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重在统筹推进

作者:张为民    来源:人民论坛网    发布时间:2018-06-30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承载着亿万农民的殷切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四次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定位、重大意义和实施路径。实施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这一系统工程、惠民工程,必须在整体把握、统筹推进上下功夫。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统分结合,做到“统”有章法、“分”有活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虽是单项工作,但涉及面广、被关注度高,需要政策配套、机制创新,需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需要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结合起来,做到“统”有章法、“分”有活力,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统”,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好个别地区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等问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做好打整体战、攻坚战的充分准备;其次,要统筹政策资源,既防止平均用力“撒胡椒面”,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投入,切实将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有机结合;最后,要统筹发展规划,推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以生动体现时代特征、乡村特色、人文特质。不断优化乡村发展的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提升基层政府的统筹水平和治理能力。

“分”,就是要坚持分类指导,防止“千村一面”。要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村庄的发展水平、自然风貌、人文特点,明确建设重点和建设模式,做到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有力有序、有声有色、有质有量;要坚持分工负责,在省级政府抓统筹、明导向、定政策的基础上,市级政府抓配套、抓规范、抓调度,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当好“主攻手”,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要坚持分线作战,选择不同类型的村庄分线研究、整治,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力求“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用心打造一批“特色村”“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点面协同,以亮点引领、重点突破、难点攻坚带动全局发展

亮点引领,就是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尽量少走、不走弯路。要深入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把握“全域建设一盘棋”的统筹安排、“一张蓝图画到底”的工作接力、从“示范美”到“大家美”再到“内涵美”的发展历程。结合实际消化吸收,因地制宜打造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美丽田园。

重点突破,就是要狠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集中力量、不留死角地开展垃圾清运工作,抓好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让“脏乱差”的面貌得以迅速改观。要不断培养农民群众的良好文明习惯,进一步激发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定其建设美丽家园的信心。

难点攻坚,就是要大力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切实加强生态建设。特别要把村庄水系治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结合起来,把控污与治污统筹起来,分类确定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全面推行“河长制”“溪长制”管理模式,着力消灭黑臭水体,恢复水生态环境。山体绿起来,水系活起来,环境美起来,村庄才能灵动而富有生气。

要坚持以点带面、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强化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整体考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空间安排、功能布局、施工步骤,集成推进区域路网、管网、林网、水网、垃圾处理网、污水处理网建设,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产业发展和村庄建设“形神兼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简单地清淤、治污、建房、刷墙,而是要在提高乡村宜居水平的同时,让特色经济为美丽乡村添动力,让特色文化为美好生活增魅力。

让产业发展“形神兼备”。要结合村情认真审视自身的资源禀赋,突出特色、重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提升品位、保护利用好乡土风情和自然风貌,进一步找准村庄特色和市场需求的共振点,从农业内外、城乡两头共同发力,运用好“互联网+”模式,构建和延伸农业“接二连三”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打造绿色食品、都市休闲、农事体验、开心农场、特色民宿等新兴业态,打好特色牌、生态牌、质量牌、乡情牌、乡愁牌,推出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乡村特色品牌。

让村庄建设“形神兼备”。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认真梳理文脉资源,征集文化符号,打造文化地标,加快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彰显乡村特色和风土人情,让古韵幽香的诗意田园和乡愁绵延的特色村落浑然一体,让乡愁有守望之地,让文脉有寻根之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传神之笔。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需要树立法治意识、倡导进取精神、改进工作作风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目前,个别农村地区占道建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村庄风貌和社会稳定。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拆违,坚决纠正挤占公共空间、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让规划和法治在乡村落地生根。

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顺势推动乡村移风易俗,让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追求,不断提振其建设美好家园的自信心和精气神,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通过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集体认同感,让共建共治共享蔚然成风。同时,要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举措、要求、成果、共识写进村规民约,成为村民的共识和行动,把良好风气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标杆,加大推进力度,严格督查考核,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支撑点”,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黏合剂”,是检验干部能力作风的“试金石”,是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催化剂”,要切实增强时代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建设美丽乡村,谱写乡村振兴的崭新篇章。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理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