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简介

19634月生于湖北监利县,经济学硕士。20003月,致信朱镕基总理,反映当地面临的突出问题,此信引起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

2011年创建中国乡建院,任院长。中国体改研究会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珠海市政府农业顾问、珠海横琴华夏乡建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是中国未来三十年第一要务

作者:李昌平    来源:红歌会网     发布时间:2018-07-23

      问:振兴乡村的最佳着力点、切入点在哪里?

  答:毫无疑问,振兴乡村,内因是基础。振兴乡村最大的内因是农民和农民组织的主体性。因此,振兴乡村的最佳着力点,理所当然的是农民和农民组织的主体性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都立足于农民和农民组织的主体性。而当今中国农村,最稀缺的就是农民和农民组织的主体性。

  而高度竞争市场条件下的高度分散小农的主体性建设,必须靠把小农组织起来才能凑效;而小农组织的最基本、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是村民村社共同体。这就是说,重建小农村社共同体是振兴乡村的最佳着力点。

  如何把已经高度分散的小农重新组织回村社共同体呢?

  第一,必须坚持和巩固土地村民村社共同体(集体)所有制不动摇。没有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就没有村社共同体制度。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最根本的是要做实村社共同体(集体)对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其次是做实村社共同体(集体)土地的"成员权",必须把集体土地"成员权"权益公平的落实到每个集体成员的头上;再次才是承包经营权,但承包经营权不一定要平均落实到村社共同体每个成员的头上。如果有意或无意的虚置土地集体所有权及其成员权,不仅无法重新把小农组织回村民村社共同体的,而且不会彻底消失村社制度。消灭了村社制度,振兴乡村二十字的总要求一个字都无法实现!

  第二,必须让村社共同体(集体)成员权在集体内部成为一种随时可变现的财产权、并依托其"财产权信用化"能在共同体(集体)中享受生产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服务。只有这样,小农户才愿意回到村社共同体,并依靠村社共同体,建设村社共同体。

  如何让村社共同体(集体)成员权的财产权随时可变现呢?如何让成员权变成一种信用并以此信用为担保享受到生产生活所需要的一切服务呢?这就需要创造一种与村社共同体(集体土地)成员权相匹配的金融来支撑成员权的实现(货币化、可兑现)并信用化。这种金融是什么金融呢?在东亚、在中国等原住民小农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只能是"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别无选择!

  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既是组织农民回村社的一种组织手段,又是实现成员权(财产权)及信用化的金融制度,更是增强村民及村社共同体主体性经济基石。

  综上所述:振兴乡村的最佳着力点是农民和农民组织主体性建设--重建村民村社共同体,其最佳切入点是在坚持土地村民村社共同体(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的"村社内置合作金融"。

  注:

  亲爱的基层干部朋友,如果上述文字你没有完全理解,请你每天早晨读三遍,坚持三天,必有所悟。

  可能有些基层干部嫌按照我说的着力点、切入点操作都很麻烦,但我想说:因为我们怕麻烦,所以把解决农民问题委托给"龙头企业",这不仅仅是把羊交给狼,而且是把执政基础和执政权也交了出去。

  其实,有把农民问题委托给老板解决的更简单的办法:英国人去美国、澳大利亚后的办法最简单有效。

  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是中国未来三十年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