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性本地就业与家庭照料的新变化及其含义——基于山东省三地企业的田野调查研究

作者:王永洁    来源:中农网 《社会发展研究》2017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8-07-10

【摘 要】当前关于中国农村女性就业的讨论主要基于对外出务工的女性农民工的研究,对本地化用工和女性就近就业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我们在山东省3地企业的田野调查,本研究探讨本地化用工形势下,农村女性就业在微观个人层面和家庭层面的意义。研究发现,农村女性就业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新的内涵和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女性的迁移和就业决定中,更为兼顾照料和家庭生活需求。处于不同人生阶段和生命周期的女性对就业的意义有不同的理解,婚姻和生育状况影响女性的就业目的,其中,已婚女性更为关注家庭生活需求。整体而言,农村女性就业既具有一定的工具理性,也具有一定的价值理性,但就业女性仍然禁锢在传统的性别观念、家庭性别分工和父权意识的藩篱中。这些因素不仅影响女性的就业目的,还影响女性对自身未来和发展的规划。最后,由于当前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对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有了更高和更为多元化的要求,本文提出应当对农村女性的发展有更为长远的考虑,应当更加重视提升农村地区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投资。

【关键词】就业本地化;家庭照料;家庭生活需求;性别分工;父权意识

一、引言

在国际发展领域,女性赋权和发展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内涵,女性就业通常被视为增强女性经济权力的重要途径。如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的,就业对于女性的意义不仅在于获得收入,还在于提升了女性的能力,增强了其自主性;而这些变化都有助于女性突破传统的社会性别规范,促进女性的发展和解放(UNDP20105766)。资本的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的女性,尤其是受教育水平低和就业机会少的女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其经济地位的提高创造了条件。据相关文献,在低收入国家,例如卡比尔和马赫穆德(Kabeer&Mahmud2004)在孟加拉的研究发现,资本的全球化为原本只能在低收入行业就业或者从事完全没有任何经济回报的家务劳动的女性创造了就业机会,扩大了其就业选择;就业增强了女性的权力,提升了其社会能动性(Zohir200116)。然而,女性的就业背后也存在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工作条件和居住环境差、加班频繁,女性更容易在工作和通勤过程中受到威胁和骚扰,存在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等(Marcus1998)。此外,伴随着女性的经济独立,传统的父权制和男性养家糊口的模式受到冲击,男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权威受到挑战。在墨西哥、古巴和波多黎各等拉美国家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挑战,男性对女性的不满增加,针对女性的暴力现象时常发生(Safa1995Livingston2004)。

在中国,对女性农民工就业的相关研究从个人主观能动性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女性就业的目的和意义(Gaetano2004Beynon2004Murphy2004Louetal.2004)。这些研究发现,“走出家庭,到城市打工”体现了女性的解放以及女性在生活和工作中的自主决定权(Gaetano2004);而通过迁移和就业,女性更加独立,在重要的人生决策、婚姻和生育问题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这些变化对于女性农民工的象征意义远远超过了就业带来的经济效应和变化(Beynon2004Louetal.2004)。另外,在相应的劳动过程和再生产安排中,就业女性仍然禁锢在传统的性别意识、父权制管理制度和家庭父权制的藩篱中,经受资本剥削、性别歧视和贫富差距等多重压力(Harney2008Jacka2006;潘毅,2011Zhang2001)。迁移和就业不仅在微观个人层面上改变和影响着女性农民工,而且从长远来说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与转型,并影响着不同年龄段的农村留守女性。因此,迁移和就业对农村女性的影响是广泛的、长期的和跨越代际的。正如墨菲(Murphy2004)指出的,在家庭性别分工下,女性劳动力的输出需要农村留守女性(包括留守女童和留守老年女性)为农业生产、后勤和家务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留守女性的发展。在传统的性别观念和家庭分工下,女性被赋予多重角色,既同男性一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生产角色,也承担着维持和延续家庭的再生产角色,如日常家务劳动、生育、照料和养育子女。

