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拟遴选推介一批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树立一批可学习、可借鉴的参考样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例要求
  典型范例申报对象为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或乡镇,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中符合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一)工作推进做到“三到位”。高度重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群众发动到位、组织实施到位。
  (二)改厕过程做到“三严控”。推进农村改厕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监管有力,严控产品质量、严控施工质量、严控验收标准。
  (三)建管运行做到“三创新”。积极构建完善农村改厕长效机制,在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维等方面有所创新。
  (四)全过程坚持群众性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居住现状和生活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等作为评价标准。
 二、报送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县、乡镇积极申报,每省共可推荐2~3个典型范例,并于5月13日前将典型范例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国农村杂志社,电子版发至nccgdxfl@126.com。
 (二)申报材料。每个典型范例需要提交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申报表(附后),可附相关图片,充分反映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要确保真实、数据可靠。
 (三)实地核查。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中国农村杂志社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有关县和乡镇进行实地调研、核查和总结。
  三、成果应用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发布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名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树立示范典型。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联 系 人:周国宏
  联系方式:010—59191255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联 系 人:任恒钦
  联系方式:010—68791699
  (三)中国农村杂志社
  联 系 人:杨  勇、陈丽娜
  联系方式:010—68259383、010—6825391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4层

  邮    编:100036

       附件: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