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考察报告

作者:刘放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30

精深思想蕴藏于事物发展过程的细节之中,而不是简单的结论。

——题记

城市人口首超农村,说声赞扬不容易

2011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47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1.27%。

这是人们意料之中的事,也是一条大新闻。它标志着中国的城市化,已在很短的时期内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进入城市化第二个阶段的后期(通常认为第一阶段为城市化30%以内,第二阶段为30%—70%,第三阶段为70%以上)。有资料显示,从公元1000—1500年,整个欧洲拥有2万人以上的城市从43个增加到107个,在500年里只增加64个,平均每8年才产生一个城市,欧洲城市人口从1000年的12%—15%增长至公元1700年的15%—17%,700年里只增长2%—3%,平均280年才增加一个百分点。以城市人口20%为起点,英国达到89%,经历1720—1993年共273年,年均增长0.25个百分点;德国达到86%,经历1785—1993年共193年,年均增长0.34个百分点;美国达到76%,经历1860—1993年共133年,年均增长0.42个百分点。(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材《城市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0—41页)中国到1949年,城市人口约为12%,从1978年的17.92%、1.72亿人增加到2011年的51.27%、6.9亿人,年均增长约一个百分点,33年增加的城市人口总量约相当于西欧10个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按常理,不说庆贺,至少也应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的大新闻之一。但奇异的是,包括国内一些主流媒体在内,大多以一条简讯了结,冷淡得有点让人窒息。

何以如此?据说是这个话题太沉重了。政界也好,学界也好,似乎都绕不开“假城市化”、“半城市化”的拷问。其逻辑是,农民家庭进城必然带来城镇就业、就学、就医、住房、养老、食品、环境、治安等一系列蜂涌而至的难题,说不定还抢夺了城镇原住民的就业、就医、就学、环境等方面的资源,更为令人不安的是农业危险,农村衰退。因而别说庆贺,似乎连喘息的机会也没有。

但是,在农村,在农民那里,却根本不管这些,在他们的眼中,只有“比较”二字,即比较在城镇好还是乡村好。已进城的不但不想回归农村,而是做梦都在想着进军更大的城市;没有进城的,哪管什么“假城市化”、“半城市化”,进了城再说。早几年说是让农村成为“养老院”,第一代农民工“不行也得行”,但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恐怕“行也不行”。时下,“未及十年便觉陈”。

正是城市人口首超农村的消息发布之时,笔者在小区不期而遇的新租住户便是从乡下来的。女主人笑称来县城“陪读”,丈夫也一同来到县城做流动性的商业中介。见面时,她手头抱着一个小的,跟着一个大的,正从镇上的学前班归来。笔者对着依附在其母亲膝下的大小孩说:“你看这城市多么美好,以后可千万别再回到那偏远的山区跟随奶奶爷爷了”。小孩又蹦又跳,称呼连连。眼前的这位“陪读”,娘家在本省一个偏远地区的农村,跟随在新疆租种棉花的父母读书,初中毕业后回本地技校就读,技校毕业后随同学一同南下广东一大型外资工厂务工,与同工的男同学结婚后,回到夫家乡下生育,后因工厂倒闭,丈夫也一同回乡,跟随退休回村居住的父亲,耕作母亲份上的承包田地。她告知,现在儿女要上学了,老家农村上学路途太远,便夫妻双双带着一对儿女来到县城,先是寄住在县城嫡亲家,前不久按房屋出租广告成租的这一套“房改房”,砖瓦结构,公共走廊,两室带厨,水电入户,公共厕所,只是缺少电视、网络线路,月租150元。她的父母仍在新疆租地务农,两个弟弟,一个大学在读,一个省城务工,春节将一同来她家度过。

象她的这种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路径,在劳务输出地的进城人员中,较为普遍。以一山区村为例。全村140多户,600余人,至2011年底,进城人口接近500余人,进城居住就业的家庭达到80余户、300多人,其中,出村不出乡的10余户,出乡不出地级市的40余户,市外和省外居住就业的30余户。有的村民小组,20来户人家,有家庭成员在村居住的仅存四五户,随着代际更替,有家庭成员在村居住的户还会减少。