在农村地区,由于照料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不足,照料主要依赖家庭;而在性别劳动分工下,人们普遍认为,女性是主要的家庭照料者。为了兼顾照料,家庭作为决策单位通常采取以下3个措施:女性就近就业、照料的代际转移以及女性就业的非正规化。以往关于中国农村女性就业的研究更多地关注女性农民工在外务工的经历和境遇,而女性就近就业的意义及其与家庭照料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相对被忽视的研究领域。近年来,由于沿海地区普遍出现的用工荒、离职率高和用工成本高等变化,一些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东部沿海城市向中西部地区等劳动力相对富足的地区转移。与之相对应,女性农民工拥有更多的就业和迁移选择,而不像以往为了打工赚钱,必须外出就业。近年来,女性农民工返乡和就业本地化的趋势明显,其就业的目的和意义也有了新的内涵和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与外出务工群体主要关注薪酬待遇不同,就近就业的女性更看重兼顾照料和家庭生活需求。因此,她们更为关注工时制度、工作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点与家的距离。不过即便如此,由于工作时间长和加班频繁,很少有女性能够真正地完全兼顾家庭。对女性工人而言,除就近就业以外,另外两个兼顾照料的措施和途径是照料的代际转移和就业的非正规化。照料的代际分工和转移主要发生在女性内部,即照料负担转移给(外)祖母辈。在代际分工中,男性是相对缺失的,这进一步固化了性别分工模式和“女性是主要的家庭照料者”的刻板印象。对于缺乏照料支持的家庭而言,家庭照料和工作的兼顾通常以女性参与就业的非正规化为代价,这意味着女性不得不接受更低的收入和更低的社会保障来获得工作时间的灵活性。这些问题引发我们反思女性就业与家庭照料之间的关系,关注女性就业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

本文将讨论企业用工和女性就业的本地化趋势及动因,女性就近就业与家庭性别分工之间的关联性,就业对女性工人而言在微观个人层面和家庭层面的意义和影响,以及女性对未来的规划。结论部分将探讨女性就近就业以及家庭照料中的相关问题和对策。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聚焦本地化用工下,农村女性就业在个人层面和家庭层面的意义以及与家庭照料之间的关系。笔者于20138月至20155月先后3次在山东省沿海A市、内地B市和C县的3家企业进行调研,参与调研的工厂规模在5002000人,均坐落于当地的工业园或高新区。山东省的劳动力迁移和就业本地化特色较为明显,尤其是在山东省的内地县市,大多数车间工人来自附近村镇。在参与调查的3家企业中,87.3%的受访者是本地工人,其中,内地B市和C县的两家工厂98%的工人来自附近村庄和乡镇。C县坐落于山东省的西部,曾是典型的农村劳动力输出地,自2010年起,由于沿海地区用工成本的提高和劳动力短缺,很多服装企业在该县投资设厂,为返乡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C县的调研服装厂约76.7%的受访者是返乡工人,他们曾经在浙江、江苏、广东或山东省的沿海地区有务工经历,主要在服装厂、纺织厂和电子厂打工。由于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迁移和就近就业特色明显,在山东省这3家企业的调查为研究本地化用工下,农村女性就近就业的状况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本研究为定性研究,应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访谈和参与观察。本研究应用访谈的方法来了解工人的“个人经历”,所谓“经历”并非由一系列客观的事实或事件组成,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如何诠释自己的“经历”。正如梅里亚姆提到的,“并不存在人们诠释之外的客观经历”(Merriam20099),即“经历”是主观的。通过访谈的方法,笔者获得被研究对象的观点、感受以及她们对于自身经历的诠释。此外,在调研中,通过参与观察(居住在宿舍和参与到工厂的生产和日常起居)的方法,笔者获得与研究对象相似的经历、体验和感受,收集到最为直观和第一手的信息,得以感知和沉浸在研究对象的日常环境中,从而可以深入地了解并揭示隐藏在其日常环境中的“不可见的”因素,使得这些因素变得可见(Tickner200625)。本文的调研资料主要由以下3部分构成:笔者与79名女性工人和若干名企业管理人员的访谈资料、与工人的日常交谈、笔者的参与观察经历和日记。

三、主要发现

(一)企业用工本地化

近年来,企业用工本地化的特色和趋势日益明显,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劳动力短缺以及工人不稳定、流动性大等挑战。从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访谈资料可以看出,企业倾向于招收本地工人,而非外地工人。这是由于根据以往经验,外来农民工流动性大,更有可能更换工作和城市,而且来自同一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更容易以老乡为结盟,讨价还价、罢工、打群架,甚至集体辞职;而本地工人则相对较为稳定,较少更换工作。在A市某工厂的调研发现,仅有极少数外来务工人员在该工厂工作达5年以上,外来务工女性常由于结婚和生育而返乡。另外,以春节为代表的传统节假日前后,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较大,较为常见的现象是外来务工人员在节后不再回工厂上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工厂在成立之初倾向于雇用外来工人,因为相比外来工人,沿海地区当地的农村工人对薪酬待遇要求高、维权意识强、容易结盟和罢工,而且本地工人由于居住在家,相比于居住在宿舍的外地工人,更难以监管。因此,在工厂成立之初,工厂倾向于雇用外来务工人员。近几年的经验却表明,本地工人更为稳定,因此,在用工倾向上,企业由倾向于雇用外来务工人员转为倾向于雇用本地工人。

