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基于“组织起来”的乡村振兴战略布局
作者:尹胜 来源:《现代哲学》2018 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8-07-25
——以《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为中心的考察
泽东乡村振兴战略的特质在于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农村的属地全面治理,《纲要》的内容体现了毛泽东全面振兴中国乡村的目标、途径和总体布局。合作化以生产合作为根本,同时拥有属地管理、建设和治理的职能。因此,合作社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旨在提供属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基层管理组织。
《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作为新中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的战略性规划文件,蕴含着毛泽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景目标,是在合作化高潮基础上制定的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的全面布局,也是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建设和计划体系之中的重要步骤。这种以“组织起来”为核心、农业生产发展为基础的战略布局包括三方面:1.传统农业的社会主义和现代化改造;2.属地合作式的农村全面治理;3.农民生活方式的改进。毛泽东乡村振兴战略的特质在于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农村的属地全面治理,《纲要》的内容体现了毛泽东全面振兴中国乡村的目标、途径和总体布局。
新中国成立后,振兴旧中国全面衰败的农村成为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最重要问题之一,《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是毛泽东探索振兴中国农村的重要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的战略性规划文件。在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封建制度的压榨下,旧中国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已全面衰败。面对这一问题,民国时期的众多有识之士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试验,或提出“复兴农村”、“救济农村”、“建设农村”、“乡村建设”等口号,或提出“农村改进”、“农村改造”、“农村革命”等主张,更有提出“民族再造”和“民族自救”的呼声。中国共产党则在根据地进行以土地所有制为中心的农村革命,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组织起来”的实践探索,与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共同形成一个试图实现中国乡村振兴的时代潮流。建国后,毛泽东大力推动农业合作化,试图以合作社为载体将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精耕细作、多种经营”,开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商业网、金融网等方面建设,移风易俗,改造乡村社会,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中国乡村的全面振兴。《纲要》所要达到乡村振兴的目标,就是“农民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得到饱食暖衣之后,他们就要求修房子,盖新屋,改善居住条件;要求读书识字,提高文化;也要求治疾病,讲卫生,人财两旺”。这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一致的。
一、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成
《纲要》在新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产生,其制定的目标在于将合作化的高潮推向农业生产的高潮,进而发展到农村建设的高潮,以实现新中国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纲要》产生的过程正是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成过程。1951年春,中共党内发生关于山西省委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后,毛泽东直接参与和领导了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并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和《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两篇文献中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农业合作化思想。中共中央依据他的精神先后形成了1951年《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1953年《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5年《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这一系列文件引领了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在合作化运动逐步开展过程中,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前景逐步清晰起来。在毛泽东看来,农村的社会主义合作化方向在原则上是确定了的,然而这些文件并没有给出一幅能够让农民和基层干部都清晰明了的乡村发展和振兴图景,因此在理论、方针和政策基本完备的情况下,如何将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图景和战略布局明晰地展现出来,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乡村振兴成为全体农民和共产党员共同的奋斗目标,成为毛泽东着重考虑的问题。为此,毛泽东进行了一次规模相当的社会调查,即编撰《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以下简称《高潮》)一书,将全国各地办合作社的好经验归纳起来,亲自撰写按语,一方面驳斥反对合作化的声音、统一党内思想,另一方面以经验案例的形式推动合作化运动的良好开展,这种百科书的指导方式更能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所掌握。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提出了“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而各地办社经验和省委报告印证了制定农业增产规划是办好合作社以及领导合作化运动的关键。因此,在《高潮》关于农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他考虑制定全国农业的发展规划,即后来的《纲要》。《纲要》全面勾勒出一幅乡村振兴的战略图景,内容包括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进步以及农村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
