅是考虑如何增加农业生产。消除城乡二元差别,彻底解决“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开始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体现了这种重视。除了政策部署,在发展战略上,继“城乡统筹发展”的提法之后,2007年十七大提出了“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核心是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触及到了城乡一体化的本质,意味着继以往的城乡差别户籍制度改革之后,城乡在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也要缩小公共服务差距。原来城乡居民间因身份差异导致公民权利和应享基本服务的巨大差异是中国城乡二元差异的本质,在以往“三农”重点是农业增产为工业服务思路中,粮食生产是重点,在新世纪中央重视“三农问题”和提出城乡统筹发展之后,关注的重点开始转移到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和城乡共同发展上,而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阶段,解决因身份造成的公共服务待遇差异,不再因户籍差异造成享有权益的不平等这一城乡最大的不平等,真正触及到了城乡二元分割这一“三农”问题的实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重大部署,并在实践中形成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和新思想。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除此之外,还提出了走中国特色“新四化”道路,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并列,突出强调了三者之间协调发展和互相促进的关系。城镇化是农业人口通过空间集聚而转化为非农产业人口的过程,而新型城镇化则是强调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为移居城镇的人口提高其素质和生活质量。从根本上说,由于传统农业生产率低,而现代农业劳动力需求不大,农民增收问题不可能依靠农业自身来解决,而只能通过农村富余劳动力移居到城镇从事工业和三产来解决,因此,“四化”同步,归根到底是实现可持续和协调的发展局面,而城乡一体共同发展正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17]。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此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这些新思路和新做法在理念上已经接近城乡融合的实质性内容。党的十九大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又前进了一大步。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问题,而乡村振兴战略是城乡融合为旨归的重要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8]
从“城乡统筹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反映了党和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设计的与时俱进,城乡融合发展在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上与之前的战略是一致的,而创新的地方在于不仅是强调了政府对于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的责任,更强调了乡村与城市的共存共生关系和和谐发展局面。以往“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注重的是缩小城乡差距,注重的是政府的统筹兼顾和公共政策导向,以城带乡、以城补乡,乡村发展是被动的,是被带动和被补贴的发展,乡村发展仍然滞后,城市导向的农村公共政策的结果仍是村庄凋敝[19]。而城乡融合发展更强调了乡村自身的发展动力机制和潜在的发展比较优势,乡村与城市互相带动,互相促进。在以往强调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过程中,农业附属于工业、农村附属于城市的格局之所以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就在于乡村缺乏自我发展的功能,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可以增加收入,但这并不能改变农村发展的落后局面。我国至今仍有约一半的人口居于乡村,解决“三农”问题也不可能只依靠城市化的一端。城乡齐头并进,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其中重点在于农村,乡村振兴战略正是站在新时代的高度,着眼于增强乡村的造血机能,而不仅仅是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根本的是要改变城乡之间乡村发展被动和依赖的一面,无疑这才是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可持续的协调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顶层战略。
三、农村发展战略的新定位:解决新矛盾的重要选择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8],这一主要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量与质方面都有体现,也分布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这五个方面。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表现是,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须加强;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文化、社会和生态方面表现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19]。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具有整体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问题,因此,要把上述问题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村的主要矛盾。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脱胎于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极端落后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双重任务。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发展生产力是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改革开放也是为了这一根本任务而采取的措施。改革开放之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快速发展经济,追求发展速度,成为改革开放的重心,追求GDP增长速度成为经济发展的成就和标准。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下,由于农业本身的特点和效益状况,其必然在追求经济增速中处于附属地位,农业的任务就是为城市人口提供廉价农产品,农民为工业化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农村为城市的发展扩张提供廉价的资金和土地。“三农”的附属地位是客观存在的: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工业和城市的集聚功能自然会吸引资金和人力资源,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会导致发展的天平朝向工业和城市一端,而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又使得资源过度向工业和城市倾斜,乡村的发展既然对GDP和经济增长不如工业和城市那么起作用,相比之下乡村的工作也难免不被重视。
从经济发展角度看,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极大缓解。但是,追求总量的增长使资源汇集于城市,城市成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动力,而发展的代价是城乡差距的拉大,就城乡而言,主要矛盾表现在城市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上,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在新世纪,“三农”工作的重心和矛盾解决的侧重点转到了农民增收上,以往对农业的重视并不必然带来农民增收,这主要因为农村劳动力丰裕但土地资源有限,导致农业的低生产率。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是农业人口从低收入的农业转移到工业和第三产业,并移居到城市。因此,新世纪以来的“三农”政策除了给农民减负,增加农业科技扶持,主要的方法是工业化和城镇化。事实上,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城镇化率,从1999年的30.89%提高到2016年的57.35%,是提高速度最快的一段时期。为了配合城镇化的进程,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使城镇化的农民享有居住、就业、教育、社保等市民同等权利,国家对城镇化做了总体规划和部署,这正是十八大报告“四化”并举中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意义。
城镇化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我国的城镇化率每增加1%,就可拉动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2%[20],城镇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另一方面,城镇化中除了镇区所在人口外,其余的大中小城市人口与农村在空间距离和产业分布上都相去甚远,城镇化实现了人的转移,但城镇化不可能完全替代农村的发展。而且,城镇化特别是让人口往城市集中使得农村中最具生产力的劳动力外流,这容易使乡村出现空心化和凋敝现象,这也是城乡二元经济发展中容易出现的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它拉大了城市与乡村发展上的差距。城镇化率只要不是达到100%的水平,大量农民仍然生活在农村,农村中的农民仍然面临增收的问题,只要国民农产品消费不可能100%依靠进口,农村中的农业仍然面临发展的问题。此外,在地域空间上,农村的广大与城市的狭小形成了鲜明对比,农村的发展还具有空间格局的问题,包括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也包括乡村文化和社会环境的空间格局,这使得农村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之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形成双轮驱动”[21],这高度概括了农村发展与城镇化的齐头并进的关系。新世纪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国农村发展在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指引下取得了长足发展,这不仅反映在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农村居住条件以及周边环境的改善上,也表现在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乡村工作的改进上,这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国家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这些都反映了中央对农村的关心和财政对农村的强大支持[22]。