劳动力短缺和用工荒等现象影响企业的招聘规划、招聘门槛、女性就业的可能性和就业选择范围。企业在招聘中对工人的年龄、性别、迁移状况、技能、受教育水平、工作经历以及婚姻和生育状况的门槛要求显著降低,农村女性就业呈现出普遍化、大龄化和灵活化的趋势。以A市某服装厂为例,早在2001年,该工厂成立之初在招聘时对工人的迁移状态、年龄、婚姻、生育状况和受教育水平均有严格的要求。如该企业的管理人员所介绍的,工厂成立之初倾向于雇用年轻、未婚的外来务工人员;如果是当地女性工人,工厂倾向于雇用年轻(通常小于30岁)、已婚和有男孩的女性工人。其中,对女性生育状况和子女性别的要求与当时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根据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第一胎是男孩,不可继续生育;而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则可继续生育第二胎。为减少由于产假以及妇女生产和哺乳带来的雇用成本,在成立之初,工厂在年龄、婚姻和生育状况等方面设立了较为严格的雇用标准。因此,早在十几年前,被雇用是较为困难的。正如一名女性工人在访谈中回忆道,10年前,当地农村女性尤其是中老年女性就业很难,能够在当地工厂或商场找到工作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情。近年来,伴随着企业招聘门槛的调整和用工需求的扩大,农村女性就业呈现出普遍化和大龄化的趋势。以往的研究表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是女性农民工最为聚集的地带,她们多为年轻未婚的女性,被称为“打工妹”;而在山东省的调研中,中年和已婚女性占大多数,参与调研的女性工人年龄介于1865岁,其中,3040岁的已婚且有子女的女性占主体。63%的受访者已婚,34%的受访者还没有结婚,另有3%的受访者离婚。在年龄招聘门槛上,该工厂逐步放松要求,由1830岁调整为1840岁。如一位车间主任提到的,“现在不好招人,(只要工人)年龄不超过40岁,即使40岁多一点,身体健康能干活,工厂基本都会雇用。”40岁以上的中年女性也有可能被工厂录用,但是岗位选择相对受限,大多从事一些非生产性的、后勤服务性的工作,如保洁和宿舍管理人员等,通常这些职位的工资较低,多为临时工,没有社会保险。这也是李春玲、李实(2011)所提到的对女性就业者的“年龄歧视”,即中年以上的女性更有可能局限于收入较低的就业岗位。

(二)本地化就业与家庭性别分工

本研究发现,已婚农村女性的迁移和就业决策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照料和家庭生活需求。这一看似理所应当的逻辑,背后折射出在传统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下,人们对女性的角色期待更多的是照料和再生产。依据本研究的访谈资料,女性之所以选择就近就业或返乡,首要的因素是婚姻和家庭,如订婚、结婚或者到了婚嫁年龄;随后是生育、照料、辅导和教育孩子;也有许多是出于照料父母的考虑。在传统性别观念下,人们普遍假设且女性也基本认同这样一种观点,即到了婚嫁年龄女性应当结婚生子,而不是漂泊在外打工。在家庭性别分工模式下,男性被认为应当且更适合承担“生产性角色”,如就业和市场活动;而女性被认为应当且更适合承担再生产和照料活动,包括生育、照料子女和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Peterson&Runyan201012Reeves&Baden20008)。家庭性别分工不仅被认为在经济上是理性的、有效的,而且被认为是基于两性之间的差异和比较优势的“自然”分工,“男主外、女主内”常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Heintz20144)。然而,性别分工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并非是基于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生理差异的自然分工,是被人们学习和社会化后内化的分工理念。从出生起,人们就沉浸在性别分工教育的环境中,被教育和灌输着哪些活动是男性擅长的、是男性应该做的;哪些活动是女性擅长的、是女性应该做的。性别分工被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且不会因女性就业而从根本上受到挑战和冲击,就业女性仍然禁锢在性别观念和家庭性别分工的藩篱中。家庭性别分工很好地解释了男性和女性之间的不平等和权力关系,男性由于从事生产性活动常被置于一个相对有利的优势地位;而女性的再生产活动由于表面看来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如工资收入),其经济价值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女性的再生产活动和照料活动常被视为“非生产性的”。当今社会,女性被同时赋予多重角色,既包括家庭照料和再生产角色,还包括生产角色。家庭性别分工并不会因女性就业而有所改变,而女性的多重角色常常限制女性的就业选择。受限制于生育、照料和家务劳动,女性更有可能选择非正式的、临时性的和灵活性的就业安排,也意味着要接受更低的收入和社会保障。