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毛泽东的夙愿。早在1950年第一次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大会上,他就鼓励李顺达“将来把山区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在1956年1月全国省市自治区书记会上郑重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解放的新生活”。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纲要》产生之后。1956年1月《纲要(草案)》公布后,就被认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南,而后青年团中央提出的《中国青年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奋斗纲领(草案)》和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提出的《全国妇女为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奋斗纲要(草案)》,都将《纲要》作为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由于《纲要》是在批评右倾保守的氛围中制定出来的,很多地方在执行中兴办了太多与农业生产不直接相关的各种事业,因此反冒进对《纲要》的宣传采取一定的抑制措施。而整风反右之后,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批评了“反冒进”,认为扫掉了多快好省、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促进委员会,右派之所以这样猖狂与此相关,因此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纲要修正草案》,并且人民日报先后发表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伟大纲领》和《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的新高潮》的社论。1957年12月31日《浙江日报》社论《是促进派,还是促退派》,指出“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1960年4月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同时通过的《关于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中正式提出:《纲要》是“高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除去当时“跃进”情势和急于求成的政治氛围,《纲要》的内容并不局限于农业生产,而是涉及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整体战略布局。
二、乡村振兴的核心与基础
(一)“组织起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
作为一个长期扎根并成长于农村的政党,历经苏维埃和延安时期,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治理农村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在旧中国农村,由于个体农民之间在耕地、劳力、畜力与生产工具方面存在不相匹配的情况,为维持生产,历来存在着换工互助的习惯。这种民间换工互助是旧中国个体经济贫困、无力开展独立生产的产物,与近代以来西方的合作社和合作主义不同,其目的也仅在于勉强维持农业生产,并以能够开展独立生产的自耕农为理想。在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因战争破坏与壮劳力扩红支前,个体农户在分得土地后仍然面临劳动力、耕畜、农具等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各根据地利用民间传统的包括变工、札工、唐将班子等劳动互助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具有战略意义的是,毛泽东从这种形式中看到土地革命之后中国农业走向列宁所说的以集体劳动经营为方式的可能性,因此他认为互助合作除具有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功能外,还有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变革的意义,即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一种农业发展经验具体体现为以“组织起来”为核心的发展思路,通过劳动互助形成组织优势,将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并通过合理分工分业、多种经营发展生产,以集体经济的公共积累从事各项公共事业和社会建设。
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他敏锐地看到,合作化、集体化不仅可以摧毁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重塑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结构,而且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弥补旧社会在社会救济、公共建设方面的功能性缺失。因此,“组织起来”并不是增加粮食生产、保证根据地经济供给的权宜之计,而是毛泽东在长期农村建设和革命中对中国国情有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探索出的实现中国乡村振兴的根本战略。在战争环境下,“组织起来”对根据地革命和建设起到一定作用,待到新中国建立、国家进入常态化建设阶段后,其改造传统农业和旧农村的革命性意义突显出来,一个全新的农业经营模式和农村社会在互助合作运动中逐步明晰,这就是毛泽东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实现这幅图景,即传统农业的现代转型和中国乡村的全面振兴,其根本立足点和核心就在于“组织起来”这一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根本变革。
