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任重道远

作者:姜玉桂 刘月姣    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中国农村网    发布时间:2020-11-23

  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农耕文明,也留下了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自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倡议以来,已有22个国家的59项传统农业生产系统被列入保护名录。农业文化遗产已经成为继自然遗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外一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计划。
  我国是该倡议的最早响应者、积极参与者、坚定支持者、重要推动者、成功实践者和主要贡献者。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业文化遗产非常重视,2005年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作出批示。目前我国以15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位列各国首位。农业农村部已发布5批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覆盖了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6个县级行政区域。
  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进展如何?面临哪些挑战与问题?今后应该如何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本刊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全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闵庆文先生。
 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重要性正在显现
  记者:对很多人来说,农业文化遗产可能还是一个新事物,或者说新概念。作为长期参与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的专家,您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农业文化遗产吗?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又体现在哪些方面?
  闵庆文:是的,许多人对农业文化遗产还比较陌生,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重要性也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农业文化遗产,严谨一点讲,应当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按照原农业部2015年8月发布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中的定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包括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和由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
  针对快速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所造成的传统技术丧失、生物多样性破坏、农业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和农业发展不可持续等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8月,在约翰内斯堡举行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上,发起了GIAHS保护倡议,并在全球环境基金(GEF)等的支持下实施了“GIAHS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项目。该项目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21世纪议程》等为基础,目的是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保护,使之成为可持续管理的基础。截至目前,已有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南美洲、欧洲的22个国家的59项传统农业系统被列入GIAHS保护名录。
  中国是GIAHS倡议的最早响应者、积极参与者、坚定支持者、重要推动者、成功实践者、主要贡献者。目前不仅以15个项目位居世界各国之首,而且在发掘与保护、利用与传承、科研与宣传、示范与推广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许多方面推动和引领了世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
  2012年3月,原农业部正式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发掘与工作。经过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陆续发布了5批共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涉及136个县级行政区域。这些系统性遗产发展历史悠久、农业产品独特、生物资源丰富、文化特征鲜明、知识与技术体系完善、乡村景观优美,并具有活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和濒危性等显著特征。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的启动,不仅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展国家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国家,也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遗产特点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的保护机制逐渐建立起来,并在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业文化传承与发展、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也助推了国际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快速发展。
  亟须加强多学科、多部门协作
  记者:作为后起之秀,与其他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相比,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是否也会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或者说,这项工作有哪些地方因为它的独特性而需要有所创新呢?
  闵庆文:与其他类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相比,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起步较晚,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可谓任重道远。许多人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深刻内涵、现实价值和系统性与活态性特点缺乏认识,也正是因为如此,缺乏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来支撑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还没有建立起多部门协作保护的机制,造成遗产系统的破碎化,也使其巨大的潜在价值远没有发挥出来。为此,本次政协会议上我在提案中建议:
  一要系统总结、推广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成功经验,并向国际社会宣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方案。以我国第一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获得认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就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批示15周年为契机,系统总结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推进全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工作的更好发展。借助“南南合作”等平台,推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工作,以保持我国在该领域的话语权和领导权。借助“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合作、中欧合作、中非合作及其他双边、多边合作平台,推进同类型农业文化遗产地之间、区域性农业文化遗产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我国在该领域的影响力,为国际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要组织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提供有效科技支撑。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绝大多数都处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一半以上处于各类自然保护地中或周边;三分之一以上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分之一以上为民族地区。因此,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是一个涉及社会、经济、自然在内的区域发展问题,涉及生态保护、农业生态、文化地理、农业历史、民俗文化、农业经济、乡村治理、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多个学科,建议在脆弱生态系统修复或农业农村发展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有关研究项目,从生态与文化保护、产业融合发展、多方参与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与示范,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利用和传承提供有效和持续的科技支撑。
  三要充分认识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与活态性特征,加强多部门协同,整合政策与资金资源,推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与其他一些自然和文化保护项目存在着类型交叉、空间重叠现象。例如,云南红河哈尼梯田不仅是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还是世界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湿地公园、国家4A级景区,周边有自然保护区,里面有中国传统村落、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基地等。显然,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不仅是农业部门的工作,同时也与文化旅游、水利、林业草原、住建、科技、教育以及发改、财政、民族、扶贫等部门的工作多有交叉。即使在农业系统内部,也涉及农村社会事业、国际合作、种植业与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休闲农业、农业资源与生态等多个部门。需要加强系统内部有关部门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整合政策和资金,更好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也应重视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
  记者: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因为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战略,也备受人们关注,与农业文化遗产有什么关系呢?
  闵庆文:在这次会议上我还提交了一个关于在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注重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提案。自1956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国已陆续建立了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为各种原因,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与机制不完善、部门交叉、空间重叠、连通性不强、破碎化严重、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质量生态产品的供给和美丽中国的建设。在此背景下,国家启动了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对“最严格的保护”理念上的偏差和对传统农业多功能价值的认识不足,出现了割裂人地关系的“封闭式”倾向,对于长期居住于其中或周边的居民而言是空有绿水青山但毫无金山银山,仅靠移民搬迁难以长期生活在那里的大量人口,也造成了对传统民族文化的破坏。自然保护地内和周边有着大量社区和居民,他们与自然长期相依共存,协同演化,是这些区域生态文化的创造者和生态保护的实践者。中国的国情也使得我们不可能采用“荒野式”的自然保护方式,中国的国家公园也不可能建在无人区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生态协同才是中国国家公园及其他保护地建设的美好愿景。为此,我在提案中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国家公园建设和自然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公园内的居民早于国家公园的设立而在当地繁衍生息,早已成为与自然生态系统共生共荣的一分子。对当地居民不应简单地“迁出”,而要让他们成为国家公园的建设者和自然生态的守护者。例如,世居于三江源地区的藏族牧民是这片神秘土地的守护者,他们更了解草原与湿地的变化,也更加清楚野生动物的习性。他们在脆弱的环境里形成了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的自然观和民族生态文化,发展了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遵循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产方式。“生态管护员”岗位的设置,强化了当地牧民对大自然的珍爱,使他们更加清楚了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意义。调查表明,他们已不再简单地将生态管护员岗位看作谋求更多收入的“工作”,而是一项保护自然生态的“使命”。
  二要充分发掘传统农耕文化的生态保护价值,推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中的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在各类自然保护地中,留存着类型多样、生态与文化价值突出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例如,位于钱江源国家公园里的开化山泉流水养鱼系统、位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琼中山兰稻作文化系统等,都已被列入农业农村部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系统性与活态性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目的就是对传统农耕技术、传统文化、生物多样性、生态与文化景观实施系统性保护和适应性管理,促进这些经济落后、生态脆弱、文化丰厚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但还有很多项目没有申报,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例如,位于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藏族草原游牧、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茶文化系统、位于洋县朱鹮自然保护区的稻作生产等等都是极具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
  三要通过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的转换,实现国家公园和保护地生态与经济功能的协同提升。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守住绿水青山,守护绿水青山的目的是为子孙后代留下金山银山,守住绿水青山的途径是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与经济功能的协同提升。应当将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作为生态价值转换试点内容,通过拓展农业的生态与文化功能,发展文化体验、研学康养、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实现生态、文化、农业、旅游的有机融合,逐步建立起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体系。
  记者:以人为本,是否意味着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在体现对人的保护上?
  闵庆文:农业文化遗产是活着的历史,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冷冻式的”保存,而是动态保护,就是在通过遗产内涵不变基础上的发展促进保护。当地居民是遗产的创造者、所有者,也是最主要的保护者。因此,只有在保护中受益,他们才愿意继续经营农业,才能实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