随着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进入了强起来的阶段。如何才能够强起来呢?在根本的意义上就是要集中精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城乡之间的不平衡是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的不充分是最大的发展不充分。这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据。在新时代,在中国强起来的过程中,尽管农业占GDP的比重会进一步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变,农业在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地位不仅不会下降而且还会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讲,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尽管城镇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但大量农民生活在乡村的国情也不会改变,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会日益增长。从农业增产、到农民增收,再到农村发展,以往党中央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侧重的是“三农”的某一或某些方面,到十九大的乡村振兴战略,则形成为综合性的整体战略设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方针。乡村振兴战略把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安排。在整体性的视野中,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是为了实现农村发展,这与过去侧重于强调发展农业是为工业化积累做贡献,农民是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劳动力的思路是不一样的。乡村振兴战略更加强调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关注更加综合和全面的农村发展。十九大提出了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十八大“新四化”的农业现代化相比,增加了农村现代化,表明了农村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整体性意义,这比单纯强调农业现代化更加全面和深刻。
乡村振兴这种整体性的战略安排与过去提出的“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也有所不同。它是以城乡融合为根本理念的,应当说,“城乡融合”是对“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和超越。“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着眼的是以工补农和以城统乡,农村成为各种政策和补贴的接受者,这种思路虽然比城乡对立的理念有所进步,对解决“三农”问题有所裨益,但从发展理念上讲这仍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按照这种思路也不会改变总量发展下城乡结构差距拉大的情况。城乡差距既然成为新时代解决主要矛盾的主攻方向之一,那么,强调乡村与城市是共存共荣互相推动的两个空间发展布局,从以往城市为中心转变到城市与乡村的双中心,乡村不再是依附城市的发展而要有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的发展格局,这种思路就成为必然选择。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城乡融合”理念在国家实践层面的具体实施,着眼的是农村发展与乡村振兴,使农村发展形成与城市发展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形成农村自主发展的格局,最终消除城乡发展差距。因此,无论从“三农”问题本身来看,还是从消除城乡发展差距来看,乡村振兴战略都是解决“三农”问题和消除城乡差距的政策交汇点,通过增强农村的全面发展,来彻底解决“三农”和城乡发展差距问题,也就是发展不充分和不平衡的问题。这正如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四、农村发展的新思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关于乡村振兴,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18]这五大要求既是“五位一体,立体布局”在乡村振兴战略上的体现,也是解决乡村社会主要矛盾的路径。在此基础上,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五大振兴”是落实总要求的举措,这五大要求以及“五个振兴”既是“五位一体,立体布局”在乡村振兴战略上的体现,也是解决乡村社会主要矛盾的路径:产业兴旺和产业振兴针对经济问题,生态宜居和生态振兴针对生态问题,乡风文明和文化振兴是文化层面的要求,治理有效和组织振兴是政治领域的表现,生活富裕和人才振兴是社会方面的体现。具体而言,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之后,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贯彻乡村振兴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五是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六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七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八是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这八点要求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也是应遵循的原则。
从理论基础和中国实践来看,城市与乡村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以往,城市的发展与乡村的发展更多是对立的一面,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劳动力大量移居到了城市。城市化的过程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同时也应该看到,在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的城镇化提高速度的最高峰已经过去,这意味着农村人口流出趋于减少,并且,城市化带来的大城市病导致的房价飙升、交通拥挤和环境污染使部分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向往城市生活,对生态优美、食品绿色、节奏舒缓的乡村生活的向往不断成为风潮,这些都表明城乡关系在新时代所具有的新的特色,与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转变相对应,城乡发展差距的矛盾中向乡村有利的一面也不断呈现[23]。当然,使部分都市人们开始向往乡村生活的前提是乡村物质和生活的便利不能和城市相去甚远,如果总是“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这种向往对农村发展有利的一面也无从体现。这也正说明,乡村振兴战略着眼的农村发展正当其时,推动农村全面发展对于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进而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距都起到关键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新时代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取得的巨大成就,工业及三产和城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能为农村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不仅包括过去的财政支持,还包括城市对农村产业的市场,城市资本、技术及其他要素流动到农村,后者能改变单靠财政支持给农村输血的状况,使新时代的农村发展更具有以往不具备的自主性、内生性。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五大要求,实质上为农村发展定下的总基调,涉及经济、生态、文化、政治、社会诸多方面,这与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完全一致的,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乡村领域的具体化。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五位一体”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战略部署和路线图,乡村振兴战略因此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工作的总路线图,与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一个有机整体一样,乡村振兴战略也是一个有机整体,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各个角度一致和协同地推动乡村的整体振兴和乡村的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的这些总体要求描绘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从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四化”同步以来,农业现代化和其他三化,特别是新型城镇化间的密切联系,同步发展。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的现代化。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性,在“四化”的基础上加入“绿色化”,成为“五化同步”,乡村振兴战略的这些总体要求,也是“五化同步”,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村发展和现代化战略中的反映,是这些总体工作布局在“三农”工作中的细化。