(二)农业生产的发展: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纲要》的制定直接导源于农业合作化运动,序言首先分析了选择农业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即合作化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工业需要农业供应粮食和原料,农业可以为工业提供世界上最巨大的国内市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以发展农业,然而农民的命运掌握在地主、富农和投机商人手里只有合作化才能使农民共同富裕。《纲要》第一部分是关于农业合作化方面的规划,由于制定《纲要草案》时全国农业合作化尚未完成,因此草案要求1956年基本完成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1958年基本完成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并规定地主富农要求入社的问题,虽然不允许;他们担任社内任何重要职务,但应采取同工同酬的原则,给他们以应有的劳动所得,而地富子女应当作为社员农民允许入社。到修正草案通过时,全国农业合作化已经在1957年基本完成,因此这部分内容改为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其中论及巩固合作社的条件有:确保贫下中农的阶级优势、民主办社、勤俭办社、完成增产计划、合理分配以及加强包括社会主义教育、整风整社在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可以说,毛泽东制定《纲要》的目的之一在于: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改善农民生活以巩固合作社。
建设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以巩固合作社、实现农业增产为条件,1955年七届六中全会后农业合作化进度明显加快,毛泽东也提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各地党委根据这一方针纷纷讨论了对合作社进度规划和农业增产方案,毛泽东以中央的名义大量转发部分省委这方面的报告,包括湖北、辽宁、广东、热河、青海、安徽、黑龙江、河南、浙江、甘肃、河北等省,并要求其他地区也制定计划报告中央。毛泽东提出“农村全部的经济规划包括副业,手工业,多种经营,综合经营,短距离的开荒和移民,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银行,技术推广站等等,还有绿化荒山和村庄”,“还有文化教育规划,包括识字扫盲,办小学,办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学,中学里面增加一点农业课程,出版适合农民需要的通俗读物和书籍,发展农村广播网、电影放映队,组织文化娱乐等等。还有整党建党、整团建团、妇女工作,还有镇压反革命”。《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有20篇关于规划的具体经验,其中6篇县乡以合作化为中心的全面规划,9篇合作社长期的生产规划,4篇年度生产计划和1篇财务收支计划,这些正是毛泽东所要求的“全面规划”的实践案例,而《纲要》则是对这些局部规划的综合和提升所形成的农业发展战略。
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以农业增产为前提的,“四五八”的粮食增产指标是《纲要》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内容,以致在很长一段时期,“上纲要”“跨黄河”“过长江”成为全国许多农村共同奋斗的目标。有学者认为这个指标与“大跃进”的发动存在直接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然而过分批评这个指标冒进也是不恰当的。首先,《纲要》中也提到,沙荒地区、土地瘠薄地区、常年旱涝地区、高寒山区、无霜期很短地区、地广人稀地区、大面积垦荒地区,可以按照情况,另外规定增产指标。这表明《纲要》强调因地制宜,并没有一刀切。其次,当时很多乡、区和县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指标,认为条件大致相同的其他地区能够达到这个指标是可以接受的。最后,指标只是作为引领性的纲领,并非硬性规定,作为一种远景目标能够起到动员农民的作用。正如廖鲁言在关于《纲要》的说明里提到的,“如果没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奋斗目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全面规划也很难定好”,“农民不仅在生产上要求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奋斗目标,而且对于他们自己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也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纲要》制定的目的是在合作化的基础上,凝聚农民共识,发挥农村的内生动力,为农民提供一个奋斗远景,充分体现了农民的主体作用。
三、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
(一)传统农业的社会主义和现代化改造
舒尔茨认为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可以称为传统农业,这种农业处于一种长期使用传统生产要素的经济均衡状态,实际上是一种生产方式长期没有发生变动,基本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长期停滞的小农经济。对传统农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造,不仅要在组织上走合作化的道路,更重要的是要在充分发挥传统生产要素的最大效能的基础上,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包括现代的农业技术、机械化农具、化肥、农药等。这即是毛泽东归纳的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就是要传统小农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实现传统农业的社会主义和现代化的双重改造。毛泽东还提出文化革命,旨在培养具有现代生产技术和知识的农民,提高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树立农民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和现代社会理念,培育新型现代农民。