奥秘深藏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之中

农村城市化,是也非也,各种学派,各种结论,纷繁复杂,莫衷一是,唯有跳出“城市好还是乡村好”、“大城市好还是小城市好”等争论不休、永无结论的圈围,返归为实,返朴归真,回归当下,回归实际,还原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和细节,才能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本文试从农村土地进城、农村劳动力进城和农村家庭进城及其进城动力等几个方面简要地还原一下30多年来农村城市化的过程。

一、农村土地进城。包括如下四种类型:

1、城郊型城市生活区。也可称“逆城市化”或“城里人下乡”。过去,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欧美发达国家,现已在中国出现。其原因是一部分城市中的有钱人,向往乡村生活环境,而且土地价格低,交通发展,便追逐着下乡购买和建造房屋。如北京通州的小堡村,正在建设中的长沙板仓小镇等。这种类型,新区原住民获得了就业和土地等资源性收益,乐而为之,有发展的趋势,并期待新的应对。

2、在远离原有城镇的农村建设新的工业城市。即以建设大都市为起点,把整个原有的县区建成完整的城市,农民相继成为市民。如深圳等。这种类型,原农村住民所占的比例极少,而给原住民带来的好处看得见、摸得着,乐不可支。

3、原有城镇向外扩展空间征占农村土地。也可称为“农村土地和人口同步城市化”。土地上的人口随土地征用进入城镇的家庭,安置形式多种多样,有集中安置,也有分散安置。目前因其农村的政治体制和传统农耕文化仍存,故被称为“城中村”或“都市中的村庄”。这种类型的农村城市化方式较为普遍,其随地进城的农民家庭,资产规模、就业、社会福利等,既优于原城市户藉居民家庭,更优于进城的农民家庭。因而许多城郊农村对征地拆迁求之不得。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补偿标准前后差异和个别家庭的补偿问题,引起广为诟病的拆迁矛盾,但要融城,并不太难。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朝阳区大望京村,全村进城后,拆迁补偿款让村民一夜暴富;一年内全村新增六百多辆私家车,一般的家庭除了几套安置房,至少还有上百万,多的达七八百万甚至上千万。有的农民2009年以10900元/平米,一年后便涨到25000元/平米。原村委会也不复存在,变为新的社区管委会。

笔者曾两次居住长沙河西农民安置小区。2008年第一次租住的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已地处城市新区的中心地带,农民的土地被成片征用时,拆迁户集中安置,拆迁的农民获得一定数量的宅地,按统一规划设计,兴建“小产权”性质的单元住房,一般六至七层,地层作商业门面,二层自住,三层以上为小户型出租房,每户的房租收入,当时就已在10万元以上。小区内,公共设施,城乡无异,租住户达千户以上,一般是大专毕业后进城就业的知识青年。第二次租住安置房是2010年冬和2011年春。循着小区墙上的广告,电话联系上房东,三楼“一室带厨卫”的住房即刻成租。室内置有床、柜、桌、灶台和水电网等设施,月租400元,起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的房租一次交清,水电另计,水费每吨三元,电费每千瓦时一元。第二天,电话联系租用的燃气具送上门来,租住户一天之内便可安家。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齐全,各种日常用品和菜蔬一应俱全,店铺林立,旅馆星罗,次递开张。安置的农民,在经营房产的同时,或经商,或技艺,各有所值。安置区内的农户,生活细处,村落影子,幽灵徘徊。生养死葬,杀猪宰羊,大宴宾客,场景虽俗,意义不凡,但因小区地处典型的城乡结合部,租住户的结构相对复杂一些,多数租住户为全家进城的农村原有家庭。但也并非城市异质的边缘,而是把租住作为融入城市的摇篮和跳板。

4、农村就地发展工商企业(乡镇企业),建设新的小城镇。可称为“就地城市化”,也有的称之为“隐性城市”。 如江苏省华西村、河南省南街村等,只是在行政体制上,至今还是农村序列,代表农村,代表农民,实际是完全脱离了农业,成为典型的工商业城市。但到了2003年,这种情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期间,长三角的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首先提出了“三个集中”的城乡发展战略,即“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民的居住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这就在客观上标志着依靠乡镇企业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化的路径,已经走向终结。但在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凭着新农村建设的大量资金投入,仍把沿海早已放弃的农村城市化模式一再复制出来,但是,终因所聚集的人口和产业有限,有投入,少效益,甚至无效益和负效益,“好看不好吃”,有的村,居住上楼了,工业却少见踪影,沦落为农村城市化的“半拉子工程”甚至“烂尾楼”,政府也背上了“赶农民上楼”的恶名,期待着重新调研,科学面对,审慎处置。