十九大报告指出,进入新时代,伴随着主要矛盾的转化,中国经济也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这个阶段性转变关口的迫切要求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体系,包含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和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个方略中,乡村振兴战略为其中之一,地位十分重要。从农业农村现代化角度,农业农村发展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机成分,本身也要注重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新发展理念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产业体系方向和市场机制准则也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攻关方向。
这些工作的所有安排都是围绕着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做的布局,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也同样要从农业农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去理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十八大提出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决胜小康社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为此提供了总体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在其中的地位不仅反映在其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成分,而现代化经济体系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经济总战略,而且,就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设计,乡村振兴战略成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其重要意义更是不言自明。“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在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只有农村完成决胜全面小康,才谈得上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胜利。同样,如果说农村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而部分农村地区脱贫又是其中的短板,“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十九大报告和2017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从现在2020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精准脱贫就是其中之一。更进一步,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我们党提出的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此基础上还要分阶段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军。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还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着眼的农村发展不仅仅只是为了迎合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目标,而是适应两个一百年奋斗总目标的长期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成分,也是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成分。在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与十九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安排相对应,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这与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总安排是一致的,特别是对于脱贫攻坚战的安排,2020年要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这些规划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描绘了宏伟蓝图。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一个内容全面的战略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产业兴旺是重点”,这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就如同“五位一体”中经济建设的地位一样。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首要条件是产业兴旺。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城乡融合”理念,在新时代农村发展也需要从原来附属和被动的发展地位改变为实现内生和主动的发展,产业兴旺是重点是因为它是农村内生和主动发展的重点。就农业发展而言,产业兴旺包含了农业现代化。就农民增收而言,过去在以城市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格局下,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不是靠农业农村的就业机会,例如,2014-2016年,农业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只有14.7%,农民增收主要是靠到城市打工。在新型城镇化的配合下,乡村产业兴旺就是要让剩下的农民在农村也能有好的就业和收入,从而实现农民增收的内生循环的长效机制。就农村发展而言,产业兴旺更是意味着实现农村发展的自我造血机能,产业兴旺可以带来农村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兴旺,从而为农村发展带来可持续的发展格局。产业兴旺也不仅仅是指发展现代农业来提高农民收入,更是要依靠“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20],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依托农业农村的观光、休闲、旅游、文化、养老等服务业,以及依托农业农村的绿色科技产业,来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生态宜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理上农村占有最广阔的空间,居住着近一半的人口,农村的生态宜居搞好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计划才能实现。在以往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这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农村,农村环境问题一方面是农村农药化肥污染问题,这方面的环境治理与发展现代绿色农业是结合在一起的。另一方面,农村往往是城市废弃和工业污染的排放地,这方面的环境治理是与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的战略规划联系在一起的,加大农村的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农村的绿色产业发展,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个生态宜居的农村,不仅有利于农民的身心舒畅和农村的持续发展,与产业兴旺也是密切联系的,只有生态宜居的农村才能实现农村大旅游大健康产业等新型服务业和绿色科技产业。而且,一个生态宜居的农村,桃红柳绿,丹桂飘香,怡人的田园风光本来就是中华传统文化称颂的人文场景,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在当代的继承与实现。
乡风文明同样是中国乡村传统,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光有物质建设的乡村只是空壳,文化才是乡村的内在。乡风文明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区域特色非物质文化,并体现在乡村精神风貌中,这对乡村的产业兴旺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它使乡村新型服务业带有文化内涵并具有本土文化特色。乡村文明也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使农村成为精神生活朝气蓬勃,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治理有效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成分。农村由于地广人散的特点以及熟人半熟人群聚而居,加上传统文化的影响相对较大,乡村治理有其自身的特点。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就是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的提纲挈领的提法。自治是基于农村地广人散的乡情,这样可以顺应农村的具体乡土风情,减少治理成本,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乡村基层的实践;法治是“四个全面”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乡村治理中的贯彻,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在乡村治理中不仅要维护各种法律的尊严,确保法律的实施,更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这是农村工作和乡村治理的基本原则;德治是乡村熟人半熟人社会,传统文化习俗对治理影响的反映,道德风尚不仅包括传统习俗,更要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下提倡社会主义价值观。乡村工作治理有效不仅能促进乡风文明,更能通过乡村工作推动产业兴旺和生态文明,在这个意义上有效治理为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提供了保障。
