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4月18日起将发放消费券
作者:于江艳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2020-04-17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为进一步释放居民潜在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乌鲁木齐市将从4月18日开始发放消费券。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将通过支付宝,分三期发放消费券,第一期发放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25日;第二期发放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30日;第三期发放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0日。
市民领到消费券后,可在全市参加活动的大中型商超、药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便民牛羊肉直销点内使用。详情见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有关消费券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