二、农村劳动力进城

农村劳动力进城带动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这是中西部地区较为突出的现象,举世无双。其中大致经历了两个快速发展时期。一次是1950年代,但迫于1960年代的经济危机、城镇人口集中性下乡而被迫终止,至今提起,不寒而栗。再一次就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长盛不衰,现仍处于持续发展时期。

农村劳动力进城的途径。以改革开放为时点,农村劳动力进城的途径,至少有以下8种途径:

一是国家行政事业和城镇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从农村招收固定工,直至城镇国营事业单位全面改革。

二是农村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进城,固定就业,直至1997年取消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

三是农村入伍的军官或士官转业后进入城镇就业。

四是国营农林场所的原住民和新增就业人员,就地成为城镇人口。

五是购买乡镇企业干部编制和城镇户籍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多数成为固定职工。

六是城镇征用农村土地,土地上的部分劳动力,按协议,通过“劳动力陪嫁”进城,固定就业,后已终止。

七是城镇各种企事业单向农村招聘非固定员工。

八是农村劳力进城自办产业和务工,即通常所说的“农民工”。

此外,还有寄宿在城镇学校的已进入劳动年龄的大中专学生,成为进城劳动力的后备军。2011年,全国在学研究生164.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308.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196.6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2454.8万人,初中在校生5066.8万人。其中属于农村户籍的约占一半,他们绝大多数将学成而进城就业,并成为农村劳动力进城的主体。

农村进城劳动力的就业经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选择的频率和流动路线,大体有四种:

一是农村——城市,主要是长三角、珠三角的新兴城市,其中一部分人“一地定终身”,变换就业处所而不变换城市。

二是农村——大城市(珠三角、长三角)——回流家乡就近的中小城市。主要原因是东部沿海“腾笼换鸟”,产业向内地中小城市转移,包括加工业和连锁、专卖等流通终端企业向内地县级城市延伸,带动部分就业人员回流和农村新增劳动力就近进城就业。

三是农村——大城市(珠三角、长三角)——回流家乡就近的城镇(集镇)——再折回当地的中小城市甚或大中城市。这种迂回表明,农民工回流的终点,一般止于县城。

四是镇(集镇)——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呈纵向向上的流动。

农村劳动力进城的趋势。农村存量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流动的高潮,大约在2005年前后即已接近尾声,正在逐步走向常态化,其素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由职业农民进城就业,转变为农村青年学生进城就业。今后的城乡劳动力流动,除由农村进城外,将增加城镇之间的流动,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出发地,逐步由农村转向县域小城镇,流动的理想归宿地,仍然是就业可靠、宜于居住的大中城市或城市群。前几年逃离北上广的就业者中的一部分,不久又重回北上广。一些小型加工企业和连锁、专卖等流通终端企业,几年前直奔乡一级城镇,但开张即竭业,无奈折回县以上城镇。一些县域小城市,如果没有新兴产业的持续支撑、矿山的持续开发、城乡社会福利的快速并轨、或大中城市行政藩篱的阻隔,进入县域小城市的人口将趋于稳定甚或下降,其进城人口的结构也将由就业为主向着就学、养老、临时过渡等方面转变,小城镇由纯就业的场所向着为农业生产、生活服务场所的方向发展。

有的农区县城,人口来源和结构:

一是所谓的官僚阶层,即由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这些人口中,一部分虽还在乡下工作,但基本上已安家县城,工作“走读”,其中一少部分已经进入就近的中等城市。

二是进城的中小学生及其陪读。从长远来看,县域内高中的全部、初中的一半以上、小学的三分之一左右及其相当一部分陪读人员进入县城。

三是为上述这些人服务的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四是为附近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的就业人员。五是部分工业企业就业人员及其部分家庭成员。

三、农村家庭进城。也称“家庭化移民”,其路径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又分为五个时段。男性劳力进城——中青年夫妻双双进城——未成年子女进城——全家男女老幼进城——中老年再回乡。现正处于夫妻和未成年子女进城的峰值,中老年回乡的比重较少。这种情形主要是由就业和家庭收入引致。