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富裕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结果[24]。产业兴旺是生活富裕的物质保障,生态宜居是生活富裕的环境保障,乡风文明是生活富裕的文化保障,治理有效是生活富裕的政治保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活富裕,也不是单指物质生活的富裕,那只是基础,生活富裕还包括生态、文化精神、政治生活的充实富裕,是一种综合全面美好的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美丽中国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的具体体现!
五、农村发展的新举措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乡村振兴首先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这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是重点和前提,农村产业的核心是农业,发展方向是现代农业及围绕农业农村的各种加工业和服务业。但总的来说,城镇化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在新时代,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实现新型城镇化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在新型城镇化的配合下,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是与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政策选择,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提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此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解决城乡二元矛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主线,解决“三农”问题也仍然要围绕城乡关系展开。过去的工业化是城市驱动,农村单方面向城市输送资金、劳动力和土地,引起农村发展的空心化,在新时代主要矛盾转换的情况下,乡村振兴就要实现城镇和乡村的双轮驱动,在城乡关系上就要实现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而这仍然是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为前提的。农村人口转移为新型城镇化助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也为土地规模适度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效益提供了空间。当然,这也同样是以现代化农业和农村新兴产业的发展为前提的,只有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才能进一步调动城乡两个积极性,吸引城镇各种要素流向农村。
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要将这一战略纳入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之内。农村要实现自主和内生的发展,产业兴旺是重点,乡村振兴战略也明确指出了这点,与以往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支持不同,农业农村的振兴要落实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这样农业农村的发展的自主和内生性才能实现。为此要实施以市场为主导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也是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的要求。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指导意见,“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整体经济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完全一致的,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农业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注重创新引领,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为农村产业兴旺提供基础,为农民增收提供动力。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新型城镇化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缓解了人地关系,规模经营需要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契合,也使广大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在此基础上,农村土地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实现流转,实现了三权之间“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产权保障,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的本质是激活农村的存量土地资产,使之具备资本收益功能[25],为农民增收增加财产性渠道,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规定的落实。同样,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有利于提高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打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壁垒。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也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使用权的转让适度开了绿灯,这都有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重要的,这些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经营权的流转为以规模经营为特点的城市资金、技术及其他要素流入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创造了条件。
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现代农业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而我国农业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是小户耕作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是突出了这点,这有利于农户积极性的发挥,但也存在小户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如何有机衔接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注了这一问题,提出要“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现代农业呼唤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与传统小户农民不同,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为专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包括各种农业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中的专门职业人员等,他们一头推行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一头连接市场对接各种专业化的农业产业服务组织,包括销售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服务等,以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规模经营获得在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此外,社会资金包括城乡各类资金也可以成立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中国农村是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的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发展现代农业和其他现代产业,与小户对接需要集体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如何协调“统”和“分”的关系,实现产业兴旺的要求,是其中的重大课题,2013两会”期间,习近平指出:“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统”和“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分田到户适应了当时小户低水平生产的需要,在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时代,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转换,也应重视“统”的一面,发展集体经济,以企业的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于促进农业及附加产业的分工,实现技术化和专业化,增强农民在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和谈判能力,都是十分必要的。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集体经济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产业兴旺要求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产品、服务档次和附加值,这大都不是传统小户农民能胜任的,需要的是企业化的力量,集体经济在此大有所为。同样,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上,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也是重要途径。