与在沿海城市务工相比,距离家近、得以陪伴和照料家人、履行自身的家庭性别分工是大多数工人选择在本地就业的原因。然而,在工厂紧凑的工作安排下,由于工作时间长、加班多以及不合理的工时制度,女性工人实际上可以陪同和照料家人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在A工厂的参与观察发现,车间工人的一天较为紧张和繁忙:早上7点之前工人陆续到达工厂、参加车间点名和日常例会,随后开始工作;11点半至12点工人以车间为单位轮流午餐,午餐时间约20分钟;餐后继续工作;下午5点半至6点陆续下班。加班是常有的现象,大多数工人都曾有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经历;工人往往在下班前才临时收到加班通知,在加班与否的博弈中,工人没有与企业讨价还价的能力。在紧张的工作时间安排下,来自父辈的照料支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女性生产力的解放。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居住模式是与父辈同居或相邻居住,而由于农村社会缺乏市场化的照料服务,因此,更为依靠来自家人的照料支持。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尽管在家庭性别分工模式下,女性是主要的照料者,但家庭成员之间通常共享和分担照料责任,来自上一代人的照料支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女性的照料负担,对促进女性就业有着重要意义。在家庭的代际分工下,父辈在照看、陪伴和接送孩子上下学方面均投入了时间,分担了母亲的照料负担。通过访谈资料,本研究发现,很多女性工人之所以能够外出工作,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其父母或公婆帮助照料子女。照料支持对于有学龄前子女的女性参与就业尤为重要,决定着女性的就业性质(正规就业与否)与薪酬待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照料的代际转移更多地发生在不同代际的女性内部,主要由女性的母亲或婆婆承担照料儿童的角色,即照料活动由中青年女性转移给老年女性。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家庭性别分工,女性仍然是主要的家庭照料承担者。

(三)就业在微观个人层面和家庭层面的意义

农村女性就业在微观个人层面和家庭层面上都具有深远意义,对不同年龄和处于不同人生阶段和生命周期的女性而言,就业具有不同的意义,婚姻和生育状况也影响女性的就业目的。整体而言,农村女性就业既具有一定的工具理性,也具有一定的价值理性。传统意义上,就业等同于赚钱和养家糊口,通过就业女性获得稳定的收入和经济独立,有利于提高其家庭经济地位,还有利于其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但是女性就业并没有从根本上挑战传统的性别观念、家庭性别分工和父权制管理制度。女性的就业目的和意义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就业具有工具理性的价值

当被问及就业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很多受访者的第一反应是,“就业意味着生存”。“赚钱”是工人努力工作的重要动力,通过就业,女性获得稳定的收入,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其家庭收入。根据访谈资料,与农业生产相比,在工厂工作可以获得持续和稳定的收入,而耕种的经济收益低、收益周期长。婚姻和生育状况影响女性的就业目的,在已婚女性中,经济收入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家庭照料和家庭生活需求是很多已婚女性择业的首要考虑因素。在B市纺织厂的一位女性工人回忆道,自己以前在深圳和上海打工的时候,最不喜欢的就是周日,因为周日不加班、没事情做、不能赚钱。她回忆道,“2003年的时候,我的工资只有两三百块钱,我自己留一点,剩下的都寄给家里,寄钱的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候。那个时候就喜欢加班,就想努力赚钱给家里寄钱。”而结婚成家后,其重心由“赚钱”转移到家庭,在其就业目的中,对收入的要求和预期相对有所下降,认为“家庭更重要”,希望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和照顾家人,履行自己在家庭中的性别分工,而不是加班和赚取更多的工资。因此,在择业和评估自己的工作时,她们更加关注工作时间安排、工时制度和工作地点与家的距离。此外,女性还更为重视子女的教育。一位工人提道,“如果是赚钱,我就去南方打工了,那里工资要高很多,但现在我的孩子上一年级了,需要我来辅导,我就想每天按时下班或者提前下班,少赚点钱也没有关系。”一位32岁的女性工人同样强调教育的重要性,“自己没有上好学,只能做苦力。我们一切以孩子的教育为重,希望他将来可以上大学,找个好工作,至少在办公室里工作,不用下车间。我现在就想每天早点下班,能够辅导他的课程,我懂的也不多,但总比他们(孩子的爷爷奶奶)要好。”人们对于农民工群体的刻板印象是,农民工关注收入、乐于加班;而我们的调研发现,当今女性农民工群体更为关注对子女的照料和教育,在其迁移和就业决策中,更为兼顾家庭生活需求,薪酬待遇只是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2.就业对女性工人的价值理性