在中国的学政两届,有较多的人认为,与世界其他国家比较,中国农村人口转移进城的突出特点,是劳动力进城和家庭成员进城不同步,而世界上其他国家是家庭人口和劳动力同时进城。但从中国的实际来看,这种结论似是以中国传统意义上“五世同堂”的家庭结构为前提,而不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结构为前提。如果舍弃传统意义的家庭结构,则农村劳动力进城与家庭进城的不同步,只是一个短暂的过渡,现已趋于缓和。其中的重要原因是,第一代农民工的多数是先在农村结婚成家,后进城;而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一般是进城后才在就业的城市结婚成家,婚后即使夫妻分居,也主要是短期回乡生育、陪护老人病期、建房和陪读。未婚的青年,虽婚姻半径由乡而县而省,但一般不会选择婚后分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09年,夫妻双双进城已达85%以上,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达70.2%,这组数据较为接近事实。因此,那种把中国进城劳动力和家庭都视为流动大军和破碎家庭,有待在定义深入分辨。

第二种情形,由农村居住——就近城镇(集镇)建房、购房或租房安家——外地城市就业。这种情形主要由养老和子女就学引致,目前仍在继续。

第三种情形,就近城镇(集镇)安家——镇村双向兼业,以工商业就业为主,兼营农业种植业,主要是粮食生产。笔者称之为“走耕族”。即迁徙到本地小城镇建房、购房或租房居住,在居住的集镇或附近的城乡从事泥木、运输、技艺、商业等非农就业,以方便老人随居和子女就学,农耕季节,回到村里,短暂居住或早出晚归,耕种自有或他人的承包地,兼营农业。但到目前,这种情形因为农村建设的消减和工商业向城市集中等因素,呈现出下行的状态,代之而起的是,随着交通和信息的发达,居住在小镇、小集,就业在近处的中小城市,或早出晚归,或闲时回归。值得跟踪关注的是,如果引导得法,这一部分家庭,极有可能成为农业主要是种植业商品化生产的主力。

进城农村家庭的农村区域分布。通常是城市远郊(山丘区)——农业腹地——近郊,依次递减。越是偏远的农村,转移进城的家庭比例越大;近郊农村家庭,因其农业门路较多及可以早出晚归进城就业,家庭进城的比重相对较少。

农村家庭进城后的住房。农村进城家庭,95%以上在农村拥有住房,绝大多数拥有延长承包期的土地。“农村有块地,地上有栋房,城镇有住房,城乡两自由”正在成为农村户籍家庭的普遍理想和追求。进城的农村家庭,没有城市的可靠就业、住房和生活费用的来源,一般不会轻意举家进城。

农村家庭进城获得住房的历程。一般要经历“几级跳”,即农村自有住房—一附近城镇建房、购房或租房——目的地城市租房——目的地城市小户型商住房——目的地城市大中户型商住房。在这样的“几级跳”中,有的家庭一级一级地缓慢跳跃;有的家庭由租住房到商住房;有的家庭直达商住房,有的则还停留在租住房阶段。但进城农民家庭的终极目标,不是租住房,而是自有房,宁愿自有房面积少一点、落地城市的规模少一点,即使买房不如租房,也不愿长期呆在租住阶段。

农村家庭进城购房的房源。一是房改房(二手房)。二是商住房。其购房的资金来源:一是农村的原始积累。二是城市就业收入。三是各种借贷。农村的原始积累和城市就业收入用于住房支出,也经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投资农村建房,第二阶段,起自2000年前后,特别是2005年以后,主要投资城市购房。第三阶段,起自2010年前后,一些在城市有了自有房的家庭,又把投资转入农村住房,或改建,或装饰,或提升庭院档次,但多数并不在村居住。这种情况表明,对住房的追求已由纯遮风避雨转变到价值观念的注入,开始追求住房的舒适和派头。西欧那种“我家的乡间别墅”、“我家的乡村农场”的话语,已开始在中国中小城市街道商场门前休闲的老年群体中转悠。

农村家庭进城租房的房源。一是城镇周边“城边村”农民个人和集体兴建的出租房。二是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多余的住房。三是原有城镇国营和集体企事业职工宿舍。四是城镇户籍家庭多余的住房,主要是“房改房”。2007年,全国城市有2至3处住房的占6.8%。一些县城的原有居住小区,农村进城就业和陪读而租住的家庭占一半以上,甚至更多。城镇原居民和农村进城家庭混居的小区,在地级市和县城,随处可见。五是政府近年兴建的廉租房。