传统农业这三方面的全面改造,在《纲要》中有着全部的体现。在社会革命方面,主要通过合作化实现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的根本变革,将传统的小农经济改造成合作社的集体大规模生产,国家也可通过合作社介入和引导农业生产。这不仅在生产上提高了农业的效率,而且可以避免小农的破产和农村的阶级分化,是合作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结合,在功用和价值两个维度上符合毛泽东对未来农业的设想。这种合作社的企业化经营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部分,其计划生产、分工分业和预算、决算等财务管理科学化的内容都与现代企业经营类似。例如《纲要》中提出“勤俭办社”,包括合作社积极扩大生产范围,发展多种经济,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基本建设尽量利用合作社本身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技术革命方面,毛泽东始终致力于将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精耕细作”和“科学种田”的现代农业。“精耕细作”就是通过各种增产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传统农业的增产潜力,《纲要》中的兴修水利、增加肥料、扩大复种、改良土壤、改进耕作方法、开垦荒地等措施,目的就在于此。而“科学种田”最重要的内容是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农具的机械化、增施化肥、推广良种、使用农药等。1958年毛泽东将这些措施高度概括为“水、肥、土、种、密、保、管、工”,被称为“八字宪法”,基本上涵盖了改造传统农业的技术革命方面的全部内容。《纲要》还要求建立农业科学研究机构、加强气象水文工作,此后农村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气象站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学种田”。文化革命方面,《纲要》要求逐步扫除文盲,设立业余文化学校,逐步改进和开展文化娱乐工作,并且从具有相当生产经验和一定文化程度的农民中,培养合作经济需要的技术人才,这都是为了培育新型农民,在一定程度上与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对传统“精耕”农业的现代改造之外,《纲要》还接续了兼业传统,赋予其新的生产内容。农业的季节性决定了农民一年之中有大量的农闲时间,加上妇女、老人、儿童等辅助劳动力,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传统农业社会存在各种兼业和家庭副业。毛泽东在《高潮》中已经提倡发展“多种经营”,《纲要》延续了这一思路,即要充分发展林、牧、渔等副业以及农村手工业,努力扩大生产门路,增加社会财富和农村人民的收入。后来的农业合作社办工业,也是兼业传统的现代化改进。因为合作化之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剩余劳动力问题更为突出,多种经营可以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统购统销后,农产品价格受到国家控制,农民收入受到限制,而多种经营无疑给农民增加收入开辟了渠道。这两方面也是制定《纲要》的重要缘由。
(二)属地合作式的农村全面治理
农村的全面建设和治理也是《纲要》的重要内容,旧中国农村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修建多依靠当地士绅集资募捐,学校以私塾为主,文化活动如庙会、祭祀也以农村精英为主。可以说,农村的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建设和社会治理,在旧中国主要依靠官僚士绅阶层。这种治理模式在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必然得到根本性的改造,治理有效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在依靠阶层上,《纲要》强调依靠党团员、生产精英、积极分子和贫雇农,实质上是重构农村的阶级话语体系,以取代旧社会的基层治理模式。在组织载体上,《纲要》依靠的是合作社,这是一种治理方式的创新,这种合作社的属地治理有别于依靠政府和士绅精英的方式。由于合作社有公积金和公益金等公共积累,在国家财政紧张的条件下,农村的各项事业建设不会因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而滞后。其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业余文化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农村办学;普及农村广播网,发展农村的电话网和邮政网;基本建成全国地方道路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依靠群众力量,逐步修建适应当地运输工具的各种道路,整理和疏浚航道。这些农村基础事业的开展,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能够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变农村的基本面貌。
社会救济方面,旧中国主要依靠宗族互相扶助。古代患难相恤的传统文化倡导大家扶助孤弱、贫乏,互助应对疾病、死丧,要求无父母之子女大家照顾,无衣无食者大家周济,遇有瘟疫疾病和死丧,大家彼此帮忙,这是一种施舍救济方式,而非制度式解决方式。《纲要》将社会救济职责交给具有经济实力的合作社,要求合作社对缺乏劳动力的鳏寡孤独给予照顾,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同时优待烈属和残废军人,倡导供养和尊敬父母。这也是毛泽东极为欣赏合作社及人民公社的地方。对于农村10%左右的缺粮户,有一半是很困难的,鳏寡孤独又没有劳动力,但是互助组、合作社可以给他们帮点忙,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使破产农民不必卖地也可生活下去,从而避免了很多社会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消除封建历史上因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而导致农民破产、最终酿成普遍的社会危机(农民起义、匪祸)等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纲要》对那些需要救济的半劳动力或者能够从事轻微劳动的人们,不仅要求照顾他们的生活,还要求合作社安排他们参加适合自己能力的劳动,使他们没有成为被救济的被动客体,而是通过自己力所能及获取报酬的劳动者,在劳动中获得尊严感和价值感,这是属地互助合作的制度优势。
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崩溃的原因,除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混战外,农村的商业与金融被资本家、地主和投机商人所控制也是重要原因,即农产品被中间商低价收购,生活品被抬高价格;农民生活和生产缺乏资金由于没有合理的借贷渠道,被迫借高利贷。农民遭受中间流通环节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生活艰难的同时,农村资源和资金不断被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掠夺至城市,农村在城乡经济交流中处于流出方,失去发展的内生动力。因此,重建城乡商业流通渠道和开展良性信贷成为振兴中国农村的必然举措。《纲要》不仅要求农业生产合作社增产,还要求发展农村的供销和信用合作社:商业部门和农村供销合作社,完成农村商业网的调整,加强商品的流通和初级市场的管理;信用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村信贷和储蓄业务,帮助农业合作社和农民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可以说,毛泽东通过对农村的生产、流通和金融三大领域的合作社进行规划发展,改造了旧中国农村经济衰败的根源,加上工农联盟的视野,农村良性发展的新经济体系得以建构,而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便是这种载体。