就业对女性工人的价值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就业与女性在家庭决策中的发言权有一定关联性。很多女性工人表示,自己在家中对大部分决定包括家庭开支、婚姻和生育等问题都有发言权。部分工人表示其在家庭的发言权与她们的就业和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有直接关系。一位工人回忆道,自己曾经在孕期和哺乳期在家休息了4年,每天就是洗衣服、做饭、照顾孩子,在开支上,由于自己没有收入,需要“看老公和婆婆的脸色”,所以,孩子稍大了,她就坚持一定要去工作。她认为,就业与在家庭中是否有发言权有直接关系,因为“没有贡献就没有地位”。也有女性表示,家庭地位跟自己工作与否并没有直接关联,作为家庭一员,本身就是具有发言权的。

其次,就业的价值理性体现在获得独立和认可上。在A市某服装厂,一位31岁的女性工人自18岁退学后开始在工厂打工,当被问及工作对她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她提道,“工作能够体现自己的价值,不管在家里、工厂里或者在领导面前有个认可。出来工作了,不依赖谁,家里有什么事情都会跟我商量,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这样才能体现出我的价值……工作对每个女人来说都很重要,不但可以养家糊口,而且别人会高看你一眼。”工作也使得女性变得更加独立和自主。一名30岁的受访者表示,“工作对我很重要,我不想在家里闲着没事儿做。结了婚也应该工作,女人应该独立,首先应该在经济上独立,如果不工作,指望老公,自己在家整天围着厨房转,生活太乏味了。工作可以每天接触到不同的人和事,心理上也会有收获,所以,(工作的意义)不仅是经济上的。”

再次,就业为女性提供了参与社会的重要平台。在农村,大多数女性的社会关系仅局限于亲戚和邻里之间,在工厂工作得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她们多来自周边村镇,这扩大了女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工人常用“姊妹”指代自己的同事,就业扩大了女性可以依靠和倾诉的对象,工作中结交的朋友是她们情感上的依托,可以分享生活中的经历。

最后,就业的价值理性体现在,通过就业,女性可以学习到新的知识和积累社会经验。一位24岁的女性工人说道,“工作对我意味着生存,还能谋取经验,学点东西。”

从以上信息看,养家糊口、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实现个人价值、经济独立、赢得尊重、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是农村女性强调的就业对其个人和家庭的意义。然而,受限制于年龄、受教育水平和家庭因素,女性的就业选择和范围有限,部分受访者对现有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并不是很满意,却没有能力改变现状。例如,一位18岁的受访者于2012年开始在工厂打工,在谈到自己的工作时,她透露出很多无奈,“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高一退学就来这工作了,家里让我来这里打工,我就来了。但是这里的工作太累了,而且休息时间很少。我也没有办法,不然能去哪里。”另外一名30岁的女性工人谈道,“如果不来工厂工作的话,也不能一直在家里闲着,就只有种地了。冬天不忙了,就只能当家庭主妇,在农村跟城里还不一样,我们没有什么地方逛,就在家看电视,那样太无聊了。(对现在的)工作还算满意,像我们这种文化程度,又不能干白领,只能在服务行业、加工行业,(在这工作)离家也不远,工资还行。”

围绕日常的工作环境和管理制度安排,工人透露出很多不满,这些问题引发我们反思工厂内的劳动关系。从与女性工人的访谈资料来看,女性在就业中面临以下问题:工作时间长、加班频繁、不合理的工时制度(如“三班倒”、“两班倒”),以及由此带来的工作和家庭生活需求的冲突;收入低、计件工资制;超负荷工作量、工作内容单一重复;工作环境差、严格的工作纪律、严密的工作监控、不透明的管理制度;对饮食和餐厅等后勤服务的不满,表现为餐厅费用高、用餐时间短、饮食和卫生环境较差、缺乏香皂和洗手液等基本的卫生设施;就业的非正规化;以及职业病和健康问题。此外,由于受教育水平低、缺乏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及繁重的工作量和家务劳动,一旦就业,大多数女性几乎被永久地锁定在工作和社会阶梯的最底端,向上流动的机会较少。