如果把上述这些分类还原为一个一个家庭,其代表性的人家如:

1,一户人家,兄妹7个,5女2男,除长兄夫妇一直居住在农村外,其余6个弟妹,改革开放之初,全部到外省务工,时下包括第一代和第二代及其婚后新增劳力,劳动人口增加到30余人,除3人仍在外省就业和2人在本地国营事业单位就业外,其余全都回归本省省会及地级市购房居住和就业,农村老家的房子全都“铁将军”把门。

2,兄弟四人,一人参军后随部队成建制转业到地方后进入特大城市就业,在他的影响下,除长兄夫妻仍在农村居住外,其余两代10多个劳动人口,全都进入同一特大城市就业并已购房居住。

3,,兄弟3人,父亲早逝,在长兄的带动下,全部在外省就业结婚和购房居住,农村旧房空无一人。

4,兄弟四人,夫妻全部出省务工,子女在乡就读,初中毕业后,全部进城就业,父辈则短期回乡筹建住房,住房建好后,父子两代全部出省租住就业。

5,母亲早逝,父亲留守耕作,夫妻进入本地集镇就业,并在集镇上购地建房供子女上在集镇上学,子女中学华业后,全数跟随父辈出省就业,集镇上的住房则由年过八旬的老父亲值守,只在重要节日才回归小住。

6、一青年,较早进入沿海的大城市务工,后转为个体中介,与外省一务工的女青年结婚,并购买了商住房,子女进入学龄后,高价出卖就业城市的商住房,购买本地地级市的商品房,妻子弃业回归家庭,抚育子女,男主人继续在原城市就业。观察到的情况表明,女性婚后回归家庭生育子女,待子女成年或中学寄宿后再选择就业,孙辈出生后又回归家庭的情况,有增加的趋势。

四、农村城市化的主要动力。

中国的城市化的发展主要依靠城市自身的聚集和乘数效应,与世界并无二致。

1、工业发展的拉动力

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前提,工业化是城市化的主导力量,第三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为城市化提供生活支撑。201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1%。全国2/3以上的GDP产自于城市,大中城市发展更快。中国三大城市群(珠三角区、长三角区、京津环渤海区)的GDP占全国的份额为40%。全年农民工总量为24223万人,比上年增长5.4%。长沙晚报2012年2月19日消息,据初步统计,湖南省目前缺工50万人,反映用工轻度紧缺的企业占35%,季节性紧缺的企业占27%,常年严重紧缺的占9%。企业“招工难”的现象逐步从“3+5”城市群转移到湘西和湘南地区。201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工薪收入)5919元,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这些表明,工业化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动力依然强大。

2、农业变革的助推力

⑴中国农耕社会的经济结构。不外乎农林牧副渔有机结合。本人青少年时从事农业劳动。一年的基本劳动日程是:开春过后,牛力翻耕农田,挑运堆制猪牛粪肥,有时还刹青积肥,整田培育水稻和红薯等秧苗,移栽早稻,种植瓜果蔬菜,收割头季苎麻,移栽红薯,培育晚稻秧苗,积制晚稻肥料,抢收早稻,移栽晚稻,车水抗旱,收割二季苎麻,种植秋季红薯或荞麦,备耕冬季油菜,采摘油茶,收割晚稻,移栽油菜,挖储红薯,点播蚕雪豆或小麦,收割三季苎麻,采收中草药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年下来,加上农作物田间管理,各种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基本无空闲,并能生产出数十种产品,用来自给和出售。收获主要依靠劳动和土地的结合。以水稻生产为例,种子自留,肥料以粪肥秸杆沤制和冬季绿肥为主,畜力翻耕,人工除草,人工收割,点灯灭虫。商品投入较少,收获的80%以上的价值是投入的劳动。本人读中学时,百把公斤稻谷的钱,自带大米,加上助学金就可以在学校寄宿。

⑵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改革开放30多年来,谈到农业的发展,一般都归结为家庭承包。实际上,应包括制度创新(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市场经济和科技进步三大变革。这三大变革带来了农村、农业和农民性质的变化。农村回归农业,农业由自给半自给转向商品生产,农民成为商品经营者、“微型资本家”,以追求资本收益为主,资本替代劳动,机械代替人力和畜力。其结果是,原有农村内部的农林牧副渔有机结合的机制彻底撕裂了,瓦解了,排挤出局了,农民的就业和收益增长遭遇了“天花板”。

