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生态治理是关键

作者:张苏强    来源:人民论坛网    发布时间:2020-01-16

        核心提示: 当前,乡村振兴和生态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题词、高频词,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资源保护规律,契合了乡村发展需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需求,要顺应自然发展规律、维护农民根本需求,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摘要】当前,乡村振兴和生态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题词、高频词,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资源保护规律,契合了乡村发展需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需求,要顺应自然发展规律、维护农民根本需求,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生态兴,则乡村兴;环境美,则乡村美。加快农村生态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施的自然前提。要总结生态治理方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理念,促使农民增收和生态收益增加目标的达成,最终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美丽中国梦。
      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资源保护规律
      社会发展规律是维系人类社会正常运作的根本法则。乡村社会发展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领域,是人的主观价值诉求与自然资源客观条件之间相互协调的关键环节。农村要发展,社会要进步,都离不开自然资源的支撑与维系。自然资源的持续性,同样离不开人类族群的改造。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斐然成就,离不开农业社会提供的巨大资源供给,离不开广大农民无私的付出与牺牲,更离不开对中国乡村土地资源等生态环境系统的依赖。当前全球生态危机日益频发之时,如何延续和维护农村社会发展根基,重视农村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我们的生存发展需要与农村自然资源的客观供给之间的有机配合,是目前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然资源存续发展规律有其自身客观价值,是生态治理工作的根本要求。这关系到乡村发展的实效,同时决定着改革发展稳定的格局。乡村振兴的根本归宿是可持续性发展,是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统一,自然资源保护正是体现生态价值、展现生态福祉的重要标准,是维护祖国绿水青山和建设绿色田园乡村综合体的关键。当前,乡村振兴和生态治理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题词、高频词。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资源保护规律,契合了乡村发展需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需求。马克思主义认为,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举措,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诉求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一直是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指向。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据绝大多数,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诉求是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参考坐标,乡村发展、农民富裕、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绿色乡村正是体现农民生态福祉的愿景规划和努力方向。一直以来,我们的改革开放比较注重经济效益和农民群众增收的需要,但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对于承接传统乡村文化习俗的软环境关注不够,对于发展可持续性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规划落实不到位,科技兴农和文化富农的措施也存在实效性亟需深化的必要。
      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诉求体现在经济收益与生态福祉的双重层面。现代乡村发展是在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基础上,推动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与农村自然资源保护有机协同起来,做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融合,实现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如何能够实现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如何做到青山绿色永续发展,如何确保生态环境与乡村发展同频共生,科学有效的生态治理正是解决以上难题的题中之义,生态治理关涉到城乡发展,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新陈代谢系统完善性的重要步骤。围绕长江经济带以及主要粮食主产区进行的田园乡村复合体建设,正是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治理的典型案例。
      农民的根本利益不仅是短期经济收益,而且更在于长期持续性的发展收益,是建立在生态治理布局前提下的生态福祉。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生态治理是其中关键一环。为此,我们需要从源头着手,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我国正处于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征程上,调集和带动一切顺应乡村振兴需要的力量,促进一切符合农民根本利益需要的生态治理举措,都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农村要发展,农民利益要巩固,最关键的核心是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指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发展有机农业,推进田园风景风光建设,积极培育现代民宿经济、绿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产业以及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帮助农民赢得生态乡村社会治理硕果,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从根本上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完成生态治理各项要求。
      落实生态治理需强化法治思维
      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现,需要维持农村生态环境良好秩序,需要确保农村生态治理的法制法规环境切实落实,这都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律制度。这些是生态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能源、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视野布局中,一些新问题仍缺乏有效应对,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助推乡村生态治理要求落实。为此,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生态问责制的规范力度,特别是针对关键岗位进行约束,形成岗位生态责任追究终身制,同时针对企业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农业自然资源浪费和污染损害的,加大惩处力度,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职责督促机制的,将其纳入党内法律法规约束考核。
      生态治理的法律法规需要严肃对待,毫不松懈地坚持下去,真正做到执法、守法和护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代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严格严密的生态法律法规予以保障,生态治理的各项举措同样需要广大农村居民从思想和行为上的认可,在行动上积极践行和遵守。事实证明,保住绿水青山,就是保住了金山银山。只有努力推进乡村生态治理,才能实现乡村现代振兴,切实做到乡愁有寄托之处,情感有皈依之所。
      普及生态教育根本要求
      广大农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也是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主要力量,农村居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的强弱对农村生态治理的成效有着直接的影响。普及生态教育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生态治理切实到位的有效措施。
      生态教育不仅囊括狭义的学制内教育内容,而且还包括在社会教育范围内,尤其是针对乡村居民各群体进行的知识普及与理念引导,集中表现在舆论媒体的推动、国民教育体系的完善以及生态体验活动等各种渠道。其一,深化生态文明宣传,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框架体系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其二,积极形成城乡生态治理互动机制,组织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团队,走入基层农户家中,到田间地头进行深入彻底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讲解,围绕生态治理的相关方式方法、教育要求形成积极有效的参与氛围,利用开展实验室开放日、走进水源地、走进工程现场等各类生态体验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对环境质量的认同感。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治理,从文化内涵上看,融汇了乡村文明的精神财富和时代价值。我们提倡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并非只是单纯为教而教,为学而学,更多则是为鼓励大家自觉树立乡村发展与个人生存息息相关的意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这种现代化是囊括了当代乡村发展的现代化,更是物质富有、精神富足和生态富饶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离不开科学规划,更离不开长远的生态治理格局。
      (作者为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近40年来中国生态哲学史研究”(项目编号:18ZDA02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李赫然:《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智慧》,《人民论坛》,2018年第9期。
         ②党国英:《乡村振兴长策思考》,《农村工作通讯》,2017年第21期。
         ③姜长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努力规避几种倾向》,《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