(四)家庭以及农村女性对未来的规划

父权意识、未嫁从父和既嫁从夫等观念深刻地影响着女性的就业目的、女性对收入和经济资源的自主权,以及女性对自身发展和未来的规划。金一虹(2011)认为,“持续规模化的劳动力流动成为中国农民家庭变迁的重要结构性力量,流动带来的‘去地域化’,侵蚀和破坏着血缘、地缘关系高度重合的中国父权制家庭,但这种家庭制度变迁不仅具有消解传统作用,同时也是一个传统重构的过程,而在这种‘重构’中,很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孝道重建’:父母对儿女间行为的差异往往用‘女孩比男孩孝顺’来解释,而的确孝道的重建对儿子们见效甚微,但是在对外打工的女儿却显然有效”(金一虹,2011112)。在B市的调研加深了笔者对于金一虹有关农村父权制家庭重构的认识。很多返乡女性工人表示,自己年轻时在外地打工的时候,最主要的动力就是存钱、攒钱,通过寄钱给父母来报答父母,通常“寄钱”行为是女性自发的、自愿的。正如金一虹(2011)指出的,尽管由于家庭成员流动和女性个人主义的增强,父权制受到挑战,父权制存在的新的基础就是推广“女儿更加孝顺”这一行为规范,使得父辈和男性依然可以掌握和控制家庭经济资源,而这种对父权制的巩固和重构由于女性“寄钱”行为的自发性变得更加隐蔽。

在本研究中,不同年龄段的女性对于“寄钱”行为有不同的看法。在B市与一位“80后”和两位“90后”的女性工人进行的小组讨论中,笔者发现,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婚姻状况的女性对“存钱”和“寄钱”有不同的看法。“80后”的女性工人表示,自己从初中毕业就开始了在南方的打工生涯,工作中经常加班,工资定期寄给家里,后来,结婚后返乡工作,工资依然交给家里,不过有一个转变就是由交给自己娘家转换为交给自己的公婆。这一转变体现了女性未嫁从父、既嫁从夫的观念和父权意识。关于寄钱给父辈,该工人表示,“这样做心里很踏实,长辈节约,不会乱花钱,反而会存起来”。因此,即使通过就业获得收入,很多女性并未真正地获得经济独立,并没有独立掌握和享有自身收入和经济资源,在“孝道”的规范下,女性的收入和经济资源转移到父辈或丈夫手中。这种表面看来“自发”的行为体现了长期以来被内化和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父权意识。与已婚女性相比,年轻的未婚女性享有更多的自主权,一定程度上少了“孝道”规范的约束。年青一代的女性更加注重个人生活和消费,如一名17岁的工人说到的,“白天工作,晚上和周末就跟朋友一起出去玩、吃饭,我基本上存不下钱来,都出去玩,花了。关于‘以后’想得也很少。”

家庭因素和性别观念既影响农村女性的就业和迁移决定,也影响女性对未来的规划。当被问及关于未来的规划时,已婚女性通常将“家庭”本身视为自己的未来。“我的未来就是家庭”这一质朴的回答折射出女性对自身未来的规划与家庭密不可分。一名32岁的女性工人表示,“我对未来的打算就是把孩子教育好,家庭幸福和睦。我们这些人不像大学生,我们就是上班、孩子,我们关心的是挣钱———挣多少钱。孩子听话,好好上学,老公也好,别的也没有什么。”一位39岁的女工人表示,“我的将来就是照顾我的孩子,给他一个好的未来。其他,我改变得了吗?(该工人在字里行间透露出无奈)即使我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也改变不了。”一位31岁的女工人表示,“在工作上,我想好好干,将来升职,做个车间主任。我想有更多的存款,解决房贷问题,孩子听话,老人健康。”另外一名32岁的受访者表示,“我想再出去(去南方打工)发展。现在每天都过着同样的生活,没有成就感,在工厂的发展机会不多。但是现在结婚了,也不能出去了。”访谈中,女性工人普遍将家庭和子女等同于自己的未来,个人和家庭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从15岁就开始工作的一名工人表示,“我对未来没有什么打算,就是买车、买房,找一个不太累的工作,有时间接送孩子,我们应该是最低级的打工状态了,将来一定要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将来让他上大学,不能老一辈、少一辈都这样。我对工资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工作不是太累,能有时间照顾孩子就可以了。”