一是农村工业向城市转移和集中。在江南中部的传统农业区,费孝通笔下的《江村经济》原本就不存在,邓小平曾经看好的乡镇企业,在有传统的地区,如江浙等地,早已走向终结;在没有传统的地区,如中西部,“未兴即衰”。不少乡村,所谓的工业,无非就是 “稻谷碾成米、树木锯成段、竹子削成片”,少有的加工作坊都已进入城镇,农村正在回归《桃花园记》的景象,只是少数资源性乡村,如矿山等,才有一些工业。

二是农业内部的畜牧业、园艺业,因其资本集约和易于进入及用地较少而走向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劳务输出地的不少村庄,养殖了千百年的猪牛羊,在2007年前后基本消失。

三是农业种植业,主要是粮食作物,各个生产环节分工细化,资本替代劳动,机械力替代人力和畜力。种子、育苗移栽、农田翻耕、植保施药、收割等环节,主要依靠购买,只有“自然生产”的环节仍在田间进行,作田显得较为容易,老人农业,“走耕一族”,同样获得丰收。

3)农业生产空间转移。农业肥料、农药、机械等物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劳动,相应地由农村和田间转入城镇和大中城市,甚至国外,大量农村农业劳动变为城镇工商业劳动,相应地,农村就业变为城镇就业。

4)农村收益转移。农业商品化投入提高的过程,也是农户收益转移的过程,“政府转移支付,农业收益转移”同步发展。农业各道生产环节的收益随着分工分业而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甚至随着农用物资的进口而流到国外,而不象发达国家的家庭大农场,各道生产环节集于一家,肥水不落外人田。一些农民说,种10亩田或养20头猪,不如外出打工几个月,就是这么来的。2012年2月12日,农民日报记者到湖南省醴陵市沈潭镇新田村调查。早稻每亩物化成本共计497元。每亩用工5个左右,计400元,亩产900斤左右,按照2011年收购价每斤1.02元计,合计918元。加上国家“三补贴”68.8元/亩,每亩收益87.8元。 晚稻物化成本与早稻基本一致,用工6个,亩产一般1100斤左右,按2011年收购价计,为1122元。再加上各种补贴每亩收益约114.3元。算下来,双季稻每亩纯收益200元左右。这是记者的计算,本人调查的同期实际收益要略好一些。又由于交通和信息的改善,农村购买半径延伸,活动中心也由村而镇而市,追逐集中。2011年,全国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919亿元,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9552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367亿元,近一半的乡村人口的消费仅占全部消费的13.2%,一半稍多一点的城城人口的消费占全部消费额的86.8%,农民进城买小菜成为常态。有的农业区集镇,非春节等节日期间,有店门少开张,有住房少人住,有道路少车辆,有学校少学生,有医院少就医,发展停滞不前,甚或已走向衰落,可观的只是农村自然生态的回归。

3、市县竞争,市场运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村城市化,快速而平稳推进,基本上没有出现各界焦虑的、其他国家出现的城市成片“贫民窟”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除经济推动以外,在政治上,一个最为直接的助力,是在中央集中领导下的地方分权治理及其配套政策体系的引领下,直接面向农村和城市居民的市、县一级政府的竞争力得到全面激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并进,政府搭台,农民自主,市场运作,推动了经济社会资源在各个地区、各类城乡的配置,为农村城市化、为农民进城创造了条件。

巩固农村城市化的成果,仍需回归实践

对中国农村城市化过程的简要描述,我们便可以看到,国内外各个学派关于农村城市化的各种定义①,在中国30多年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都不乏实证。这一方面说明国内外对农村城市化的研究已丰富多彩;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继续保持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快速、平稳推进,智慧也蕴藏在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和细节之中,亟待深入发掘,不断吸取。