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和组成部分,集体经济的资产,包括土地和其他经营资产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既有物质基础,这些家底不能丢,壮大集体经济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之一。与资本下乡相比,农村集体经济创造的收益归全体村民所有,这对于防止农村两极分化,让广大农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都是十分重要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内容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基本路径之一。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法。发展集体经济不仅要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例如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也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形式,坚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分”的基础上实现“统”的一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进一步,《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型集体经济既要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农民个人积极性,基本方式是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这种新集体经济可以说是在统分结合双层体制改革上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分”的飞跃后,通过“统”实现的第二次飞跃。
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也十分重要,这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也体现的十分明显。乡村振兴要形成城乡双轮驱动的发展,乡村的自主和内生性发展是其中关键。但由于过去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推动乡村内生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农村底子差、基础薄弱的局面如未改观,城市因为发展的饱和使要素流入到农村的局面也难以自发实现,这都意味着有为政府的重要性。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的结果,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战略的重要组成。在具体政策上,农业农村的发展首先离不开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包括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的改善,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包括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也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之前多年来的新农村建设通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的投入,取得了很大成效,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将沿着城乡基础设施互联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建立职业农民制度需要完善的配套政策,这需要政府加快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以及通过各种政策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除了人才短缺的问题,乡村振兴也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这方面除了需要政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还要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土地上,乡村振兴也需要政府因地制宜对乡村土地进行规划,盘活资产,用活资源。可见,在乡村振兴急需的人、钱、地上,在农户与市场对接和集体经济体制改革上,政府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除了产业与经济发展外,乡村治理是基础性的工作,这包括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等,特别是近期农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对于净化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各种要素进入乡村的吸引力,还乡村人民以祥和的环境,都是十分重要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还注意到了乡村存在的小微权力腐败问题,这些权力腐败事小,但对农村工作的伤害却是深远的。《意见》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是农村发展这个中国发展最大的短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和工作方针千头万绪,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无法实现的。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八个坚持”,第一就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这也是和十九大报告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的路线是完全一致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正确遵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路线方针,正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势,凝聚起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
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了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乡村振兴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落实方针政策的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以与村民自治体制相适应。通过这些工作部署,乡村振兴战略与以往农村发展政策呈现出的最大不同就是党的组织领导和政治保障功能得以突出,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真正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可以说,党管农村工作,是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最大特色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最根本的保障力量。
六、结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科学社会主义时,目睹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社会化生产所带来的诸种矛盾,其中之一就是尖锐的城乡对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城市的兴起,集中了资本和人口,另一方面是乡村的破败和流失。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和矛盾运动做出了深刻分析,指出城乡之间的矛盾关系及其变化,进而得出分工的出现和生产力的发展造成城乡对立的根本原因,城乡对立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阶段,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城乡对立达到尖锐的顶峰。马克思恩格斯进而预言了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消失,城乡对立也将趋于消失,城乡融合成为城乡关系发展的最高阶段。
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发展理论指出城乡关系是一个曲折发展、螺旋上升的历史过程,也符合从资本主义到经典作家设想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发展的一般趋势。我国是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建设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乡关系在生产力发展处于较低水平的时候,城乡矛盾运动中的城乡对立也是必然出现的历史现象。城乡对立的消失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取得巨大发展,城乡关系也必然会走向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最终消灭城乡差别的新阶段。
我国城乡融合的发展不仅是顺应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客观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推动下,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城乡融合发展更是一个主观能动的过程,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战略,都是这个过程的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这“五个有”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体制优势和有利条件,必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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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责任编辑:宋敏)
(编稿:张佶烨;审校:王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