此外,收入和受教育水平也制约着女性对未来的规划。部分受访者提到希望自己将来自营店铺,能够在时间安排上更加自由和灵活。如一名女工人谈到的,“我想自己开一家服装店,但我觉得实现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钱的考虑。我在工厂肯定挣不了这么多钱开店。”另外一名24岁的女工人在谈到自己的未来时提出了很多种想法,她说道,“将来可能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地上班过一辈子,也有可能干一点小事,比如开个小店。我有很多想法,但总觉得不现实,还是这样踏踏实实上班吧。感觉对自己没有信心,我在工厂工作久了,跟外面的世界接触很少,不是很了解外面。我都24岁了,对电脑一点都不懂。我想过换一个环境工作,但还没有想好。我的理想是能够有自己的事业,将来我不想做家庭主妇。”还有一些工人在谈到未来时,展现出较为悲观的态度。例如,有工人表示,由于自己文化水平低可替代性强,自己没有很好的未来,“在厂子里,我随时可以被其他工人所替代,自己没有什么价值。”

在受访者中,有极少数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工人对自己的未来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划,并付诸行动。例如,一名来自B市的23岁女工人,在21岁大专毕业后来到工厂工作,她说道,“大学学习对我很重要,通过大学我结识了很多人,即使读再不好的大学,也比不读大学好。大学老师和同学对我的成长很有好处,大学期间,我还去过日本,在日本一个选果厂实习,帮着挑选橘子。走得多见识得也多。”说起未来,她提道,“我要继续往上考(考公务员),明年三月份我想考山东省的公务员。现在每天回家学习,不过我还得工作,没有工作就没了自我,有工作可以结识更多的人、有工资。”该受访者是众多调研参与者中唯一一个谈到“未来”时,有清晰的职业规划和目标的工人;大部分受访者是一种茫然或顺其自然的态度,透露出悲观的情绪,并认为对未来有过多的设想是不切实际。正如一些工人提到的,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人、一个女性和农村人,自己应当“务实”,少去设想未来。

四、结论和对策建议

本文为理解中国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迁移和就业状况以及家庭劳动分工提供了经验证据。女性的就业选择和经历受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性别分工双重因素的影响,女性被同时赋予赚取工资养家糊口和家庭照料的双重角色,而基于对照料和家庭生活需求的兼顾,女性在择业选择中,倾向于就近就业,对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与家的距离有更高的要求。尽管就业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女性的家庭地位和家庭决策权,也有助于农村家庭摆脱贫困,就业女性仍然禁锢在传统的性别意识和家庭性别分工的藩篱中。基于以上讨论,本文总结出农村女性在就业和家庭照料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首先,工作时间长、频繁的加班以及工作时间缺乏灵活性等因素,加深了女性工人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在农村地区,由于儿童照料的市场化不足以及缺乏相应的公共服务,照料活动主要依赖家庭。在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下,人们通常认为,女性是最主要的家务活动承担者和照料者,这并没有因女性参与就业而有所变化,且女性也普遍接受和认可这一角色期待。访谈数据显示,家务活、照料和辅导子女占据了女性业余活动的大多数时间。为了平衡工作与家庭照料之间的冲突,农村家庭作为决策单位寻求的解决方案通常有3个:女性就近就业、照料责任的代际转移以及女性就业的非正规化。其中,家庭照料的代际转移在本质上仍然是女性之间的代际分工,即照料活动由中年和青年女性转移给老年女性,由(外)祖母分担少儿照料的职责,在代际照料分工中,男性是缺失的。这既是家庭性别分工的产物,也进一步固化了家庭性别分工模式,即“女性是主要的照料者”这一刻板印象。此外,在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提供照料支持的情况下,很多女性愿意,或者更准确地说不得不寻求非正规、临时性或兼职就业,接受更低的收入和更少的社会保险,这些都不利于女性的福利。改变家庭性别分工模式和理念是一项长期工作,这是由于人们自出生起,便沉浸在性别分工模式的教育中,在家庭、学校、媒体和社会等多重社会化的平台,被教育和灌输着,男性和女性分别擅长和应该从事的活动。鉴于此,我们建议应当广泛地推广性别平等意识,承认女性照料活动带来的经济价值,并积极地推广男性和女性照料和家务活动的“共享职责”意识。然而,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短期内,我们建议,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女性的照料和家庭生活需求,为农村家庭的照料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鼓励照料产业的发展,并为低收入的农村家庭提供一定比例的照料补贴,这将有利于解放女性生产力,促进女性的充分就业。此外,鉴于女性就业就近化、居住家庭化以及频繁的加班,工厂应当更多地兼顾工人的通勤和安全,提供一些相关的服务和保障,比如提供定时定点的公交巴士服务和晚班车服务,加大对路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减少通勤过程中潜在的交通和人身安全隐患。