首先,要继续摸清农村城市化的家底。要分别以农村和城市为原点,进一步查清农民进城就业和家庭进城的基本情况。从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实际城市化的比率、城乡流动人口的比率、家庭人口分离的比率等,都与传媒和官方的数据有一定的差距,其中有各种定义上的差别,也有统计项目设计和准确度差别。比如,具体到一座城市,农村进城人口中,可能有本市所辖农村进城的,也可能有外地所辖农村进城的;本市农村家庭进城,有可能进入的是本市市区,也可能进入的是外市市区,仅以城乡户籍人口来讨论某一座城市的城市化,提出城市化的目标,而忽视人口流动的方向,显然是不准确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在住房方面,租住房、商住房、空置房及其保有率已有多少,需要多少?进城人口退出农业劳动而进城后全部退出劳动、日益增加的不就业劳动年龄人口等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等等,都需要深入的研究。

其次,要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搞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规划,优化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满足城市的生态需求,又保护农业生态空间,防止“城不城、乡不乡”的局面发生。要抓住农村家庭大量转移进城的时机,着力恢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对于劳务输出地农村,要果断停止农村集中居住而大拆大建甚至“赶农民上楼”的作法,尊重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有机结合的突出特点,融入世界现代农村仍然以散居而不是以聚居为主的通行格局。已经搞了集中居住试点的农村,要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妥善处理后续工程和各种遗留问题,防止“半拉子工程”和“烂尾楼”的发生,各级下派农村举办集中居住试点的工作组和工作人员,要搞好工程扫尾,以取信于民。同时,不再扩大农村集中性居住试点。要按照《桃花园记》中理想的“山清水秀、生态优美、溪水清沏、桃林夹岸、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土地平旷、良田美池、桑竹茂盛、阡陌交通、屋舍俨然、鸡犬相闻、往来种作、怡然自乐”的理念建设新农村。各级政府用于农村建设的公共投资,除直补外,要首先用于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配套,恢复、提升和储备农业的自然生产能力,藏粮于地。要尊重农民“农村有块地,地上有栋房,城镇有住房,城乡两便利”的生存理念,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其三,要以现有城市化成果为新起点,全面搞好各级各类城镇的规划修编。要在发展大中城市特别是城市群规划的同时,关注县域城镇的规划修编。要从农村家庭进城“以县城为起点”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农区县域城镇的建设规模。从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在一些工业欠发达的农业区县域城镇,一时还难以摆脱“官僚式”城市的胎痕。其居民主要是在本县范围内的县乡党政机关和教育、医疗卫生等依靠税收供养人员的家庭及其为之配套的就业家庭、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和商业服务的家庭、部分工业及服务企业的家庭、养老陪读在县城而就业在大中城市的家庭。而在县以下没有矿山企业的大部分乡级镇和集镇,在乡镇行政事业人员的家庭大部分进入县城以上城市的情况下,主要由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服务的就业人员家庭、本地原住民、进镇养老和陪读而就业在外地及可能增加的农业“走耕族”家庭等。这些都是农区县域城镇规划中不可忽视的现实。要通过精准规划,减少空城空镇的建设,防止城镇边建边衰,尽量减少一些国家衰退的城镇在中国的复制。

其四,城市住房提供,要充分顾及进城农民家庭“农村自有住房—一附近城镇建房或购房——目的地城市租房——目的地城市小户型商住房——目的地城市大中户型商住房”“几级跳”的特点,让进城农民家庭在住房上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天下有地,人生其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不足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左右的人口,创造了4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徐宪平,2012)。又据湖南省澧县规划测算,到2020年,达到县城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50万,容纳全县一半以上的人口,仅需全县2.4%的国土面积。这些情况说明,城市化本身是节约土地的有效途径,城市用地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市的环境。在农区县域城镇空间扩展和住房用地上,更要敢于从实际出发。对于尚存的城镇周边“城边村”农民个人和集体兴建的出租房、原有城镇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职工宿舍、城镇户籍家庭的“房改房”等,不要急于大拆大建,以满足进城农民不同收入和不同目的家庭租房、购房的多层次需求,城镇新区的空间扩展,要尽量避开大拆大建,尽量开辟新的区域。要从进城家庭期望拥有自有住房的实际出发,有序安排政府的廉租房建设,房价较为合理的中小城镇,已建成的政府廉租房,如有需要,可考虑在完善内外配套设施的基础上,由“租”转“商”,所得收入用于城镇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

