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口村调查

作者:毛泽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6

       (193011月)

一九三0年十一月十八日,红军放弃吉安。十九日我和古柏、谢唯俊二同志从吉安往永丰属之藤田,会合红军主力。二十一日经水南到白沙沙,在木口村吃午饭,调査了村政府委员的成份及本村所杀反动分子的成份。在这个调查中证明,中农在平分土地中不但无所失而且有所得,富农小地主则在农民的激烈斗争中便要走到反革命阵营中去的。

吉水县水南区第八乡所属之木口村。

全村二百人。

全有劳动力的壮丁四十六人,都编入了赤卫队

村政府设在祠堂里。

村政府九个办事人:主席、秘书、土地委员、社会保险委员、赤卫委员、粮食委员、裁判委员、妇女委员、青年委员。

主席刘兴南(小地主),两个人,有五十六石田(每石田出谷三箩,每箩四十斤),耕十多石,出租四十石。因好赌,没有钱放帐。此次分田大部分出去了。秘书彭家发(中农),八个人吃,有四十石谷田,还租入二十几石,够食,不欠债。此次分田每人分得七石八斗,共计六十二石四斗,分进来了十四石四斗,这是中农分田进来的证据。土地委员刘兴文(贫农),三个人,十石谷田,不够食,这回分进来了十三石四斗,过去欠债六十元。社会保险委员伍开连(贫农),四个人吃,十六石谷田,不够食,租入二十多石,此次分进十五石二斗,过去欠了账。赤卫委员彭家兄(中农),过去一个人吃,十二石谷田,因还高利债,卖掉六石,只剩六石,够食,还帮人做零工,没老婆,不能供猪子,好赌,欠债三十元。革命后“由”了一个老婆,老婆带来了一个十三岁的儿子及一个十三岁的媳妇,现在四个人分田,每人分得七石八斗,共得三十一石二斗。以本人说,原只六石,今分七石八斗,增加了一石八斗,又是中农分田进来的一个证据。粮食委员徐传章(贫农),一个人吃,只有二石谷田,不够,帮人做零工,现分进了五石八斗,还还没有老婆。裁判委员由主席刘兴南兼。妇女委员杨九英(中农),五个人,五十石谷田,她丈夫和她的家翁耕种,够食,没有多余,不欠债。这次分田分进来了六石谷,又是中农分进田的一个证据。以上七个村政府办事人,小地主一个,中农三个,贫农三个,其中中农都是分进土地的。

本村前年起就革命,今年正月分田(从东固区分过来的,本村从前属于东固)。本村政府委员均吃自己的饭,政府一路来不起伙。

本村共杀了七个反动派:彭家光、彭家善、彭家俊、彭培均、彭昌隆、彭彭昌禧、温志贵。彭家光(小地主),三个人吃,有三十多石谷田,在水南开布店,田租给人耕,收租,店内生意不好,每年蚀本,经手收第三十八都的捐税从中图利,吃鸦片,读书人,是个大劣绅。彭家善(富农),彭家光之弟,五个人吃,有四十多石谷田,有钱放债。因废债伤了心,勾结河南土匪,去年七月和他的老兄一起被捉,杀了。彭家俊(流氓),三个人吃,无田,欠人债。参加革命,在东固游击队当副官,又当过司务长,又当过军需。后头开小差,弄了三支枪,私打土豪当土匪,去年被捉,杀了。平素好打牌。彭培均(富农),四个人吃,有百二十石田,请两个长年耕,还把一半租与人耕,有钱放债。群众平田烧契,他不肯,杀了。彭昌隆(小地主),四个人吃,六十石田,均租与人耕,放薄荷油钱、黄麻钱,读书人,在吉水县教书,跟河南土匪一起,火线上捉到杀了。彭昌禧(小地主),三个人吃,彭昌隆之弟,六十石田,放薄荷油钱、黄麻钱,借一元还谷三箩,前年三月杀了。温志贵(富农),七个人吃,三十石谷田田,租入百多石,自己劳力外,还请一个长年及许多零工,不放债,兼做小生意,担鸭子及油果子卖。勾通河南土匪走漏革命消息,被杀。(所谓河南土匪,就是一部分河南人移居江西吉水县,其中有些人当土匪。)以上杀掉的七个反动分子,小地主富农各三人,流氓一人,证明小地主富农当土地革命深入时,有许多人是要走向反革命方面的。但这七个人是否每人都应该杀,却是问题。