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社会治理面临哪些新问题

作者:人民论坛 作者: 宫学芬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3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着挑战,尤其是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农村健康发展的难题。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维护农民共同利益,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社会治理组织化程度。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着挑战,尤其是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农村健康发展的难题。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维护农民共同利益,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社会治理组织化程度。

【关键词】农村 社会治理 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加强,我国农村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体系以及农民思想观念等的变化,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着挑战,尤其是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农村健康发展的难题。因此,全面、客观、正确地认识和分析当前农村社会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举措来应对与解决,对于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农村社会治理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第一,农村社会发生结构性变迁,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封闭保守的社会格局被打破,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价值观念逐步转变,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利益需求日益多元,各种利益诉求不断出现。特别是随着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的新型社会矛盾的逐步凸显,群众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日趋强烈。因此,新时代如何找到各阶层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帮助、引导农民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难点。

第二,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复杂突出,化解难度较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由以家庭和邻里矛盾为主,逐渐转变为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项目征地、林地收益等经济纠纷为主。另外,还出现了由于干群关系紧张、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等导致的群众与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间的矛盾纠纷,村民选举纠纷、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不断,甚至存在大量的群体性矛盾冲突。总之,农村社会矛盾呈现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轻微刑事纠纷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复杂情况。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政府虽已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但与群众的迫切需求还存在距离。

第三,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亟待提高。目前农村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而市场经济使农村社会人员流动相对活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机会。当前我国部分基层干部受“官本位”思想影响,职责认识比较模糊,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习惯于通过会议、行政命令、下发文件等方式推动工作,工作职能的转变跟不上形势要求。对待群众,有些基层干部延续单向的管理模式,把农民当作管控的对象,而非服务的对象;有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感情用事、处事不公,破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精英人口的流失使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弱化。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农村人口净流出加剧,这其中包括大量的农村精英。大量农村人口“离土又离乡”,只剩下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社会治理主体弱化。农民群众在农村事务中“失语”,是现阶段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最大挑战。

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维护农民共同利益,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系

基层社会治理应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由于缺乏利益联结,一些农村比较涣散,村民“各种各的地,各干各的活儿,各吃各锅里的饭”,村民之间的互相帮助较少,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弱化、凝聚力小,村委会没有公信力。为此,政府应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为其提供指导和帮助,通过利益导向将村民凝聚到一起,实现村民自治。村民有了共同利益,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有利于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样既能把事情办好,又能让村民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系。首先,要积极构建社会矛盾舆情汇集预防和警示平台。当前,农村社会阶层、社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和复杂。因此,要实现农村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作战、提早介入,密切关注收集社会矛盾舆情,及时对收集到的社会舆情进行分析和归纳,坚持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问题及矛盾激化之前,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利用综合信息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高效精准地掌握舆情信息,及时抓住矛盾的根源和症结,高效率解决农村社会矛盾以及问题。

其次,要积极拓展农民利益表达渠道。当前,农民利益多元化日益凸显,因此,要坚持协同和参与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公平、合理、有组织的农民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不断构建多层面的政民沟通渠道,搭建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对话平台,促进农民利益诉求理性化、法治化、组织化,使群众诉求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

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

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服务水平,首先要推行电子村务。要积极推进农村链接政府专网,公开惠农政策、惠农资金、惠民项目、基层组织、三资管理、平安建设等内容,并涵盖农村人口基础信息、矛盾纠纷化解、辖区综合管理三大子系统,将地理信息、人口基础信息、农户基础信息(房、地、林权及生产生活资料)全部纳入信息管理范畴,实现全方位、动态式社会服务进村入户。

其次要集成电子学务。开设农事农情、农技信息、专家咨询、致富典型等频道,引导农民特别是偏远山区农民对接多元信息,跨越农技推广的“最后一道坎”,使农民可以及时捕捉种养信息、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

最后要拓展电子商务。开设农资直购、网上商城、农产品销售、一站式缴费、物流配送等基础频道,以精品果园“QQ农场”、生态食品“网络促销”为样本,建立农产品互联网销售等电子商务体系。

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首先,要强化党组织和政府自身的建设。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社会治理和创新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

其次,要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民主监督作用。在政府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同时,探索多种办法,防止盲目决策造成的资源浪费,最大化地实现农村公共利益。

最后,要提高农民社会治理组织化的程度。农民是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性因素,为此,要根据农村资源禀赋、风土人情、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等特点,建立各种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使其积极有序地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既保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又促进利益最大化。

(作者为中共赤峰市委党校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宁甜甜:《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之道》,《商业经济》,2017年第9期。

②李宽:《农村社会治理的形势转变及未来趋向》,《学习时报》,2017925日。

③林瑜胜:《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成效四个维度》,《学习时报》,20169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