第二,农村女性工人徘徊在低收入行列,收入贫困较为普遍,对大多数工人而言,工资收入仅够维持个人和家庭生计;而农村社会的商品化,教育、婚礼和房屋价格的上升,以及一些传统礼仪,如婚礼随份子等消耗的增长,都加大了人们的收入需求。女性同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职责。基于访谈数据,我们发现,很多就业的农村女性对其收入水平较为不满,收入既不能满足个人和家庭的经济需求,也不足以匹配工人的工作时间和高负荷工作量。其中,计件工资制度和较低的单件定价是对农村女性劳动力剥削的根源,应当逐步改革工资制度,尤其是要强化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和监察。

第三,应当提升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注重对农村女性的早期人力资本投资。与城市男性和女性以及农村男性相比,不论是从平均受教育年限还是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都是最低的;与之相对应,农村女性更多地聚集在低收入和低技能需求的行业。鉴于以下两方面原因,我们应当注重提高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首先,受教育水平决定着女性的就业选择、就业状态、收入和社会地位;其次,这与当前中国正在经历的经济和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全球资本和廉价劳动力的结合曾经书写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全球化和资本的流入曾为中国广大受教育水平低的农村女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然而,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将更多地依托创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人力资本将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在社会转型方面,当前中国正处在跨越“中等收入阶段”的关键时期,对劳动力的整体人力资本水平将有更高的要求,中国未来需要更多健康的、高技能的和高受教育水平的劳动力。这意味着,受教育水平低的劳动力在未来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就业和个人发展挑战。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为步入高等收入国家行列做准备,并为了促进和推动中国农村女性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女性的受教育状况,尤其注重对其早期人力资本和教育的投资。这项任务任重而道远,但这也将为未来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本研究的访谈资料显示,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由多个因素决定,既包括结构性的因素,也包括个人意愿、自信心和学习能力。具体而言,在家庭层面上,影响女性受教育水平的因素包括家庭收入状况、父母对教育重要性的认知、家庭内部的性别角色分工、家庭的劳动力需求、家庭内部经济资源和受教育机会的分配情况。在社会层面上,一些根深蒂固的性别观念和歧视影响着女性的受教育机会,例如,在农村社会“养儿防老”和男性“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父母更加重视对男孩的培养和教育,也倾向于将有限的资源投入男孩的教育。尤其在资源有限的低收入农村家庭中,女孩更有可能因此失去受教育的机会。而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制约农村地区儿童受教育水平的重要原因,例如,在一些边远的贫困农村地区,教育和交通设施的落后影响着女性的受教育水平,而女孩更有可能由于家庭住址的偏远和安全的考虑而辍学。在个人层面上,学生缺乏自信也是影响其受教育水平的重要因素,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村女性在青少年期间较为普遍地存在不自信的状况,对自身的智力、学习能力和学业表现不够自信,这种不自信既来自农村背景,也来自长期以来家长对男孩的重视。鉴于以上讨论,为促进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长远发展,应当从多方面努力: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女孩享有与男孩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推广性别平等观念;给予低收入家庭一些倾斜性的政策支持鼓励女孩入学,例如提供入学低息贷款和校车等基本的教育类公共服务;应当在儿童成长的早期阶段注重对女孩自信的培养和对女孩的鼓励,尤其是在家庭和学校这两个最为重要的社会化平台,应当积极和广泛地推广性别平等意识,消除各种形式的对女性和女孩的歧视和忽视。

第四,就业中的农村女性工人通常缺乏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而受限制于繁重的工作和家庭照料负担,女性的职业发展机会和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较为困难。尽管有少数女性成功的案例,大多数女性一旦就业就被锁定在就业阶梯的底端。为了促进女性发展和赋权,应当推广一些以职业发展为导向的项目来支持女性的经济和生产活动,例如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信息、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提供照料的公共服务和财政支持。

第五,访谈资料显示,女性工人普遍不满足于其工作环境。大多数工厂坐落于工业园、开发区或高新区等园区,地方园区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健康、卫生和安全监督委员会,制定一些基本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提供一个相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例如,应当监督工厂定期地围绕生产和通勤安全以及工人身心健康提供培训项目或心理辅导;监督工厂提供基本的卫生设施;允许并鼓励工人在工作时间定时休息,做一些放松和运动;监督工厂逐步改变具有剥削性质的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例如适当放宽请假和休假规定,增强工作管理制度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建设健康、安全和体面的工作环境。此外,企业应当降低食堂的餐饮费用,改善饮食和餐厅卫生,关注工人的饮食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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