(三)农民生活方式的改进
移风易俗、改进农民生活方式也是《纲要》的重要措施。首先,严禁赌博,取缔会道门活动,消除旧社会遗弊,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活氛围。“农村中的红白喜事、人情应酬,应当一切从简,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合作社应当根据可能的条件,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持家的原则,逐步改进和开展文化娱乐工作。《纲要》还要求在生产发展和社员收入的增加基础上,农业社要有准备地、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地修缮和新建家庭住宅,改善社员的居住条件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消灭老鼠、麻雀(后改为臭虫)、苍蝇和蚊子,基本消灭和防治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积极开展群众的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养成人人讲卫生,家家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人人振奋,移风易俗,改造国家。这些规定远远超出了农业生产的范围,涉及到农;民生活和改造社会层面,因为在毛泽东看来,农民生活的改进不仅是农业生产的目的,而且对农业生产有促进作用。
在妇女工作方面,《纲要》规定要“根据妇女的特点,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妇女劳动力”,改变了旧社会妇女不参加生产劳动的习惯,同时教育妇女勤俭持家;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并且毛泽东讲话多次提到工资直接发给青年,以此破除长期以来的封建家长制农业社可以成立适合需要的、临时简便的农忙托儿组织,并在分配工作时,照顾女社员的生理特点;训练助产员,保护产妇和婴儿,并宣传和推广计划生育。这无疑改变了妇女的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农民的传统观念,切实提高了妇女的地位、尊严和价值感,对妇女解放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四、属地全面治理:毛泽东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的特质
在合作化时期形成了关于农村发展的三个重要文件《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合作社示范章程》与《纲要》,三者分别从不同维度展现出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图景,也共同体现着毛泽东战略布局的特质。《纲要》是在毛泽东编撰《高潮》期间萌生的,《高潮》中关于规划的文章是《纲要》的雏形,同时书中农村生产、文化、教育、政治工作等方面都是对新农村的案例式展现,《纲要》将其浓缩成为一个战略远景规划,而《合作社示范章程》(包括初级和高级合作社章程)是新农村组织载体——合作社的规章体制。三个文件分别从体制建构、发展远景与具体操作的案例方面,丰富、生动、立体地反映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态和运作经营模式,因此研究合作化时期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和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将这三个文献联系起来。《纲要》不仅是农业发展的规划,而且突破了其名称“农业发展纲要”所赋予的内容。如果只将这一文件高度凝缩为“四五八”、高指标、急躁冒进,无疑会遮蔽其关于农村发展战略和全面改造传统农业、农村的重要思想史价值和实践价值。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包括合作化、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进步在内的方方面面,合作化是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农业发展是巩固合作化、改造农村和农民的经济条件,农村建设和农民进步是推动农业发展、合作化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四者是互相推进、互为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合作社生产的发展是根本,因此要因地制宜,贯彻多种经营的方针,努力实现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经济。毛泽东正是看到了这点,在制定《纲要》时全盘考虑这四个方面,抓住了“组织起来”这一关键点,通过规划实现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综合改造和治理,全面构建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振兴图景。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是属地式的。他认为将农民组织起来搞合作社是改造传统农业的一个根本办法,并将它作为通向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的途径。合作化以生产合作为根本,同时拥有属地管理、建设和治理的职能。因此,合作社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旨在提供属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基层管理组织。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将这些职能嫁接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作社组织中,可以说是一种组织制度的创新。合作社属地治理的方式能够激活农村在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充分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是一种内生式的发展战略。
(作者简介:尹胜,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暨哲学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