其五,中小城市要加快专业化城市向综合性城市的转型,加快现有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及教育、医疗卫生、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加快融城速度,让农民家庭进得来,安得下,稳得住,管得好。对于城郊型城市生活区、由农村建成的新兴工业城、原有城镇向外扩展整村征占农村土地、农村就地建设的新型小城镇等类型,要在处理好财产关系的基础上,实现行政和社会管理由农村到城市的一次性转变。要通过财政分配的调节,鼓励劳务输入地加快城市化步伐,减少劳动人口的流动,减少产业大军外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其六,要充分尊重分工分业和市场调节资源配置是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规律,促进城市产业的分工分业和中小企业及微小企业的发展,更多地满足进城家庭成员就业和创业的需求,减少城市贫困人口和社会恶性竟争的发生,实现城市和谐发展。

注:

①国内外对“农村城市化”定义的研究

一、国外关于农村城市化定义的研究。农村城市化的定义很多,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一致的定论,这恰恰表明了实践和有关研究的丰富多彩。留学美国的税伟博士在《世界地理研究》2005年第一期《国外乡村城市化研究的起源、进展与比较》一文中介绍,马克思是最早使用“农村城市化”或“乡村城市化”的人。马克思1858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说:“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另据笔者查阅,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恩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论住宅》等著作,已就城市的产生和发展、地位和作用、城市区位、城乡关系和城市问题等提出了较为完整的科学理论。如,“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390页)“人口不断地流往城市”(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758——760页)“文明时代还有如下特征:一方面是把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基础固定下来。”(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恩选集第4卷,第172页)。 “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页) “在英国,紧靠每个乡村大工厂并且是与工厂同时建造工人住宅,在这近六十年以至更久以来就已经成了通例。前面已经提到过,这种工厂村镇有许多已经变成了以后形成的整个工厂城市所环绕的核心……(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恩选集第2卷,508页)“人口也象资本一样地集中起来……大工业企业都需要许多工人在一个建筑物里共同劳动;这些工人必须住在近处,甚至在不大的工厂近旁,他们也会形成一个完整的村镇。他们都有一定的需要,还必须有其他的人,于是手工业者、裁缝、鞋匠、面包师、泥瓦匠、木匠都搬到这里来了……当第一个工厂很自然地已经不能保证一切希望工作的人都有工作的时候,工资就下降,结果就是新的厂主搬到这里来。于是村镇就变成了小城市,而小城市又变成大城市。城市愈大,搬到里面来就愈有利……这就决定了大工厂城市惊人迅速地成长……今天优势在城市方面,明天农村里的工资降低了又利于在农村中开办新的工厂。但是,工业集中的趋势仍然全力继续下去,而在农村中建立的每一个新工厂都含有工厂城市的萌芽。”(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马恩全集,第2卷,第320页)

据税伟博士研究,除马恩之外,国外其他学者关于农村城市化的定义还有:

1、人口、思想、文化由城市向乡村地区扩散的乡村城市化。这就是所谓“逆城市化”。代表人物有两个,一个是美国学者M.panioner,他认为乡村城市化是城市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向乡村地区扩散的社会变迁过程。另一个是法国学者麦尔兰,他认为,乡村城市化是指乡村空间缓慢的城市化过程,是乡村居住区周围发生的,乡村城市化地区的人口是城市内迁移而来的,其原因是一部分城市中产阶级向往乡村生活环境,而且土地价格低,交通发展,促成了他们下乡购买和建造房屋。

2、大都市中心周边和大都市之间的人口高密度、城乡之间相互作用高强度、农业和非农业活动高度混合的地带。国内有的解释为“城乡一体化区域”或“乡村城市化”的区域、城乡融合区、准城市类地区。

3、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迁移形成的城镇向城郊的乡村持续扩张的“外向爆炸”形成向外延伸的都市带。

4、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在乡村地区“内向爆炸”式产生达到和超过了界定的城市人口密度阈值(每平方公里400人)的混合聚落体系。

国内关于中国农村城市化定义的研究

薛德升博士(加拿大不列颠哥仑比亚大学博士后,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中国乡村城市化研究:起源、概念、进展与展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载《人文地理》2001年10月第16卷第15期)一文认为,“乡村城市化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人口在乡村完成其职业的非农转化,而不需要进入城市,即在乡村完成的城市化过程,乡村城市化的核心是农村劳动力的职业非农转化和空间转移。”其主要实证来自于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

还原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就可以发现,上述各种关于农村城市化的定义,都可以在中国得到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